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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在嘉祜三年《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即《万言书》中,针对北宋中期人才缺乏,统治危机严重的情况,提出了一整套人才救国的纲领。他的教之、养之、取之、任之四者并重的陶冶人才的思想;确有创见。即使现用,对我们培养、使用人才,改革干部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不过,我们认为,其中也有某些不切实际的成份。本文试就“饶之以财”即增加官吏俸禄的主张,谈谈我们的几点看法。王安石的《万言书》是这样表述他的“饶之以财”观点的:所谓养之之道何也?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何谓饶之以财?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苟得,无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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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在北宋神家时期以理财为中、主持变法。他在“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思想指导下,颁布了诸如免役法、青苗法等等‘’富国理财”之术,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为此,王安石的反对派首领司马光曾与王安石有过一段争论:司马光以为,‘’善理财之人,不过头会算放,以尽民财,如此则百姓穷困,流离为盗,岂国家之利耶!”王安石则说:’‘此非善理购者也,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①又说:“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O王安石声然给人们一种激进的生产发股论者形象,与司马光的保守言论形成鲜…  相似文献   

3.
反腐败与廉政建设,是每一个政权上台伊始就面临的重大课题,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生死存亡,古来统治者都懂得:“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所以每个王朝无不严明吏治,严惩污吏。已故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在考察历史后得出结论:“古者吏之恶不仅臧私(贪污)然虐民之事,究以由贪取而起者为多,故绝臧私,实饬(整治)吏治之大端也。惩臧私之道甚多,严法初非治本之计,然急则治标,严法亦不容缓。” (《吕思逸读史札记·惩臧私之道》)唐朝,有不赦“官人枉法受财”的律令,并规定:诸监临、主司(承办案条)受财而枉法者,受财布匹十五匹,即处以绞刑(《唐律疏义》职制第49件)。明太祖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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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王夫之把他的一多“调合”“二重化”的方法论运用于其哲学体系的所有领域,而以人性论体现得最为鲜明。王夫之认为,人之生化,是“气以成形”(《尚书引义》卷三),“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张子正蒙注》)卷二)人作为自然界的生命体与作为社会性的性命,有同有异,同异相即不离,王夫之说:“夫在天则同,而在命则异,故曰‘理一分殊’。……其同者,知觉运动之生,而异以性;其同者,细缊化醇之气,而异以理。乃生成性,而性亦主生,则性不同而生亦异;理别气,而气必有理,则理既殊而气亦不同。”(《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王夫之以为,人有先验(“继善”)之性,亦有后天“日新”(“成性”)之性,它们共存于一体之内。他说:“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无所命,则仁义礼智无其根也。少而壮,壮而老,亦非无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不更有所命,则年逝而性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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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刑”一词古已有之,始见于《尚书·舜典》:“金作赎刑”。赎刑何谓?《说文》:“赎,贸也。”又:“质也,以财拔罪也。”《朱子大全·卷六十七·舜典象刑说》:“赎刑,使之入金而免其罪。”可见赎刑非刑种之谓,它不同于作为财产刑的罚金,而是我国古代规定犯人交纳一定数量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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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在北宋王朝中期,提出了变法主张,而与其政治、经济变法相配合,在教育领域里,也提出了实学的教育思想。 一、王安石人才观的实质在于获得“为天下国家之用”的实才 王安石重视人才,他说:“夫材之用,国之栋梁也,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亡以辱”(《王文公文集》、下同)。然而,“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敬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所以他认为,人才问题是执政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提出了一整套的人才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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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新探景振基《史记·货殖列传》关于汉代商人经营术有这样的论述:“以东致财,用本守之。”此句概括地总结了汉代商人资本的运动轨迹及其经营之道。