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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8 毫秒
1.
司法公开是现代司法制度基本原则之一,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司法公开包括直接公开和间接公开,我国的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只有直接公开。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就需要法官来承担法律续造的职能。就司法公开来看,法律的续造离不开媒体的监督,司法公开和媒体监督是具有统一性和冲突性的命题。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的司法公开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对司法公开裁量理论展开系统的研究。同行政裁量不同,司法公开裁量具有主体的特定性、监督的匮乏性、范围的法定性等特点,并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律规范状况、法官职业素养和公民权利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在司法公开裁量中,法官既要注重程序上的良好公开,也要注重裁判中的释法说理工作。为了促进司法公开裁量权的良好行使,还应当从立法的统制、法院的自我规制和社会统制等方面建构合理的统制体系。  相似文献   

3.
从新意识形态研究范式论证司法公开正当性成为人们的惯常路径,其最大问题是忽视司法公开及其保障机制背后的非法律因素、资源配置或司法体制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司法公开成为一种司法技艺.通过赋予程序选择权、参与权,司法公开机制勾连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力量互动,最终激活了司法机关权威的“重生”.  相似文献   

4.
在司法实践中,高歌猛进的审判公开过多地注重其形式表现,而忽视了实质内容。在制度层面,宏观性审判公开制度缺乏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目标上,满足社会各界人士知情与监督要求的开放性需求被异化成了“选择性部分公开”中的保守性供给;在价值上,原控制司法权力的功能定位被人民法院的自保性策略所取代,最终导致了应当成为原则的审判公开退缩成了一种例外。只有努力开启审判公开的制度化,落实审判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不断拓展法官素质的职业化,提升审判信息公开的自我管理,及时抑制司法心思的内卷化,优化审判信息公开的质效管理,充分打造审判设备的数字化,加强审判信息公开的技术管理,才能有效克服审判公开的形式主义倾向,将审判公开真正推向司法公开的实质化道路,从而真正保障社会主体与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法官不断提升其法律素养与职业道德,引导与教育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最终防止司法腐败并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受到国家秘密范围的直接影响.在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下,基于法律位阶、一般法与特别法、新法与旧法、法律责任等因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严格约束,形成了“以保密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的行政实践.美国法上关于定密异议及其司法审查制度,是推动《信息自由法》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中国的定密异议制度在制度架构和程序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亟待整体上的革新.完善中国定密异议制度:扩大定密异议权的主体,建立更为多元化的定密异议受理主体,进一步完善定密异议处理机制,明确定密异议中的证明责任规则.建立定密异议的司法审查机制,允许个人对定密信息提出异议,借用体制外的力量对国家秘密进行监督和维护.以定密异议及其司法审查机制为核心,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保密与信息公开之关系,推动“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理念的形成和落实.  相似文献   

6.
基于不同的要求和所呈现出的不同状况,司法公开有全面公开、部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形式公开、实质公开之分。尽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基本实现了由单纯的庭审公开向司法活动的全方位公开的转变以及由以审判程序公开为主向审判程序公开和裁判结果公开并重的转变,使中国司法公开制度初步具有了统一性以及全面性的特点。但也应看到,包括裁判依据、合议庭以及审判委员会的少数不同意见在内的重要环节和内容依然不在公开之列。实质公开的不足必然会影响公开的效果,制约着司法公开终极目标的实现。实现司法公开尤其是实现司法的实质公开,既需要各级法院各类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更需要不断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的保障以及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的支撑。从当前来看,应当重点解决司法流程信息还未真正全面公开,裁判依据未能做到详尽公开,合议庭以及审判委员会的少数不同意见不允许公开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1966年制定的美国《信息自由法》(简称FOIA)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从20世纪下半叶到21世纪,即从传统工业社会迈入信息社会过程中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范例。可运用的司法审查被认为是信息自由法取得非凡成功的四项基本经验之一。美国联邦法院,特别是联邦最高法院在判例中对该法中的免除公开条款的精致适用,构成了美国信息公开法制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自由法》中的九项免除公开规定可进一步归纳概括为国家安全与秘密、内部行政行为、法律礼让、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五个方面。联邦最高法院在相关判例中对上述五个方面规则的具体适用情形与发展,可以裨益于正在中国大陆活泼展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践,对发展中国的信息公开法制,特别是相关判例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现代司法理念与法律文明的发展赋予司法公正新的涵义--以实体与程序的和谐统一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与正义。为实现司法公正,亟待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即以法律自治与司法独立为基础实现公正、以实体与程序的公开为形式促进公正、以司法效率的提高为目标保障公正,以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司法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9.
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在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刑事申诉后,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予以受理,但是我国现阶段对刑事申诉程序的重视还不够,刑事申诉案件提起主体混乱、刑事申诉案件管辖规定不明等。同时社会各主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不够、司法不公开、舆论绑架司法、司法行政化色彩严重以及司法工作人员的释法析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极大降低了司法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因此,我国刑事申诉程序应当选择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模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保障司法公开与公正,正确引导媒体舆论,积极推进司法机关的去行政化,提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裁判释法说理的能力,积极树立刑事申诉中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0.
"司法信息公开"在我国至今仍处于"空白"状态,因此研究并明确司法信息公开的概念及其与司法公开的区别、司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例外情形、司法信息公开的程序设置等三个问题,将有助于在我国构建科学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1.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及其活动所具有的信心、信赖状态,它是确立法律权威的必要条件,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司法公信力的构建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能实现社会控制、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平衡,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诚信法律体系以及实现良性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和法律信仰等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相关因素,然而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令人堪忧,现行法律制度存有缺陷,公信力不高,并遭受种种困境。构建我国司法公信力,应该积极推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独立的司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和优化司法体制内外的民众参与模式,并创设健全的司法公信力评价体系,以促进我国司法公信力的养成和提升。  相似文献   

