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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假现象是文字使用时的同音替代,借字与本字(或称正字>之问意义没有联系,是它的基本特点。前人统谓之“假借”,概念含混。今人把“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造字法则称为“假借”,把“本有其字”的同音借用称为“通假”,概念就比较明确了。发明文字通假,这本是清代研究语言文字的一大贡献。戴、段、二王诸大师,打破文字形体束缚,从文字的声音推求词义,认为“字之音同音近者,经传往往假借”,故应“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见王引之《经义  相似文献   

2.
假借与通假     
从东西南北等字入手,方方面面话假借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字"的特点;假借与通假的异同,共同点依声表事借音表义不同点假借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通假则类似于错别字;假借的意义可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  相似文献   

3.
△通假,假者,借也。通假,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现象,假借一同音(或音近)之字,表示与之本无甚并联之另一字之义。换句话说,由字音作媒介,使两个字在原义上沟通起来,由借音而借义,通假字是本字的“代用品”。△既有“本有其字”的通假,又有“本无其字”的通假。前者是正体,后者是变格。不用本字而用通假字,事情发生在同一历史平面上。“本无其字”的通假,是先假借古字,后造其表本义之本  相似文献   

4.
六书的“假借”,是以形表意的汉字的一种表意方式。这一表意方式,是用表示另一事物的字形,来表示与之语音相同而在意义上又有其相通之处的此一事物。六书的“假借”,必是形同音同而义近,而音同义同形不同的,都不是六书的“假借”,而是用别字的同音通假。六书的“假借”,是文字学研究的对象;而用别字的同音通假,则是训诂学研究的对象。  相似文献   

5.
自从许慎给出“六书”定义与例字,特别是经戴震提出“四体二用”之说以来,汉字的造字之法就是象形、会意、指事、形声四种,“假借”只是音同或音近的字的通假用法,这种解释看来已成为定论了.其实不然.“四体”不足以总结汉字的造字规律,还应该增加一种“假借”造字法,才能说明所有汉字的形体结构之所以然,才能全面地认识汉字体系的复杂性质.  相似文献   

6.
假借本无其字,通假是古人写的别字,词典的注音与释义需要对这二者有所区分。假借造字形成古今字,古字注音当以古代韵书作依据。今字音有变化的应注出区别;通假字今音与本字音不同,宜遵“读以本字”之训注本字音。假借造成古今字以不用“通”字为是。词典在通假义列立上错收与漏收较多,没有严格按通假义的概念去把握,没有注意通假时限,没有注重词义、声韵分析,对训诂术语缺少认识,盲目信从旧注,有的回避书证,避繁就简,大量歧异都缘于对通假义的认知。后起字之间的借用,词典可取用“通”字。  相似文献   

7.
<正> 古代学者把通假叫做假借,与六书之假借同名,朱骏声说:“夫假借之原有三:有后有正字先无正字之假借……;有本有正字,偶书他字之假借……;有成用已久,习讹不改,废其正字,专用别字之假借…….”①第一种情况指六书的假借,后两种情况指行文中的通假,具有假借之名.近人亦不乏沿袭着,或为区别二者,不得不用“无本字假借”与“有本字假借”、“造字之假借”与“用字之假借”等累赘的区别语.这样的表述,异实同名,除了带来行文的不便和理解的困难以外,更主要的是掩盖了通假与假借的区别.  相似文献   

8.
刘又辛教授的新著《通假概说》(巴蜀书社1988年出版),是第一部全面阐述假借问题的专著。关于假借字的基本性质,历史上有过几种影响较大的学说。首先是起源于汉代的假借造字说。《汉书·艺文志》最早指出:“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这种把假借置于六书之内,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造字方法等同起来,相提并论的做法,反映了文字学发展初期,人们对假借问题的模糊认识。这种认识的不足之处是十分明显的。因为,假借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书不同,它不是一种造字的方法。假借不能造出新字,只是借用已有的字来记音而已。所以清代学者对假借造字说的理论,早就引起怀疑,戴震认为: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文字的四种结构类型,  相似文献   

9.
“六书”是作为六种造字法被总结出来的,秦汉至唐都无甚异议。《汉书·艺文志》说:“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颜师古注:“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也。”可是到了南唐,徐锴就隐约地提出假借是用字之法。他在《说文系传》中说:“假借则一字数用,转注则一义数文。”清代学者戴震除了肯定假借是用字之法外,还提出转注也是用字之法。他的《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说:“四者(指事、象形、谐声、会意),书之体,止此矣。由是之于用数字共一用者,如初、哉、首、基之皆为始,印、吾、台、予之皆为我,其义转相为注,曰转注;一字具数用者,依于义以引伸,依  相似文献   

10.
通假现象是文字使用时的同音替代,借字与本字(或称正字)之间意义没有联系,是它的基本特点.前人统谓之"假借",概念含混.今人把"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造法则称为"假借",把"本有其字"的同音借用称为"通假",概念就比较明确了.发明文字通假.这本是清代研究语言文字的一大贡献.戴、段、二王诸大师,打破文字形体束缚,从文字的声音推求词义,认为"字之音同音近者,经传往往假借",故应"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见王引之《经义述?·自序》).这种方法使许多扞格难晓的文句涣然冰释,其功实甚巨.但我们认为先秦两汉  相似文献   

11.
通假是先秦古籍中普遍现象,后世后用通假多是因袭,通假与假借是两个性质,音同近是它们共性,本无其字而造叫假借,本有其字而用是通假;通假字读音一般读被通假字音,通假字分类主要从音形义着手,通假字辨认主要从音上,还有文献证明。  相似文献   

