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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李雅琴 《理论界》2009,(8):87-90
认为传统社会不存在职业法官阶层、法官勿须依律裁判是一种误读.传统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对应于法官的层级,统一的中国与区域性多元文化的需求产生了中央法官与基层法官层级和职能的分化.对于他们而言,司法知识结构也表现出差异.中央法官体现出较高的法律专业化程度,基层法官则更关注地方性公共知识,而两者统一于经学的基本精神.经学知识以法的指导思想和法的基本原则的方式影响着司法,甚至直接成为司法裁判的依据,从这种意义而言,法律是传统法官最核心的司法知识,传统法官是一贯秉承法的基本精神的.  相似文献   

2.
司法调解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法系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富含中国特色政治元素的党政体制深刻影响着每一名扎根于中华大地的官员,即使是位于政法系统末梢的基层法官也不例外。民商事案件是法院业务的主要部分,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国基层法官考量运用司法判决或司法调解结案时往往优先选择后者。基于实证考察发现:受党政体制下政法逻辑和司法逻辑的双重影响,党政体制下的政治约束、党管政法的奖惩机制、网络时代的社会舆论和乡土社会的民众认知共同驱动人民法庭的基层法官选择司法调解。因此,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亟需用本土学术话语讲好党与政法的中国故事,以期向世界传播中国特色司法治理经验,共享人类司法文明发展成果,共建司法领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3.
高博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179-187
德性司法是运用法官德性解决实践问题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司法方式.德性司法注重大众化的司法方式,更加追求司法过程中的实质公正,要求积极能动的司法.德性司法中的德性是指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个体所展现的德性,法官的德性从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低阶和高阶角度可以进行四种德性分层.在理念、方法、效果等方面,德性司法与市域社会治理存在内在融通.蕴含德性司法的市域社会治理可以提升社会治理的现实有效性,市域社会治理的视域则可以突破司法场域的封闭和局限,进一步明确德性司法的内在特点和优势.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37-142
在司法领域引入隐性知识论,更重要的目的是揭示隐性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运用隐性知识,而基于法律文化的特征及现行的司法体制,在我国的司法裁判过程中,更需要隐性知识。司法隐性知识论将在法院管理制度、法官遴选制度、法官培训制度及法官考核机制等方面,对我国法官制度改革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5.
转型时期的中国,还不存在确定的司法立场,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下,无法一劳永逸地套用西方语境下的司法能动或者司法克制的理论。在当下中国,司法的立场是浮动的,司法能动或者司法克制,不是非此即彼,也不是简单的耦合。法官们,甚至同一个法官,选择司法能动抑或司法克制,仅仅是概率和程度问题,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司法意识形态。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验证法官司法立场的变迁以及策略的运用。  相似文献   

6.
中国乡土社会存在多元的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相比较,道德规范具有更高的权威。基于对伦理道德的推崇,司去裁判过程中法官也更为注重“斟情酌理”,实现衡平司法。与此相对应,具体的司法技术则呈现出了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注重道德教化和讲求实用这对看似矛盾的观念同时存在于中国基层的司法审判之中,帮助法官实现息讼的裁判目的。  相似文献   

7.
“司法附属行政”是中国古代司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古代法官地位就呈现出鲜明的附属性特征,这种特征同样体现在法院的地位和司法权的地位上,这也导致中国古代法官没有专门的职业保障制度,而这一切都深深地镶嵌在当时的人治大背景之中。通过与现代法官地位的比较,可以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古今法官地位以至整个司法状况的巨大差异。中国现代法官地位在独立性方面相对于古代法官有了巨大改善,但仍然不尽如人意,还需要在今后的司法改革中进行反思和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8.
李丽 《理论界》2011,(11):107-109
文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介绍了我国法官制度的发展。古代中国没有独立的法官职业,也没有独立的司法官员,在地方政府中行政官员兼具行政和司法的双重职能,而在中央,皇帝则是集合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最高长官。清朝末年西方国家声讨中国落后和残酷的司法制度,纷纷建立了治外法权,清政府的司法权受到威胁。理论界和思想界也对中国传统的法官制度进行了强烈抨击,纷纷要求进行司法改革。在内忧外患下,清政府不得不模仿西方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进行改革,以期收回治外法权。辛亥革命后中国进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这一时期近现代的司法体系逐步建立:法院系统设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检察机构设置在各级审判衙门内,负责侦查、公诉并监督判决的执行。法官称为推事。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华民国进一步学习德国、日本的大陆法系司法制度,采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并规定法官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法院体制由过去的四级三审制改为三级三审制。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文革之后,我国的法院和法官建设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1995年《法官法》的颁布,该法正式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了法官这一称谓并建立和完善了我国一系列现代法官制度,它的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官制度的全面确立。从法官制度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我国的法官制度从古代的司法行政合一逐步发展到现代的专业法官制度,是历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同时我国法官制度是在学习西方法官制度的基础上,同时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司法过程中,人工智能会面临不被信任的现实困境。目前,公众对司法人工智能的质疑主要集中于违背“同案同判”原则的“算法歧视”。然而,“歧视”并非人工智能所特有,它往往从过往决策者(法官)裁判中继承而来。在完成诸多特定任务时,人工智能往往比人类法官表现更优,在决策的准确性、检偏去偏以及不同目标权衡上具有巨大潜力。面对刑事司法中人工智能不被信任的困境时,我们更应关注感知层面的公正匮乏问题。究其根源,导致人们对司法人工智能不信任的因素主要有:司法大数据导致的“不公”易于识别、人工智能缺乏权威合法性和程序中缺乏感知正义。因此,为提升公众对司法人工智能的信任,应坚持具有权威合法性的法官的决策主体地位,同时采用人工智能增强法官能力,提高司法人工智能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  相似文献   

