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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也谈“神似”魏颖超华红娟翻译的理想境界是形神皆似。然而,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在句法结构和基本词汇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加之中西方文化背景及思维方式的不同,形神皆似的译作毕竟极其难得。因此,著名翻译家傅雷提出了“重神似而不重形似”的翻译原则。“神似”,也即“传...  相似文献   

2.
《文学遗产》一九八一年第二期刊登的周方黎的文章“瓜子儿”中,曾引了《红楼梦》第六十四回的一段话:“炕上麝月、秋纹、碧痕、春燕等正在那里抓子儿赢瓜子儿呢。”一般本子都把瓜子儿解释成输赢的彩品。周文认为这种解释有错误。因为后文还有这样的描写:芳官“输给晴雯,芳官不肯叫打跑出去了。”可见所谓赢瓜子是一种游戏中的戏谑性惩罚手段,不是输蠃的彩品。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怎么打法,打什么地方。周文解释道:“所谓瓜子又称嗑瓜子儿,是孩子们(有时大人们也玩)一种戏谑性惩罚游戏。在游戏中输者张开嘴(必须上下牙离开),赢者用手托打输者的下颏,这时输者因上下牙相碰发出一种类似嗑瓜子儿的声音,故称瓜子儿。”  相似文献   

3.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原则之一。本文不想全面论述这一原则,而是要讨论“各尽所能”的含义及其内容。理论界对“各尽所能”争论多年,分歧至今仍然存在。如:有的认为,“各尽所能”的翻译本身就不正确,是“误译”。有的认为,“‘各尽所能’的含义是:劳动者应该尽其所能地为社会劳动,同时,社会主义的国家和集体应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并尽可能使劳动者能充分发挥和发展自己的才能。”所以这种观点认为“各尽所能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在为谁劳动的问题上,占统治地位的观点认为,劳动者尽其所能地劳动只是“为  相似文献   

4.
不知从何时开始,在我们的周围弥漫着一股惰性气体——“混”,人们以“混”的态度和“混”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生活。八小时的工作时间经过一番巧妙的计算和分配,其中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时间是可以“混”过去的。“混”的方式又因人而异,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八小时以内公家的事尽量少做。如果说,以前是“上班混日子,下班打冲锋”的话,那么现在即使是下班以后,个人的业余生活也较之以往闲适了许  相似文献   

5.
《浙江学刊》先后刊登了吕宏同志和唐德华同志的文章,对我国民事审判工作方针中是否应该继续采取“调解为主”的提法,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吕宏同志认为“调解为主”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存在不少弊病,在以法治国的今天,“调解为主”已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改为“重视调解,审判为主”。唐德华同志则认为法院调解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形式,是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应坚持“调解为主”,而且只有采取“调解为主”的提法才是正确的。我认为以上两种看法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处理民事案件,只看到法律手段的作用,忽视在人民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这个本质,从而强调审判为主而轻视调解的作用,这种认  相似文献   

6.
对于马克思提出的“美的规律”的命题,多少年来一直为中外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关注、所探讨,但由于各人的立场、观点相异,又由于理解的角度或重点不同,所以对这一重要问题一直是有着争议的。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这样说过:“如同植物、动物、石块、空气、阳光等等理论地形成人类意识底一部分,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底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底对象——这是人类为了享受和消化必须首先准备的,他的精神的非有机的自然,精神的生活资料——这样,这些东西也实践地形  相似文献   

7.
在社工行政督导中,督导需要让社工理清非营利的真正意思。在深圳,许多人未能充分理解营利与盈利的区别,对机构颇有误解,认为机构就应该是那种应该只注重服务的单位,不应获得提高营销与管理水平的正常盈利,认为机构盈利了,就是营利了。  相似文献   

8.
中国的每一个汉字的形成都在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六种规则的范围之内,无一例外。“人”字,按照以上规则界定,当属于象形字。现代书法家邓散木在《说文解字部首校释》中,对周代金文“人”字解释:象人侧立之形,侧立,故见其一臂一胫。可见,金文“人”字是人体形态演变而来的。后来,人们对楷书“人”字结构的解释又有新说,并赋予新的含义。一曰“支撑说”。说“人”字是两人的结合体,一撇为一人,一捺为一人。即“人”是相互支撑的。我们的祖先在造“人”这个字的时候,从良好的愿望出发,期盼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团结、…  相似文献   

9.
林根 《社会》1988,(11)
前不久《人民日报》“大地随笔”专栏发表一篇题为《钱能通官》的短文,文笔犀利,光看标题就够“刺激”,文章锋芒所向,狠狠抨击了当前社会上的一大流弊。读这样的文章,痛快,深为作者、编者的胆识所折服。“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本是旧中国的污垢积弊。谁料进入八十年代后,在一些地方竟演化成“钱能通官”的歪风。文章作者例举了某些行政、执法机关中索贿受贿的事实:……假如你申请个体开业,没个三百五百,似乎就‘打点’不下来;假如你路考不及格但想领驾驶执照,只要买通关节,也许能如愿以偿;假如你的劣质产品和不合格的工程顺利通过了大队人马的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你的‘记忆灵’,‘人体增高器’一类‘发明’  相似文献   

10.
苏鹏 《社会工作》2008,(15):17-18
在社工行政督导中,督导需要让社工理清“非营利”的真正意思。在深圳,许多人未能充分理解“营利”与“盈利”的区别,对机构颇有误解,认为机构就应该是那种应该只注重服务的单位,不应获得提高营销与管理水平的正常盈利,认为机构盈利了,就是营利了。其实这是很不恰当的。比如在深圳论坛上,  相似文献   

