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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商品房认购书因其性质的特殊及对效力认识的不甚清晰导致大量纠纷,文章对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效力、定金条款进行了辨析,认为其性质是预约合同.违反认购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适用定金罚则,还可以要求违约方强制履行或者赔偿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2.
杨金奇 《社区》2005,(20):37-37
买房先签一份认购协议书然后交付定金,这已成为房地产行业交易的一个惯例。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有关“购房定金”的纠纷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购房者在交完定金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想买下订购的房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已付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还?购房者违约不退2004年底,许先生在没有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一套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总价值61万元的房子,并按照认购书约定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在7日内缴交首期款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事后,许先生的家人来实地看房后,发现该房屋的户型…  相似文献   

3.
《社区》2003,(12):55-55
2002年1月13日,我与一家房屋开发商签订了—份购房认购书。我交付了一万元定金,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后来我发现,该开发商信誉不太好,不能按时交付房屋,而且房屋质量较差,所购房屋已经两次被质检部门勒令两次返工。该开发商是2002年5月15日取得商品房销售合格证,因此我要求退房,开发商说定金不能退还。请问: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牛洪生牛洪生牛洪生读者:定金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种保证金。交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义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  相似文献   

4.
当前,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认购书问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对此类纠纷问题的认识往往不大一致。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应属于预约合同,其法律效力和委托合同、合伙合同一样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对于不履行认购书义务者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也可以追究违约方的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5.
定金法律制度是合同担保制度的一种,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主合同债权的顺利实现。笔者对合同定金的性质从其定金的本质作用上进行分析,提出了与传统定金性质不同的看法并对定金适用的条件等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对于合同定金在适用时应注意六个方面的事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黄睿 《今日南国》2009,(2):64-64
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买房时先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了几万元钱的定金,后来因为对房子某些地方不是很满意,想退掉认购的房子,但开发商却不肯将定金退还。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情况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7.
我国《担保法》未对违约金性质作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专门解释 ,其要义是定金担保中定金罚则与损害赔偿应该并用 ,因此 ,有必要对其相关适用问题作出具体研究。  相似文献   

8.
我国《担保法》未对违约金性质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专门解释,其要义是定金担保中定金罚则与损害赔偿应该并用,因此,有必要对其相关租用问题作出具体研究。  相似文献   

9.
从定金罚则看,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的定金为违约定金,其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十分有限。不仅如此,比较定金罚则的安全价值与其所产生的低效率、不公平、损害自由等负价值,现行定金制度功不掩过。要解决这一问题,在《合同法》修订之前,应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引入经济胁迫概念,允许当事人撤销部分明显不公的定金合同;并运用目的性扩张方法,填补立法趣旨不适合型漏洞,亦即:将《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的规定扩张到定金上,允许法院等干预定金数额。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废除定金罚则,变违约定金为解约定金。  相似文献   

10.
读者问:我们参加了某楼盘"1万抵8万"的活动,交了1万元定金。开发商说到开盘时如果我们不想要房子,定金可以退。等到开盘时,我们没有挑到满意的房子,犹豫了几天,现在想去退钱可以吗?律师解答:根据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  相似文献   

11.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商品住宅特征价格模型改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特征价格模型作为一种对商品住宅价格进行有效分析和评估的工具而广泛应用于房地产领域。针对特征价格模型在实际应用中自变量数目较多、选择难度大且存在多重线性相关的问题,提出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商品住宅特征模型进行改进,排除变量间的线性相关对特征价格模型产生的误差。同时,以武汉市轻轨沿线商品住宅楼盘作为研究对象,构建了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商品住宅特征价格模型,并用该模型对商品住宅价格的预测结果与实际销售价格进行对比,结果显示多数样本预测误差在5%以下,验证了改进模型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2.
运用2005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30个省/市/自治区的月度面板数据,构建存款准备金率与房价的PVAR模型,并进行单位根检验、格兰杰检验、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等实证分析,旨在探索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我国房价的影响。研究发现:存款准备金率对我国房价的调控效果并不明显,且存在较长的时滞性,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才能对我国房价产生较好的调控效果。此外,存款准备金率对房价的调控效果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当给定存款准备金率标准冲击,西部地区的反应幅度最为剧烈,效果持续时间最长;而中部、东部地区的反应程度较小,效果持续时间较短。  相似文献   

13.
本文阐述了住房租赁具有住房使用价值的分期零星出售和住房融资两重属性,分析了住房租赁的特点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4.
我国能够反映居民对住房消费价格需求的价格指数还没有真正建立。我国现行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衡量居民住房消费价格具有不合理性,不能正确反映房价变化。房价的合理性应从社会和经济两个角度评价,重点关注中等和中低等收入家庭首次购买房屋的价格,同时,在编制居民住房价格指数时,应引入民间合作,并设置不同层次的房价指标,使居民住房消费价格指数更具有客观性,从而更加合理地确定我国居民住房消费价格指数内涵。  相似文献   

15.
厘清福州房价与地价关系是地方政府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基础。利用福州市1999至2010年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和土地交易价格指数的季度数据,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对福州市房价与地价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在短期内,福州市房价与地价相互影响;长期看,房价显著影响地价,而不是相反。由此给出的政策建议是: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调整福州市土地交易方式;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内进行管理和使用。  相似文献   

16.
采用1998年第1季度至2011年第4季度的数据,将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和货币供应量纳入到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中,分析了货币政策工具对房地产价格冲击的强度和时效。结果表明:存款准备金率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在中期为负,短期和长期为正;利率在短期和中期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为负,但在中期的调控效果比较显著;货币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在短期和中期为正,长期为负;存款准备金率和货币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比利率的影响更显著一些。提出央行可以将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调控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合理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供给,同时增加货币政策决策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武汉市2001年至2007年的商品房销售季度价格指数和土地交易季度价格指数为样本通过平稳性检验、协整关系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房价和地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短期内房价和地价具有互动关系、长期内房价决定地价的结论。因此,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供给政策,以期达到统筹兼顾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促进各级市场之间良性互动和协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18.
社会排斥指涉的是社会弱势群体如何受到主流社会的系统性排挤,而日益成为孤独、无援的群体。当前。社会排斥关注的重点是强调特定的社会制度抑或政策是如何将某一群体排斥于社会照顾体系之外,其核心是社会制度的成员资格许可问题,它意味着某些特定人群无法进入社会关怀的制度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城市居民住房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当前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缴存制度、覆盖范困、存贷关系等关键性环节中存在明显的社会不公。基于此,在社会公正的视角下,借用社会排斥理论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农村住房制度是中国住房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具有突出的自然经济性质和较强的计划经济性质。它受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根本制约,并且自改革开放以来变化缓慢。在这一制度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住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遭受了一系列挑战,其中主要包括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以及住房产权在各种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我国虽对农村住房制度进行了增量调整,但它不足以应对挑战,农村住房制度需要走向存量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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