10.
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意义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能动司法"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当代中国法律人的智慧结晶,它是中国的"本土资源",而不是所谓的"舶来品".正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过程中,能动司法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当代中国,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和法官的一种司法理念、司法功能、司法方式和司法效果,进而成为人民法院和法官司法活动的基本取向.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不仅要调整转变司法理念,更要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制度建设,把一个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和法官能动司法的经验加以总结,形成人民法院和法官共同遵守的司法准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司法工作的具体实践.  相似文献   

11.
在不同的法律制度、机制和文化环境下,不同性质的先前经验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司法裁判。具备体制内和体制外工作经验的法官具备不同的知识优势,进而通过不同的方式促进司法裁判。其作用机制因法官知识结构的差异而不同。在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体制外工作经验对司法裁判的促进作用更强,同时借助动用体制内的社会关系能提升具备体制外经验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理应化解甚至打破“行政”和“司法”并存甚至相互竞争的格局,培育法治文化和法律意识。启发立志于从事法官职业或正进行法官职业的人员理性的积累有助于未来司法裁判公正性的经验。  相似文献   

12.
法治国家,法官是律师职业的自然继续与正向选择。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符合司法职业化和法律共同体建设的规律。转型中国,出现优秀法官辞职做律师的现象,这是司法职业的逆向流动或选择,也是优秀法官的流失。该现象与法官职业发展空间狭窄,工作压力大,经济待遇差,外部认同不足等息息相关,直接反映转型期司法生态和职业化土壤。为了防止司法职业逆向选择,必须让法官在体制内后顾无忧且有良好预期。应通过去行政化,赋予他们广阔的发展空间;科学问责,让他们有抵御外部干预的独立审判能力;加强职业保障,使责任与待遇相当;提升尊荣感,让社会从尊重规则开始渐进到尊重法官。  相似文献   

13.
柳岳武 《天府新论》2005,(2):112-115
近代法官制度改革是地方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晚清司法改革结果。法官多元主体结构的存在以及传统封建法律意识都对晚清司法改革产生巨大影响。从法官培养、法官考试、任用、编制四方面对清末地方法官制度改革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 ,清末地方司法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在于 :法官群体非常复杂 ,法官的主体改造没有完成 ;所任用的法官中具有近代化司法意识的法官太少 ;司法改革软系统中的封建因素太多 ,其影响太大。  相似文献   

14.
法官高尚的司法人格具有促使法官努力上进,形成科学法治理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等多方面作用.因此,要重视对法官司法人格的研究与培养.法官司法人格具有个体性与司法道德的社会性相结合的特点,它由司法理性、司法情感、司法意志、司法信念、司法习惯和司法技能六个要素组成,培养法官司法人格要从个人机制和环境、集体机制和环境、社会机制和环境三个方面有目的、有计划、有目标地系统推进.  相似文献   

15.
由于我国基层社会本身具有的强烈的"乡土性"与"本土性"特征,现代法律制度下的基层司法必须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将现代法律理念适用于乡土社会的法律纠纷,基层司法也因此具有了与规范式司法相差甚远的"乡土特征"."陈燕萍工作法"根据基层司法的实践情况,总结出个案实体优先、法官主动调查等经验,其核心在于基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适度能动",对我国当前基层司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司法与民主之间是一种统一的、相容的关系,但就某些具体司法制度而言,司法有背离民主的倾向,法官职业化这一司法制度就体现了司法与民主之间的这一特性。无论是英关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职业法官,其任命都以非民选的方式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解决和调整这一“紧张”关系的最好途径,即法官应从社会的视角出发适用法律以及更多地关注民众在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也应适度考虑职业化存在的缺陷,调整职业化进程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17.
走进现实的法律生活——评《送法下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 ,苏力的《送法下乡》在已有的法学知识谱系中 ,细致地运用学术策略 ,将被忽略的依存于中国基层司法运作中的另类法学知识予以凸现。这种知识不仅是新型的 ,而且是“中国化”的 ,因为它是在中国的“基层”具体事物关系以及具体生活需要中生发的。作者指出 ,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将具体事物关系和需要中的法学知识加以提升 ,不仅是法学知识的重新解放 ,而且是法学学术的有益增进。作者研讨了《送法下乡》的叙事方式、叙事角色定位以及其中的学术意义。此外 ,作者分析了《送法下乡》可能存在的问题 ,指出针对中国基层司法制度而言 ,它也许不能成功地解释其中的某些问题。  相似文献   

18.
司法与行政:中国司法行政化及其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行政化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大阻碍和重要对象 ,它也是研究司法改革“中端”层面的很好切入。本文从中国司法行政化的宏观观察、症结分析和克服对策三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一条新的司法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19.
区域司法资源配置均等化既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可或缺的子课题,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一宏大战略的应有之义。针对我国区域司法资源特别是法官资源配置失衡的现状,基于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应当通过为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免费司法生"、为法官资源特别匮乏的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层法院匹配"兵役制法官"、建立国内区域司法协作制度等多种平衡路径,逐步实现区域司法资源尤其是法官资源配置的均等化。  相似文献   

20.
司法权威具有状态、结构和要素三个层面的含义,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重点和起点三个关节点正好相互对应。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以确立法官独立、造就具有魅力型权威要素的法官为起点,以赋予法院完整的司法审查权、构建权威型司法结构为重点,才能达到高效而理想的司法权威状态这一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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