12.
"六书"新解     
"六书"即象形、会意、指事、形声、转注、假借六种造字方法.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认为"六书"之中象形、会意、指事、形声是造字之法,转注和假借不是造字之法,而是用字之法.将"六书"一分为二,一部分称为造字之法,另一部分称为用字之法,这种观点是建立在把汉字仅仅看作是文字--同拼音文字一样的文字的基础上的,依据这样的汉字理论研究"六书",必然得出"转注" 与"假借"不是造字之法,而是用字之法的结论.根据汉字的性质和"六书"本身的特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六书"不仅是汉字的造字之法,同时亦是汉语的造词之法."转注"和"假借"虽然没有形成新字,但却形成了新词,根据汉字字词合一的特点,"转注"和"假借"既是造词之法,又是造字之法.从这个角度看,"六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把"转注"和"假借"看作是"用字之法"而排除在"六书"之外是不合适的.  相似文献   

13.
一 古文通假,过去叫做假借。早在东汉时,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的“六书”理论中就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①从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大倡“破通假字而读以本字”之后②,才渐有“通假”之称。 那么,通假与假借究竟有无区别呢?论者认为:无别而又有别。所谓无别,是说它们有共同的特点,所谓有别,是说从源流讲,假借在先而通假在后,从性质讲,它们又有明显的差异。所以从清朝以来,讲假借者,往往包含通假;讲通假者,也往往包含假借。但是过去由于二名混用,常常使人眼花缭乱,分辨不清。其实,这是古书用字的  相似文献   

14.
陈氏运用因声求义的方法研究《毛传》,全面发明了《毛传》中的通假。有以下两种情况:其一,陈奂总结出毛氏解释通假字的两种方式:用正字解释假借字和直接用正字之义解释假借字。笔者又将第二种情况详细分为三类:《毛诗》中本字借字共存且同训;《毛诗》中本字借字共存但不同训;《毛诗》中只有借字没有用正字者。其二,笔者将《诗毛氏传疏》中其他通假内容概括为:发明《毛传》用假借字解释字义;补充发明《毛传》未注明的通假;发明《毛诗》中二字互通和一字数通的现象。  相似文献   

15.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论假借 ,主张“通其所不通则为假借” ,即凡假借其双方在意义上是一概不相通不相关的。此论对造字之假借而言是正确的 ,但对用字之假借———通假来说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朱氏收列用字之假借 (通假 )实例多与其理论相矛盾 ,而现代许多著名专家不但继承了朱氏的理论而且长期延续着朱氏之矛盾 ,造成了严重的混乱。以朱氏为代表的假借 (通假 )理论应当修正 ,承认通假双方其意义并非一概不相通 ,通假字与同源字是有交叉的。  相似文献   

16.
"六书"假借和用字通假都具有借字标音表义的特点,因而常常被人混为一谈,其实有质的区别。与通假字形同实异的同源字、古今字、异体字,又互有纠缠,它们是古书中非常常见的用字现象。  相似文献   

17.
汉人训诂所使用的术语“读曰,读为”,目前学术界都依段玉裁说,断为汉人用以释假借字时使用的术语。《说文解字》“读”下段氏《注》云:“拟其音曰读,凡言读如、读若,皆是也。易其字以释其义曰读,凡言读为、读曰、当为,皆是也。”又《周礼汉读考·序》云:“汉人作注,于字发疑正读,其例有三:一曰读如,二曰读为、读曰,三曰当为。读如、读若者拟其音也,古无反语,故为比方之词;读为、读曰者,易其字也,易之以音相近之字,故为变化之词。比方主乎同,音同而义可推也;变化主乎  相似文献   

18.
许慎的假借指"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一种文字借用现象;后来,文献中文字分化、书写时同音替代等现象都用假借来称说;到清代后期,小学家将假借分为有本字的假借和无本字的假借两类,为了区别将后一类称为通假。事实上,假借和通假是本质不同的两种语言现象,假借指借用一个字去记录与其本用没有任何联系的另一个词,通过形体的借用扩大了原字的功能,是字用范畴的概念;通假指读音相同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互相借用的一种现象,是字际关系范畴的概念。早期人们将文字所记录的意义从结构上划分为本义、假借义,后来逐渐从假借义中区分出引申义,从而构成本义、引申义、假借义三分的格局。  相似文献   

19.
六书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文字学观点认为六书乃造字之本。本文从六书理论的缘起和功用来分析,提出以下个人见解:1、六书理论主要为训诂而设。许慎《说文解字》基本体例是先列古文字形体,次释字义,后说字形,其说解字形全为释义,可见是研究经注的结果,是为解经而著。2、六书中的后二书转注和假借是文字应用中的特殊现象,不能单从形义联系来看问题;而前四书虽是分析汉字形体构造的条例,但目的不是据此造字,而是为了因形求义,达到训诂目的。3、六书理论适宜于战国时期的秦系文学和六国文字,但是至今仍是研究汉字的基本理论,我们应加以改造,科学地运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自汉字创始以来,对汉语语音的研究,明显地呈现出两大发展趋势,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方向,走着两条不同的研究道路。一、对语音音系自身的研究与应用从汉字的造字和应用来看,象形、指事、会意这三种造字法,以象形为基础,所创造的汉字一般讲每个字都是形、音、义的统一体,在“象形”“指事”“会意”中有音。假借摆脱了汉字形体表义的束缚,使汉字走上了表音的道路。假借字(包括“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同音通假)的广泛使用,说明了当时人们对汉语中的同音字和音近字,对语音的表义功能的深刻认识。形声造字法,是自觉地运用汉字的表义功能和表音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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