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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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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法治国家中,宏观调控行为应予以法治化。法的可诉性是法所必备的基本属性,法理学上的可诉性理论对宏观调控领域中的纠纷寻求司法解决途径,产生了积极影响。宏观调控行为是否可诉之所以存在争议,原因在于经济法所追求的法益目标:社会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及其对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影响。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问题是解决经济法可诉性的一个关键和难点。包括宏观调控法在内的经济法具有现代法的基本特征,只有强调宏观调控行为具有可诉性,才能凸现经济法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2.
法的可诉性是法所必备的基本属性。经济法的可诉性是保护经济法主体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无论是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还是市场规制行为的可诉性,均不强。市场规制行为都是具体的执行行为,因此都应当是可诉的。然而宏观调控行为分为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其中决策行为因为抽象性而天然不具有可诉性,但是具体的执行行为仍应当具备可诉性。要增强经济法的可诉性需要完善经济诉讼、经济法责任和经济公益诉讼这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谁对宏观调控说"不"——探究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究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重点在于宏观调控法的可诉性问题。而宏观调控法的可诉性问题的正确认识又依赖于对宏观调控及宏观调控法本身属性的正确界定,以及对作为宏观调控法调控主体的政府责任的界定。虽然宏观调控法不能简单地套用传统的三大诉讼法中任何一种,但宏观调控法理论上仍具有可诉性,且与违宪审查机制相关。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可诉性问题的再思考——以经济公益诉讼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的可诉性是法的基本属性之一。经济法作为一个新法律部门出现于19世纪末社会化。经济法纠纷不同于以往纠纷,从而使经济法可诉性实现遇到了很多障碍。保障经济法的实施,需要从公益诉讼、经济法纠纷类型以及经济法的目的三方面来理清经济法可诉性的实现与经济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并在当前诉讼模式下提出完善经济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5.
国外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经济法存在着较大的可诉性缺陷,导致经济违法行难以受到制裁,社会公共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借鉴国外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横向比较国外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有益于构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和充分发挥经济法社会调整功能。  相似文献   

6.
经济法的可诉性,在经济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目前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经济法可诉性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缺陷,需要对经济法可诉性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通过规范经济纠纷中的诉讼程序、对经济法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构建健全的经济法公诉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法可诉性在经济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日本经济法经历统制经济法、统制经济法向维护自由竞争秩序的现代经济法的转轨、以宏观调控法为主的现代经济法三个阶段,最终发展成为独特的经济法模式.这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后进性、集权型的政治体制、国家统治意识和统治法文化,以及日本对德国和美国经济法的继受有密切的关系.日本独具特色的经济法,具有重视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政府适当干预和参与国民经济及独特反垄断法的优势.  相似文献   

8.
我国经济法可诉性的薄弱已经阻碍了经济法的发展,加强对经济法可诉性实现模式的研究有助于我国经济法更好的发展和得到执行。学界现有的几种模式设想都有其自身的缺陷,要从更新经济法诉讼的理念的高度对其加以综合并创新,以利用现有诉讼机制和创设经济法特别诉讼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来加强经济法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9.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宏观调控法"的称谓及其理论概括是中国经济法的独创;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无类似的概念。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表述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有利于确认和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确定,应当注意相应的标准和方法。宏观调控法应包括宏观调控职权及程序法定、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宏观调控主体分工及协调三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经济之法,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应与经济学就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形成共同话语,宏观调控的含义在经济法学与经济学上应是相同的。众说纷纭的宏观调控概念,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特定含义的概念,与宏观经济学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不同的,它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依法调整运用其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和行政权力,来影响市场经济中各种变量的取值,从而影响微观经济行为的政策过程。  相似文献   

11.
区域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然而,区域性限制竞争、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及宏观调控性缺失等导致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范。作为保障与规范“国家调节”的经济法与规制区域经济发展失范之间存有内在的“契合性”。未来经济法规制区域经济发展失范的路径可以从完善反垄断法以消除区域性限制竞争行为、完善宏观调控法以克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宏观调控性不足及健全国家投资经营法以促进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等几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2.
公益经济诉讼的独立与经济法的可诉性密切相关,但其独立的基础在于经济法对整体经济利益的追求。因公益经济诉讼要解决的是因整体经济利益而生的冲突,其目的必然是促使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这与现有诉讼的目的完全不同,因此,公益经济诉讼应当独立。  相似文献   

13.
公益经济诉讼的独立与经济法的可诉性密切相关,但其独立的基础在于经济法对整体经济利益的追求。因公益经济诉讼要解决的是因整体经济利益而生的冲突,其目的必然是促使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这与现有诉讼的目的完全不同,因此,公益经济诉讼应当独立。  相似文献   

14.
我国经济法中不可诉现象的治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的可诉性是经济法所必备的为了判断经济纠纷的是非而使诉讼主体可诉求于法律公设之判断主体的基本属性,它是经济冲突尖锐化的必然产物,也回应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经济权利司法救济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但是,经济诉权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致使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中不可诉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经济审判功能严重错位。因此,为顺应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应当突破传统三大诉讼的现有观念,创设一种新型的诉讼模型,即经济诉论,并赋予它区别于其他三大诉讼,尤其是区别于民事诉讼的根本标志。  相似文献   

15.
目前,由于我国的举报制度散见于各个行政管理部门法当中,缺乏统一的上位法规范,行政举报答复行为的可诉性审查普遍存在举报的概念和范围界定不明确、行政举报答复行为性质认定不一、被诉行政行为混同的问题。因此,将举报答复行为分阶段区分为受理阶段的举报答复行为、处理阶段举报答复行为以及特殊阶段的举报答复行为,受理阶段的举报答复属于程序性答复具有独立程序价值,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具有可诉性。处理阶段仅涉及实体利益的举报答复有涉及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之分,公益性举报请求保护利益为反射利益,不具有可诉性。自益性举报通过判断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是否具有保护当事人个人利益的目的来判断可诉性。特殊阶段的行政奖励与答复行为的可诉性互相独立,有奖举报的存在不意味答复行为当然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基本理论构建历程之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 ,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结果 ,其实质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平衡法“。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 ,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经济法基本概念不适宜借用民法“调整对象“之理论来构建 ,而应以“主体 -行为 -责任“模式来构建经济法理论体系。经济法的内容包括规范国家直接干预社会经济行为的法律和规范国家间接干预社会经济行为的法律两部分。  相似文献   

17.
法的正当性是法的内在权威的主要源泉,是评价法的外在效力的标准,因此不正当的抽象行政行为应赋予其可诉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立法对行政诉讼目的的定位决定了受案范围内的狭隘性,本文认为对行政诉讼目的应定位于"监督说",并在该目的指引下赋予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同时,赋予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在我国也有其客观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农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丁关良(浙江农业大学副教授杭州310029)关键词农业经济法法制规范与保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分类指导宏观调控农业经济法,是调整人们在农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领导、组织和管理农业经济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9.
关于制定《经济法纲要》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经济法纲要》作为基本的经济法规范性文件,调整范围广、稳定性强、法律效力高。目前制定《经济法纲要》是建立完备的经济法律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经济法制度统一和推动经济法学的发展。制定《经济法纲要》已具备了社会条件、法制环境和相应的理论准备。《经济法纲要》的基本内容包括总则、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经济法主体、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和经济法责任。要制定好《经济法纲要》适应加强经济法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经济法纲要》拟订、建议与起草工作,并最终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议通过与颁布。  相似文献   

20.
宏观调控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于经济法责任,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归责原则应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由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五个要件构成,应加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态和实现方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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