11.
社会系统的“内耗”作为客观存在,无处不有,寻常可见。眼下,对于“内耗”应该从宏观组织效率极低,微观个体活力过剩着眼。但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搞清“内耗”产生的特点,并在整顿组织设置,治理运行环境上下功夫,争取把“内耗”降到最小限度,直到可以忽略不计。“内耗”的产生究竟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内耗”总是在结合部产生的。所谓结合部,就是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它可以大到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系,小到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系。还可以是组织与个体之间的联系等等。从宏观组织设  相似文献   

12.
唐人杜牧《泊秦淮》中的商女,是一个富于文学色彩的词语,因其习用于文人学士圈中,所以其词义的约定俗成性尤其明显。把商女释作商客之女或商人妇的说法是缺少根据的,还是应该按照传统解释为歌女。古代商女常见于诗中,因为文人多涉足风月场,且尤善惜玉怜香,双方互有才子佳人之情结,所以歌女文化是旧时城镇生活的一道风景线。另一方面,诗人与歌女有一种特殊的互为利用关系,即乐工、歌女靠诗人新作谱曲演唱以标新调,诗人靠歌女唱其诗词以扬才名。自20世纪上半叶到现在,由于文化转型的原因,传统的国学研究、文学活动(主要指古诗文的写作)出现了一个近百年之久的文化断层,这种事实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许多清以前文人口头笔下常用的、对他们说来谈不上有理解障碍的语词,今人却不理解了,因此今人研究传统文学更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13.
“混”,已被不少人挂在嘴上。对于它的含义,如果想从词典里找到一个确切的注解是很困难的。混杂,有纷乱的意思;混合,有搀和的意思;混然,有蒙昧、不分明的意思;混沌,有无知、不清晰的意思:混充,有假冒的意思。还有混日子、混饭吃,有糊里糊涂过去、不积极工作的意思等等,似乎没有一条注释能确切地表达人们所说的那个“混”字的意思。人们生活中所说的“混”,它的意思是相当丰富的,但人们不必翻词典也能理解它。人们说自己在“混”,并非一定是坏事。因为,“混”也含有自谦、自责的意思,没有业绩,没有成效,自己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于是说在“混混”。但是把“混”作为一种生活哲学,那就不好了。有人自以为“混”得不错。什么样才算是混得不错呢?据说“混”得好的有四个特征:一曰日子过得舒舒服服,二曰能尽量少干活,三曰什么好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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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象”与“像”的使用和分工王大新“象”和“像”这两个字,经历了分久又合、合久又分的历程,因此,它们的使用一直比较混乱。在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像”被简化作“象”。当时简化的根据就是它们是同音包孕异体字,取义项多、笔画少的“象”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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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修订本)第498页说:“说文:‘颈,头茎也’;广韵清韵:‘颈在前,项在后’。可见‘颈’字在最初大约是指脖子的前百的部分。‘颈’字在战国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不过, ‘颈’字普遍用来表示脖子的意义是在汉代以后。” 我认为,《广韵》对于“颈”字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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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非始于今天。早在二千多年前,就有人在倡导混了。老庄的“无为而治”,实际上就是把混作为治国的良策:“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庄的无为政治主张,真是把混说绝了,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混”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方面要有基本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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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实乃为现今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现象。在国家公务人员中也不乏其人,不仅基层有,中层有,高层也有。它们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有人概括为三大类:基层干部中有的以酒肉穿肠,醉过一天。有些人一上班便互传信息,“今天到我家去玩”,随之,召之聚来,聚之便喝,喝之便醉。一天便可在兴奋之中度过;中层中有的则以一张报纸看一天,一杯浓茶透青天,外再陪衬“侃大山”来度过  相似文献   

18.
“混”是当今流行的一大社会病。更有人指出这是一种吞噬我们社会机体的恶性肿瘤。有识之士的这般痛切陈词,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反映了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们对“混”的痛心疾首和盼望诊治“混”病的殷切之心。鉴于“混”病的形成与流行有着深刻和复杂的社会因素,从而决定了对它的诊治也要有一个辩证施治,综合治疗的过程。伴随这一过程,可以有多种多样治“混”对策的选择。但是,任何一种选择都应着眼于治本的考虑,即要从根本上铲除社会上有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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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今年第一期上,登载了读者林玖一的来信,就时下国人的混世现状展开了一次大讨论。在这次讨论中,我们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大量的来信来稿,他(她)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混”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读者来稿的踊跃和地区波及面的广泛使我们欣慰地感到,这次讨论是抓到“点子”上的,因而是比较成功的。由于我们社会中滋生“混”的条件依然存在,“混”的现象也就不可能一下子消除,然“混”的讨论毕竟是要暂告一个段落的。我们期待着亲爱的读者继续给我们出类似诱人的题目,让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丑恶现象在众人的口诛笔伐中丧失其生存的土壤吧!  相似文献   

20.
近日,在《杂文报》上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批评了《商君书》中关于“禁好止过,莫如重刑”的主张,声称:“道德不软”,对此,本人另有看法:原始社会时期,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习惯、风俗,这即是最原始的道德,在原始社会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它调整着氏族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着氏族社会的社会秩序。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分裂出两大阶级,光靠道德的约束是不行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体现其意志,一方面宣扬有利于统治的道德准则,让人们在良知上接受,一方面制定了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在人们的心理产生震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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