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是两个十分重视婚姻的民族。两个民族在传统婚姻观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中国传统的婚姻被看成是君臣、父子等级人伦之根本,家族兴衰之关键;犹太婚姻被赋予"天人合一"的宗教神圣气质,被纳入了浓厚的宗教神学架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绝对真理;犹太妇女则在婚姻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在生育观上,优生原则在古代犹太社会已得到高度重视。中国传统的婚姻原则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犹太传统认可但不鼓励一夫多妻制。在婚姻程序上,犹太文化中的人文主义内涵得到了较多的体现。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妇女所面临的经济地位的劣势,以及离婚妇女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所遭遇的特有困难,同时,对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应该在均等分割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夫妻相互有提供财产信息的义务,将夫妻双方对其产生都有贡献的期待权作为共同债权进行分割,并根据情况对做出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3.
中世纪欧洲,犹太妇女不同程度地参与借贷业当。而且在犹太妇女所从事的各种职业中,借贷业既是她们的首选,也是最经常的职业。犹太妇女对借贷业的参与不仅为自己经济地位改善创造了条件,对社会经济生活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5.
张淑清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27(1):89-92
在《圣经》时代,犹太教育具有明显的宗教特色。对于接受最基本的宗教教育来说,犹太妇女和男子之间的受教育机会还没有形成明显的差别。但是,随着公元一世纪学校的建立,妇女被排除在正规教育以外的现象日益凸现。犹太妇女之所以在受教育机会、受教育内容及受教育程度上与男子均存在差异,首先是由于妇女和男子不平等的宗教地位,同时也源于男权社会对妇女的角色定位以及男权社会对女性接受教育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偏见。 相似文献
6.
试论婚姻补偿请求权及其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傅远佳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20(5):21-23
婚姻补偿请求权 ,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因对婚姻或对另一方有隐性付出和投资 ,或者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的财产无形转化为另一方所掌握的技能 ,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的权利。婚姻补偿请求权是基于家务劳动也有价值的理论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 ,在个人权利同社会公平间取得的平衡。新《婚姻法》4 0条规定的婚姻补偿请求权 ,是以约定分别财产制为前提的。其实 ,实行财产共同制的夫妻 ,也可以适用婚姻补偿请求权 ,在构建法定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和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时 ,应完善或补充婚姻补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8.
中国的婚姻法和离婚法律实践不同于西方既有理论的描述,其一方面遵循“个人主义”逻辑:保护个人私有财产权利,确认个人婚前财产的合法性,尊重夫妻双方的离婚及财产分割意愿,举证责任亦由当事人承担;另一方面, 也遵循“家庭主义”逻辑:法律判决考虑保护弱者、照顾子女、赡养老人,调解仍然被广泛使用,是否在婚姻存续期内购买房屋仍是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因素之一,并且,离婚诉讼当事人在家庭正义观念方面具有一致性。从离婚法律实践来看,中国的家庭伦理在变化中仍然延续。 相似文献
9.
离婚,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是一种无言的伤害。经过一场残酷的“离婚战”,往往身心疲惫,精神不振。因此,离婚女性容易走进一些心理误区。 一、与前夫的家人关系僵化。这是自信心不足、不能直面现实的表现。与前夫离婚不意味着与其家人也必须断绝关系。有一位因丈夫移情别恋而与之分手的女性,她因为孩子的关系经常与婆家人来往,而且表现得友好坦然,她同前夫的妹妹也保持着昔日的姑嫂情谊。她说:“我不图什么,只说明10年婚姻结下了一门亲 相似文献
10.
婚姻自由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婚姻自由即当事人基于其自身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结婚与离婚,不受国家的强制、限制或其他方式的影响.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概念的演变历史过程中,婚姻自由权亦有自己独特的性质.然而民法典制定的关于离婚冷静期条文,使得原本可以... 相似文献
11.
当事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何处理知识产权,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因其独有的特性,知识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的获得与收益的取得具有不同步性,必须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在离婚时对知识产权收益进行分割可以采取平均分割、估价分割或保留分割请求权的方式。 相似文献
12.
凌叔华在“五四”时期虽然积极投入“妇女解放运动”,但是在“妇女问题”上她的女性观要比同时代女作家成熟、明了得多;通过凌叔华对新旧女性的全面观察与评价可以发现,她的女性观具有海德格尔式的诗性存在色彩。完整清晰地描述凌叔华的女性观发展轨迹,不仅有助于深入解读凌叔华,而且对现代和当代的女性文学认知都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朱淑真诗词爱情心态浅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亚清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3,3(1):58-61
朱淑真是宋代女性文坛继李清照之后又一颇有成就和个性的女诗人,她的爱情诗词,清新婉丽,蓄思含情,又由于她一生受情婚姻的不得意,诗词中又颇多怨恨之语,流露着她在生命中的真切体验。天真烂漫,情窦初开的少女朱淑真在诗词中表达着她对爱情的幻想和憧憬,同样也在诗词中发泄其对不幸婚姻的苦闷和郁怨,最终在弧寂和绝望中抱恨而死,从她的诗词创作中可以触摸到一个闺阁女子一生的情感历程。 相似文献
14.
探春是曹雪芹偏爱的人物形象之一,却受到不少读评者的误解。她是嫡庶制度与弱势性别的双重受难者。她一方面自强不息,一方面矫情处世,倒向嫡系一方,希望当权者对自己的婚姻正面干预,从而摆脱悲剧命运。最后,她虽然贵为海外王妃,但依然难逃被归入薄命司的悲剧命运。 相似文献
15.
在德国,离婚后的扶养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余后效力,法律对其作了极其全面和详尽的规定,这不仅有利于防止离婚自由权的滥用,而且也有利于保护需要扶养方的利益。值此我国《民法典》制定之际,德国有关这一制度的规定对完善我国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的权利救济制度只要求在离婚时适用,其自身存在的不足,客观上削弱了该制度功能的最大发挥,背离了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有重构之必要。一是建立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二是完善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取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性的规定,赋予受害方配偶选择诉权的权利。三是拓展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及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
17.
姚俊廷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3,25(4):67-70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十条无意于侵害婚姻的伦理本质,推进或构建所谓的"契约"式婚姻;也不是漠视目前中国"从夫居"的婚姻现实,忽略性别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法律只是行为的底线。婚姻法是私法,人们完全可以通过协议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婚姻法解释三"对房产权属的配置所直面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毋宁是如何在离婚率增加、房价畸高、判决标准不一的情形下,为离婚时的房产权属争议提供公正、统一的司法判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