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上存在种种不规范的现象,有些是因为企业和劳动者由于对试用期的规定不了解,有的也存在着故意设置"试用期陷阱",以逃避本应由单位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规范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成为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的工具.  相似文献   

2.
咨询热线     
问:目前我国用人制度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几种,与见习期的规定有何联系与区别?答:当前,我国用人制度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3种。一是《劳动法》第21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该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挂钩,一般来讲是适用于企业中的劳动者。二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越来越多,导致纠纷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对于现行的劳动法律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而踏入雷区。企业在人事管理上常见的十大法律误区有:一、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试用员工的期限,只要企业觉得不满意,企业就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目前很多企业的想法,但这有可能导  相似文献   

4.
吴琳 《中国劳动》2012,(11):29-30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之前的这段时间,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存在法律空白。该时间段仍应属于试用期的一部分,工资按试用期标准发放。建议用人单位在用工同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能同时进行,也应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将已发生的劳动关系时间段覆盖。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2010年7月,何某与某民营医院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该医院住院部的护士。在医院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有这样一项条款:试用期6个月,何某在试用期的工资每月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000元。2011年7月,何某因为在私人诊所兼职被所在医院发现,医院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何某对医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异议,但了解到自己在刚上班时以及整个试用期期间,该医院护士的最低工资为每月1500元,按《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规定,自己在试用期工资应当是每月1200元,医院应当再补偿自己在试用期那6个月的工资2400元。而医院则认为,当初护士在试用  相似文献   

6.
咨询台     
试用期多长才合法咨询台:我是一名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最近企业招聘了一批今年毕业的大中专生并与他们分别签订了一至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一律为6个月,试用期内月薪为每人1000至1500元,转正后月薪为每人1500至2000元并根据业绩发给奖金。有的毕业生提出,试用期的时间太长,应该缩短一些。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成都读者王丛王丛读者:谢谢你对本刊的信任。关于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问题国家是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原劳动部《关于…  相似文献   

7.
咨询台     
有的单位询问:企业招用了一名女职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该女工说她已怀孕,孕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能否解除这名女工的劳动合同?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  相似文献   

8.
我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于《劳动法》对于约定试用期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随意或单方规定试用期,由此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如何约定试用期才合法有效、如何确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和试用期发生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等等,本刊从实务的角度对规范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行为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9.
案例季某被某厂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季某进厂3个月后,感到不能适应机器操作,屡次因完不成生产任务而被罚。为此,他向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厂方接到申请后,对季某发出"违犯警告书",并在3个月后,对季某作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季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评析这是一起因职工在试用期内未完成生产任务被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这起争议的焦点在于试用期内因身体状况不适应生产操作,应否视为违纪?《劳动法》第21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32条又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相似文献   

10.
法律是需要精读的,这是我经常向人们强调的一点.立法的本意通常是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仔细阅读方能真正了解,粗略地浏览,不求甚解,会导致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偏差.以<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为例,很多人都知道<劳动法>有这样一个规定,他们一般只是满足于知道劳动合同中可以有试用期,但对试用期应当怎么约定却常常不屑于深入了解,以至于很多用人单位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规定试用期.  相似文献   

11.
尹明生 《中国劳动》2015,(3X):60-62
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初衷主要是在刚性解雇保护制度背景下,使用人单位能够较简便、快捷解除不符合要求的劳动者,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的风险,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充分促进就业。为更好地实现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初衷,相关具体制度应当改善。比如,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限时,劳动者应当有权选择确定超期无效或反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低限标准应当予以明确;对"录用条件"应当作出广义理解的相关规定,相关法条应当修改为"经试用期考察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不支付违约金等。  相似文献   

12.
试用期,常常因为“试用”二字,使人误以为在这个期间可以随意用工,如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规避违约责任,从而引发一系列的劳动争议。那么,如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如何规范各自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初衷主要是在刚性解雇保护制度背景下,使用人单位能够较简便、快捷解除不符合要求的劳动者,适当降低单位的用人风险,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充分促进就业。为更好地实现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初衷,相关具体制度应当改善。比如,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限时劳动者应当有权选择确定超期无效或反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低限标准应当予以明确;对"录用条件"应当做出广义理解的相关规定。相关法条应当修改为"经试用期考察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不支付违约金等。  相似文献   

14.
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初衷主要是在刚性解雇保护制度背景下,使用人单位能够较简便、快捷解除不符合要求的劳动者,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的风险,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充分促进就业。为更好地实现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初衷,相关具体制度应当改善。比如,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限时,劳动者应当有权选择确定超期无效或反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低限标准应当予以明确;对"录用条件"应当作出广义理解的相关规定,相关法条应当修改为"经试用期考察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不支付违约金等。  相似文献   

15.
用人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广告公布的录用条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新员工培训期间劳动者查出患有重病,在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入职前已患病的情形下,此劳动合同应视为有效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劳动者试用期内患病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北京市某投资公司在网上招聘职工,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徐某到该公司应聘后,因该公司实行录用职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作,然后公司审查个人资料,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就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此,投资公司先与徐某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两个月试用期后,该公司与徐某签定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第3条约定:徐某应具有证券、基金执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地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并且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后投资公司经多方调查,徐某根本没有证券、基金执业资格证书和大学学历。此时徐某向公司提出…  相似文献   

17.
正近几个月是毕业生新入职的高峰期,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案例】: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到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  相似文献   

18.
<正>问:今年6月中旬,王某与一家食品加工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中还载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到2个月的时候,王某因男友与她分手而感情受挫,一度情绪不好、有时精神恍惚,虽未明显影响工作,但也因去医院看病请假两次(各半天时间)。据此,单位怀疑其可能患有精神病,便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的作法有法律依据吗?  相似文献   

19.
在上一期的文章中,笔者表达了试用期不能由单方强行延长的观点,这一立论的依据是,试用期乃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产物,不能由任何一方通过单方的行为来加以改变.基于这一前提,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单方改变不合法,那么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试用期总可以吧?  相似文献   

20.
邱婕 《中国劳动》2005,(8):58-59
试用期是企业在招聘员工之后,通过实际工作考核员工的阶段。在试用期内企业应全方位地对员工加以考核,以确保员工确实是符合岗位要求的。而一旦企业发现员工不能达到自己的要求时,可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与在正式的劳动关系中的解除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企业应合理依法操作。但试用期内的解除也并非是企业随随便便就可以让员工走人的,必须做到程序和内容的合法。宁波某公司是一家文具生产企业,于2003年10月聘任陈某任总裁助理和中国市场销售经理,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月工资3万元。同年12月31日双方签署《200…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