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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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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度排除与证据补强规则是为弥补法官自由心证之缺陷而创设。在治安案件办理中,许多个案反映出公安机关对两大规则有时存在不当运用,导致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产生异议,从而引发复议和诉讼,其根源在于立法上对两大证据规则规定的缺失。借鉴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定,确立了治安案件办理中适用程度排除与证据补强的条件及七种具体情形,并结合个案说明了正确适用两大规则对案件办理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口供补强规则是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其确立理由在于通过刑事诉讼发现案件真相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之我国理论界尚存分歧,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立法上亦一直未作详尽而具体的规定。有鉴于此,有必要在探讨口供补强规则的相关理论及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口供补强规则进行检讨,明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这一规则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补强证据规则是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则,而共犯被告人供述的证据价值与补强则是补强证据规则中的重要内容。如何看待共犯被告人供述的证据价值,是关系到司法公正的重大问题。故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无论是同案或是异案审理的共同故意犯罪的被告人的供述均不具有完全的证据价值,不能相互补强据以定案。并进而提出了我国完善被告人供述补强证据规则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法官当庭认证是法官当庭认证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官当庭认证的前提是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举证和质证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并由法官运用证据规则对证据作出正确认证。要做好这一工作 ,就要全面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规范出示证据的行为 ,以保证认证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5.
我国目前关于口供补强证据的规定十分笼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降低,不利于实现该规则所预设的价值内涵。本文在研讨国内外的立法和学术成果的基础上,从公正和效率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口供补强证据的范围、证明程度以及资格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有助于我国口供补强证据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当前补强证据规则已经具有不再局限于刑事法领域的整体意义和价值了,但学术界对补强规则所内含的基本内容之理解还极其混乱,并影响了对补强规则的理解和执行,制约补强规则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补强规则理论依据的研究,直接影响对补强规则之属性的理解,从而成为理解补强规则具体内容的基础.通过分析英美的具体补强证据规则,可以断言补强证据规则的依据都是特定的社会政策,社会政策可以为立法概括的属性,决定补强规则应当是证据能力规则.  相似文献   

7.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部分。法治化建设的进程,推动了我国有关证据制度的立法及发展,但其仍有缺陷及需要完善之处。《证据规定》中存在缺乏固定争点及固定证据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有关证据规则不完善、预决事实规定笼统、司法机关的“证据突袭”等存在诸多缺陷,应当完善举证期限制度,增加拒证权及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完善证据排除规则,细化预决事实以及增加法官的中立性,防止司法突袭。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具有相似事实,但是依据我国传统观念来看证据链并不完整,对于此类案件应当如何认定,在我国现有证据理论中存在困难。以"胡某英案"为例,阐释我国引入相似事实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对相似事实证据规则价值取向、理论基础和适用标准进行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应采用的适用标准进行构建,并对该规则的程序保障和数额认定的问题进行尝试性的解决。  相似文献   

9.
证据是证明案件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据即刑事诉讼证据,是能够据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真实事实.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的实质是运用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证据及其运用是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及证人的资格和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但对证据运用过程中涉及的具体证据规则未确定,在司法实务中容易导致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界限模糊而不易操作,应在新刑事证据制度方面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证据是证明案件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据即刑事诉讼证据,是能够据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真实事实。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的实质是运用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证据及其运用是刑事诉讼的中心问题,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及证人的资格和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但对证据运用过程中涉及的具体证据规则未确定,在司法实务中容易导致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界限模糊而不易操作,应在新刑事证据制度方面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间接证据作为民事诉讼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其依据经验法则和推理构成间接证明方式,该方式是民事诉讼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间接证据因为证明对象多元化、证明力不确定和证明事实方式复杂化,使得法院对其采取了谨慎、怀疑甚至是排斥的态度,法院对其运用或是简单滥用证据排除规则、证明力较小规则将其排除,或是以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直接适用证明责任规则裁判定案,使得原本能够认定的事实得不到科学证明。因此,对于间接证据,首先应明确法院仅能依据宽松的证据能力制度对其作有限排除,同时应限制常识性的间接证据证明力较小和真实性规则滥用以及要求法院对矛盾间接证据证明力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更重要的是,在间接证明分为证据环、证据链等几种具体类型基础上,应明确间接证明对推定基础的经验法则之要求,确定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多样化模式,并且赋予间接证据在证明欺诈、胁迫等主观事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然后法院面对间接证据时才能依赖自由心证来认定事实,使民事裁判建立在规范、严谨的证据审查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2.
事实真伪不明是民事诉讼中不可避免的一种客观事实状态。由于此种状态无法直接适用实体法律规范得出裁判,因此,需寻找其他的处置方法,如搁置判决、调解、法律规范的特别安排、证明责任等。现代法律所普遍认为的最佳处置方法即为证明责任规范。但在当前实务中,对于真伪不明的理解和证明责任规范的适用均存在诸多问题,这也成为正确裁判所必须解决的难题。  相似文献   