考之史册也能窥其端倪,《汉书·食货志》载晁错云:“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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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赃枉法,藉权行私,循胥朋比,图取货赂是封建官吏的基本特征。中国历史上较有头脑的君主和政治家鉴于官吏贪滥酿致政治腐败,民心离散,政权覆亡之祸,均试图立法治吏,兴廉去贪,以巩固封建专制统治。但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本文以唐、明律为主就贪赃罪的惩治问题略作剖析。 一 中国封建制法律所说的“赃”,泛指用贪污、受贿、馈送、盗窃和其他非法手段所得的财物。西晋律学家张斐注《泰始律》说:“货财之利谓之赃。”官吏贪货利之财者,谓之贪赃。从狭义上讲,贪赃亦称“受(目求)”,“受财”。“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段玉裁注云:“法当有罪而以财求免,是曰赇,受之者亦曰(目求)。”即指受贿、行贿而言。 《唐律》首次把“盗”和“赃”并列,提出了“六赃”的规定。《唐律·杂律》云:“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明律》为监守盗、常人盗、枉法、不枉法、窃盗、坐赃。 根据唐、明律的规定,我们可以把封建官吏的贪赃行为分为如下四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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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人关系上 ,朱熹、王阳明都主张“天人合一” ,但在具体的路径上却有很大的不同 ,这集中体现在二人对《大学》的重新阐释———《大学章句》和《大学问》中。朱子的“天”、“人”合于外在之“天” ,走的是一条由外 (穷理 )→内 (体理 )→外 (推理 )的功夫径路 ,而阳明的“天”、“人”合于人心之“良知” ,其功夫论则是在知行合一基础上 ,进行“致良知”。朱子的天人合一是“以天统人” ,而阳明的天人合一则是“以人统天”① 。这正是二者在此问题上的根本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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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既为“九”“歌”,何故是十一篇呢?这个问题历来令人感到费解而不易辩清。要搞清这个问题,先得解决“九”的概念及其在《九歌》中的含义。“九”,这是中国古代颇具神秘性的一个数字。清代学者汪中对“九”曾撰写过专文,曰:《释三九》,文章中专门论述了“九”的性质与功用,特别指出了“九”的特性——具有虚指多数的功能:“凡一、二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以三,以见其多;三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以九,以见其极多。”应该肯定,汪中的论述是正确的,他道出了中国古代在数字运用上的习惯及特点。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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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谭嗣同《仁学》的佛教倾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启超在谭嗣同牺牲后如日,为其《仁学排序日:“《仁学》之所为作,乃为光大南海之宗旨,以救全世界之众生.”众生何以要救?又如何去救?这在梁启超和谭嗣同眼里,其实是两个问题,一个答案,即佛教中所说的“我执”。有“我执”,则是众生必被拯救的原因所在;而破“我执”即是拯救之方法.因为只有破除了“我执”之人,才能“无有挂碍”,“无有恐怖”,才能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因此,梁启超在《仁学·序》中说:“今夫众生之大蔽,莫甚乎有我之见存.有我之见存,则因私利而生计较,因计较而生挂碍,因控碍而生恐怖,驯至一事不敢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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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唆讼、吓财、挠法,几成定论。从清代情况看,讼师有唆讼者,但大部分案件来源于被动收受而出策,所谓“唆讼”不全部是事实;讼师受财取利,多属主动要价,且价码较高,但这与机制上的不存在同业组织纪律约束及缺乏官府的有组织的管理有关,又与市场供求有关,从“义利”分野指责其惟利是图,名之以“赃”、“贿”,不符合事实,也难合情理;讼师颠倒是非、混淆曲直以挠法的情形,确实较普遍,有的甚至很严重,讼师们应对此负责任;讼师具有“不着点墨而生杀人命”的“刀笔”之能,但我们应关注的是,讼师“刀笔”功夫的使用是否符合案情实际,对准确定罪量刑起了何种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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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的诗品和人格,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敬仰和羡慕。他的诗,可以说是他的人格的焕发;而他的人格,则又是一首蕴含深刻的感人的诗。梁萧统指出:陶渊明“语时事则指而可想,论怀抱则旷而且真。加以贞志不休,安道苦节,不以躬耕为耻,不以无财为病,自非大贤笃志,与道污隆,孰能为此乎?”(《陶渊明集·序》)这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对陶渊明真实人格所作出的公正评价。尔后,宋代苏轼说:“陶渊明欲仕则仕,不以求之为嫌;欲隐则隐,不以去之为高;饥则扣门而乞食,饱则鸡黍以延客。古今贤之,贵其真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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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家,也是卓有成就的易学家。司马光丰富而深邃的史学思想,是以其易学思想为哲理基础的。