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行政检察监督应包括检察机关对特定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两方面实施的监督。现行行政检察监督仅限于对已生效行政裁判提起抗诉,严重影响了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必要构建一个完善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2.
行政检察是我国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对于解决行政争议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基于我国行政检察监督的传统与现实、学理与实务,合理界定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的对象和范围,提出建立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法律程序,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理论,能为在现实层面上推进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实施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3.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  相似文献   

4.
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运行中已显出诸多弊端.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应取消检察机关对一般民事案件的抗诉权,赋予检察机关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权.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监督法官审判行为与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这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民事调解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程序,被人们广泛使用。但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在实践中民事调解容易扭曲而影响其发挥作用,需要检察机关对其予以一定的监督。构建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制度应当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书面审查为主、调查取证为辅,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6.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如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走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瓶颈,已成为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重点研究课题.笔者主要就当前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完善此项工作略谈我见.  相似文献   

7.
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痼疾,而我国现阶段既有的民事执行监督体系又缺乏一种强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创建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现实难题。文章在分析我国民事执行监督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在我国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和法理依据,并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启动模式的限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的界定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规定三个方面,探讨创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具体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8.
目前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监督范围狭窄、监督方法过于单一、监督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如转变观念、完善立法、建立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轮换机制,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9.
行政抽象命令不属于法律的渊源 ,但对行政管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审判的意义不容忽视 , 它的存在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公共服务的加强 ,行政权也会呈现出扩张的态势 ,行政抽象命令不可避免地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 ,包括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侵夺 ,以及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导致公权力的失控和滥用 ,从而使行政抽象命令的外部监督成为一个现实的议题。基于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抽象命令监督的非专门性和非职业性 ,法院对行政抽象命令的司法审查作用又十分有限 ,因此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根据宪法、法律的定位 ,应当履行对行政抽象命令的法律监督职责 ,以克服行政体系内部监督的局限性 ,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衡。  相似文献   

10.
在民主法制建设迅速发展,人权保护备受关注和公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关于废除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学界普遍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保安处分制度、轻罪处罚制度等,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任何工作都是需要监督的,只有完善监督机制,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进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立法时,应当重视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通过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妥善处理政府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关系,推进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11.
随着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深入,行政检察工作方向逐渐由个案总结归纳为类案,以提升化解效率,但同时也面临了诸多问题,包括类案监督无法全面覆盖、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检察监督限度不够明确、类案归纳工作缺乏体系化建设等困境。在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与指导案例的基础上,对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机制的构建提出了促进检察机关联结效能、妥善处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智慧检务等建议,以促进类案监督的体系化构建,有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相似文献   

12.
法律监督的本质精神是控权.中国控权型检察制度形成的直接渊源是大陆法系控权型检察制度经前苏联转换的以法律监督为特点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间接根源是中国古代的法典化传统和御史制度所包含的控权精神.现实渊源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选择.控权型检察制度经历了两次发展.第一次发展发生在德国.通过这次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大陆法系特点的以控权为本质的检察制度.第二次发展发生在前苏联和我国.我国法律监督制度不仅全面汲收了控权型检察制度中的合理因素,而且通过法律监督制度,实现了对控权型检察制度的又一次发展.在中国,通过这次发展,以法律监督为本质特点的检察制度不仅全部包含了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中"国家权力的双重控制"和"客观公正义务",而且正在形成一种更为全面、更为多元的权力控制机制.  相似文献   

13.
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检察监督是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检察机关的改革任务。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履行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职能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在下一步检察改革过程中,应当坚持有限监督、适时监督、行政先行救济原则,探索采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纠正违法、提请责任追究等方式对违法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4.
过去,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监督机关对于民事诉讼的监督仅局限于审判阶段,而对其后续的执行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以致于构成检察监督的盲区,使得我国“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日趋严峻,民事执行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理论界和实务界亦长期致力于克服这一难题,试图探索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2013年1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首次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程序。本文以此为视角,对我国民事执行活动引入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需求、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路径等相关问题做简要的梳理分析,以期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私权意思自治观念的深入,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制度,存在民事检察抗诉权存废之争。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废除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相反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文试图分析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制入手提出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体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经过两年多试点探索正式建立。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绝大多数公益诉讼案件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诉前程序也就是检察建议方式解决的。因此,有必要从行政公益诉讼以及诉前程序当中选择将诉前检察建议作为独立的对象进行研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本质在于对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权,与诉讼程序启动司法救济相对应。应当把这一类型检察建议定位于诉前程序的核心内容,归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一个程序要素而非仅仅是一种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在此前提下对检察理论进行重构并细化完善案件实体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行政检察权的界定大多停留在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所实施的监督方面,缺少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的界定。既然检察机关是宪法所规定的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那么行政检察权就应当包含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体现为提起行政诉讼。这一方面是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能够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8.
法律监督权和检察权是两项本质不同的权力,但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却出现了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重合,进而使得我国检察监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出现了异化。应对法律监督权制度与检察权制度进行正本清源,还原检察制度的本来面目,使其成为以公诉权为核心的主导制度,并由特定的上位权力机关承担法律监督权的职能。  相似文献   

19.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Ζ 后果十分严重.但目前尚缺乏有效救济.本文从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提出应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并对提起公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范围、前置程序、行政不作为公诉的提出、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讨论,以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20.
新行政诉讼法增加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完善了抗诉的具体事由,扩大了对行政诉讼监督的领域。但新行政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规定仍存在没有将呼声较高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写入其中,检察监督范围仍显狭窄以及抗诉事由不够全面等问题。应通过授权试点的方式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并借修改检察院组织法之机完善检察监督职权等来弥补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