12.
新媒体时代,网络成为人们参与法治建设、交流讨论典型司法案件、表达观点的平台。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的中国,司法过程和裁判结果不可避免地受到舆论影响。目前我国舆论监督体系缺乏制度规范,对司法独立产生了负面影响,阻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与司法权独立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同价值目标,决定了必须在舆论和司法之间培育起健康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寻求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良性互动,既保障开放的舆论空间,又坚持司法权独立运行。  相似文献   

13.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公开是公正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实现司法公正必须保障司法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为了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司法公正,全面推行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的改革。在此背景下,我国司法公开有了新的要求和体现。鉴于此,以刑事诉讼为视角,对司改背景下审判公开的应然和实然展开阐释,以推动司改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为司法专门化理念、衡平性司法理念、预防性司法理念、判决优先理念等环境司法理念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从制度设计来看,《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中的大量管制性条款为环境司法的运行提供了准据法依据,其中诸多条款构成了环境司法的特有制度支持系统和环境司法运行的合理期待。从环境法治效果角度考量,建立超越《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的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将是实现环境司法专门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5.
法和正义相冲突的原因存在着深刻的背景性因素,那就是我们的司法制度、改革及职业化进程与我国社会文化环境因素还存在不尽协调或者说是未完全磨合的地方.我们应该在承认司法和正义各自具有独立意义的基础上,在各种层面协调两者的冲突关系,探寻一条和谐互动的道路.司法机关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具有人文情怀;增强法官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司法为民的整体能力;加强司法的公开与透明性;建立司法与媒体的协调合作机制;加强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16.
国际公认的司法独立包括司法权的独立、法院的独立和法官的独立。其中,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是核心内容。国外宪法一般直接将司法独立规定为: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的规定与国际社会有较大的差距。这种落后的观念是导致我国司法不能独立的首要原因。因此,在我国要实现司法独立与法治,应首先完善宪法确立与国际社会一致的司法独立观念。  相似文献   

17.
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在立足本土法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吸收西方法治及宪政文化中的合理因子而在司法领域中进行的一次尝试.就应然价值而言,它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效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进而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树立法律权威,同时能够积极推进司法实践与司法理论研究的良性发展.但当前,我国所要确立的是区别于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的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未来该制度能够实际发挥怎样的作用还受制于多方面的社会因素,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就正处于转型期间的中国而言,我们必须确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参与的案例指导制度模式,并逐步完善与案例指导制度相配套的司法制度等.  相似文献   

18.
司法公信力是在法治社会中树立法治权威的必备要素,也是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优质资源。司法公信力不足在制度架构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不合理有关,也在深层次上反映出对于司法理念与法律适用的调试需求。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长远规划来看,应当在维护法制统一,保证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得到普遍适用和严格执行的基础上,重视民族习惯法在司法中的地位,在法律适用上顾及关乎民族群众心理情感,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民族习惯。通过创新与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提升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中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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