他从“变而通之”的易学变通思想出发,肯定只有变通才能促成事物的发展,变通需俟机而变,变通的原则是“守道不守法”;以此关照社会历史,则重视“通古今之变”,肯定历史变易是“自然之理”,历史变易是盛衰之变,历史变易旨在革除弊法,而礼义纪纲之“至极之道”则亘古不变。他从易学天人整体思维出发,肯定易道“始于天地,终于人事”,认为“吉凶有命”,而“命”乃“遇时”,提出“修己以俟命”的主张;以此关照社会历史,则强调“僭失”天人之分必遭“天灾”“人殃”,积极宣扬重人事思想,以不书怪诞迷信作为历史撰述的重要原则,肯定仁、明、武“人君三德”是决定历史“治乱、安危、存亡之道”。他的易学“中正”观赋予“中正”以“化之本原”的本体论、“德之嘉”的道德论与不偏不倚的方法论意义;以此关照社会历史,则肯定人君以秉持“中正”之德而受尊位,“中正”是实现君臣和睦、君民同心“、上下交相爱”的根本方法“,中和”之德是人君修身、治国的“大本”和“达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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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论语注》认为:“盖学道,贵中行之资,刚柔兼备;而任道,则非志高气上者不能,虽有小偏,终有大成。”明末清初,“中”只能是短暂的不稳定状态,狂者、狷者与“退懦”是三种人生范式。四僧是狂狷之士,而四王则近于“中行”,前者以“甚深之思”、“过情之怨”创作,“虽有小偏,终有大成”,后者以“中行之资”尽付于画,却“因”多而“革”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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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一书宏大博精,立论多奇异浩荡,傲睨万物而不随流俗。可是,其书的有些篇章常被视为“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甚至被蔑视为“杂纂”而不可观。但若细致考察其思想端绪,则往往可以发现其精蕴之义。其“杂篇”的《徐无鬼》可为其中之一典型。是篇实为庄子学派较早的作品,如发挥庄子关于“道通为一”,“以心复心”,“无意则止于分”以及赤子之德和彼此是非等思想,皆颇有精义。《齐物论》历来被认为是庄子自的典型篇章,其“道枢”的理论,在《徐无鬼》篇中有很重要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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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史和社会史上,关于“群”、“己”关系问题,占统治地位的是这样一种观点,认为以普遍的、共通的形而上学“人性”为基础,能实现“个人之善”与“公共之善”的“本质统一”。事实上,这种观念乃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僭妄,“个人之善”与“公共之善”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本质统一”关系,二者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游戏规则”,而不是建立在抽象的形而上学同一性基础之上。对于“个体生命”来说,“自由”地“创造”其“价值”构成了其自主的“游戏规则”;对于社会公共生活来说,“相互承认与团结”则构成了其独立的“游戏规则”。以“边界意识”取代“形而上学意识”来重新认识“群己权界”,这是人与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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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梁启超的“流质易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启超,是我国近现代史上一位颇有特色、亦颇有争议的人物。他不仅以著述众多而闻名,更以善于变化而著称。他一生思想变动频繁,令人目不暇接。所以,他的老师康有为称他是“流质易变”;同时代的革命党人则斥其为“首鼠两端”、“蝙蝠小人”;至于后来的史家,则既有人贬之为阴险狡诈、“风派人物”,也有人称赞他是顺应时势的爱国名家。但综观各家的议论,其核心问题无外乎这样三个:即“流质易变”的原因;“流质易变”中不变之因素;“流质易变”的评价。本文无意于开拓新的议论话题,只是想在这三个老问题上下点功夫,以求有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梁启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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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记》互见法看其历史价值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见法乃史家常用之法.李笠曰:“史臣叙事,有缺于本传而详于他传者,是曰‘互见’.”堪称确论.但他又说:“史公(指司马迁——引者注)则以属辞比事而互焉.以避讳与嫉恶,不敢明言其非,不忍隐蔽其事,而互见焉.”则失之皮毛.“避讳”“不敢明言其非”何以当‘史德,“史笔”之誉?况《项羽本纪》位于《高祖本纪》之前,未睹高祖之丰采,先见沛公之卑劣,刘邦后裔连此也看不出来么?东汉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三国志·魏志·王肃传》中亦有此记载,何谓“不敢明言其非”?对项羽的描写亦多互见之处.项羽,刘氏之大敌,何“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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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之“友谊”,逐其根本是以宗法人伦之爱为核心,而俄罗斯民族之“友谊”观则奠基于西方基督教之“爱人如己”的理想,并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所以以往俄汉民族对友谊的观念非常不同,同时.对友谊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又存在诸多不谋而合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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