13.
讯问中录音录像制度对于规范讯问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讯问中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归属不清、审查机制不健全、程序性制裁阙如等问题,给司法实践造成诸多混乱。念斌案中存在这些问题。讯问中录音录像在证明程序性事实时属于视听资料,证明实体性事实时属于供述,其双重属性具有层次性。对于严重违反录音录像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程序性制裁、否定其证据能力。在与讯问笔录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下,录音录像具有比讯问笔录更强的证明力。以录音录像所记载的供述内容作为定案根据时,仍然应遵循口供补强规则。  相似文献   

14.
非法证据即违法取得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针对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分析,反思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就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确立对于提升民事诉讼当事人证据收集能力,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保证人民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民诉法解释》第112条在借鉴大陆法系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该项制度作出了规定,但相较大陆法系有关立法例,中国对于该项制度的设计还存有缺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国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仅将当事人纳入了文书提出义务主体的范围,而忽略了对诉讼外第三人的考量.因此,有必要借鉴域外关于第三人文书提出义务的立法经验,以对中国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的主体范围进行必要的扩展,从而尽快在中国确立案外第三人的文书提出义务.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规范论为理论基础,辅以修正规范理论、盖然性理论、危险领域理论、危险提升理论、多样原则理论、利益衡量理论等,依托我国内地法律规范,初步构建了我国内地的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认为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应包括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根据当事人主张的不同,令其分别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形成要件事实、权利障碍要件事实和权利消灭要件事实的证明;证明责任分配特殊规则则从证明责任转换和证据评价领域特殊规则两个方面对证明责任分配一般规则进行了修正和变更,以缓和一般原则的僵硬,降低当事人的证明难度。   相似文献   

17.
证据能力规则是证据材料能否进入诉讼程序作为证据使用的认定标准和依据,在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我国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定比较薄弱,在立法上缺少明确的界定和规则,导致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构建体系化的证据能力规则,是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展的需要。体系化的证据能力规则应当包括三方面内容:证据能力的内涵以及后果、证据能力规则的动态程序以及证据能力规则的静态标准。  相似文献   

18.
初步证据在法律、司法解释及实务中应用广泛,但初步证据的内涵无法统一。《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的应用缘起英美法系,初步证据内涵是转移证明责任的法定证据规则。《民诉解释》第284条代表的司法应用,实质与大陆法系疏明规则类似,初步证据内涵是提示当事人履行提供证据责任。《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的初步证据应用范围非常狭窄,且与大陆法系非成文证据规则体系不融洽,该类初步证据的内涵并不具有可采性。司法解释和实务中的初步证据应用广泛,且与大陆法系疏明规则本质相同。中国应借鉴疏明规则界定初步证据内涵,并进一步明确初步证据规则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等事项。  相似文献   

19.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一种,在民商事领域被广泛运用,其中违约金酌减规则是当代大陆法系国家违约金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中虽规定了违约金酌减规则,但该规则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诸多的问题。通过介绍违约金酌减的相关理论后,提出在民法典合同法编修订过程中关于违约金酌减规则的立法建议。首先应区分违约金性质,明确惩罚性违约金一般不予酌减,赔偿性违约金可适用酌减规则;其次要对现有的酌减考量因素种类进行整合;最后明确赔偿性违约金酌减过程中主要考量因素是“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虽已包含着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的基本因素 ,但在民事诉讼立法上民事证据披露尚未作为独立的证据规则予以确立 ,且证据交换集中披露证据在程序上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章阐述了民事证据披露规则的基本内容和两大法系民事证据披露模式 ,对证据披露规则设立依据进行法理分析 ,并就我国民事证据披露规则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初步的构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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