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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宅基地管理一直是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建设用地缺乏规划,致使出现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形成了"空心村";监管工作跟不上,违法占地建房未能遏制;农村无宅基地或宅基地不够农户建房问题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农村稳定。  相似文献   

2.
农村宅基地管理一直是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国家及各地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宅基地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但目前农村宅基地配置效率低下,管理粗放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3.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农房,严禁农民提供宅基地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建设用地……”春节期间,记者在苍溪县陵江镇光明社区采访时注意到,苍溪电视新闻播放着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5.
近日,<株洲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拥有旧宅基地的农村村民申请新建住宅的,必须按耕地开垦费标准缴纳旧宅基地退出保证金,确保按期拆除旧房.建房户交出旧宅基地后,保证金予以退还.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国家实行工业化、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全世界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循着这一正确社会发展模式发展起来的。而农村城市化发展速度又以农村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程度的形式体现,三者之间是相互包容、相互促进、互为基础、共同发展的关系。实现农村建房的科学、规范管理,则是加快农村城市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发展进程滞后,缺乏产业支撑,重点不突出,规模普遍偏小等。如何克服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快速促进农村城市化发展,下面,结合江油实际,谈点粗浅意见。一、江油市近年…  相似文献   

8.
近日,《株洲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拥有旧宅基地的农村村民申请新建住宅的,必须按耕地开垦费标准缴纳旧宅基地退出保证金,确保按期拆除旧房。建房户交出旧宅基地后,保证金予以退还。  相似文献   

9.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面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行使不充分、农户对宅基地及农房的财产权益体现不明显等问题。通过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来推动改革,以实现宅基地的高效利用。  相似文献   

10.
《科学发展》2014,(2):84-94
上海要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农村承包地流转方面:要加强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加强扶持,构建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规则,形成机制保障。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要真正实施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地、同价、同权";要正确处理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关系;要制定郊区集体建设用地的各类标准,控制用地总量;要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配套政策;要建立完善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清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障碍。在农村宅基地置换、退出方面:要建立农民宅基地分配、使用、置换、流转、收回政策体系;要采取限制措施,严控宅基地的新增趋势;要采取滚动发展模式,解决宅基地置换资金缺口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具有生活和生产双重功能,作为一个重要的自然资源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目前宅基地管理的制度、政策及现状给翟展村庄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带来很多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要在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弊端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场所,农村住房又是一户农户最大的财产。然而在农村城镇化、产业工业化不断加快的今天,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逐步转化为“城镇边缘人”的同时,农村大量出现农地抛荒,村庄空心现象,越来越多的农村住房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隐形的宅基地流转现象不断发生。  相似文献   

1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对建立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加强土地科学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又存在着法律性的障碍。文中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障碍及破解对策进行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指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制度.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宅基地制度也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计划经济的制度模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尤其是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使宅基地从单一的人身保障权兼具了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着从无流动向有流动转变的改革要求,使现行的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制度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本文试图分析现行宅基地使用和管理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改革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的初浅意见.  相似文献   

15.
一、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形成 农村和土地,素来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敏感的两大问题.改革如何既能保障农民的利益,同时又促进发展,并不是一件易事.  相似文献   

16.
"为政之要,惟在用人".农村是土地管理的难点和热点,从农村土地管理特点上看,建立村级国土协管员队伍是农民自我保护耕地的有益探索,也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辅助力量. 一、加强村级国土协管队伍建设是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17.
我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政策几乎是空白。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的直接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是法律依据,不具备直接的参照性。在我国土地二元所有制下,城中村房屋拆迁的过程也就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被征收的过程,西安市城中村房屋拆迁中,国家征收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政府作为城中村房屋的拆迁人并没有承担补偿义务,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对农民进行补偿,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获得补偿。  相似文献   

18.
黄凌翔  罗培升 《城市》2020,(2):47-56
随着城乡社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乡空间结构的演变、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宅基地制度的推进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的启动,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新的实施方向。其中,乡村振兴背景下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引导闲置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等是宅基地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探讨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与产业发展、金融及农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围绕试点地区情况进行梳理,提出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要点及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管理是我国产权制度和城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社会、制度建设和公民权利均具有重大意义。在回顾近年来宅基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宅基地产权理论学界讨论的基础上,总结宅基地制度中容易引发争议和矛盾的关键特征,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关于"小产权房"的理解有两种:一是城里人在农民宅基地上修建的住房:二是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商品住宅.对"小产权房"的态度有两种:一是同情,觉得"小产权"应该合法化;二是批评,认为对"小产权"应当严厉查处.对"小产权房"的第一种理解,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农民是否可以将自己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房屋卖给城里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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