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有关形式逻辑对象问题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形式逻辑的对象是思维形式的结构这一说法,只适合于判断、推理,而不适合于概念。他们的理由是:因为概念只有逻辑特征,而无结构;如果从结构上来分析,把概念作为判断、推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就会丧失它的相对独立的意义。这种看法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对的。这里,值得探讨的是概念有无结构以及形式逻辑如何研究概念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在逻辑学中,有形式逻辑和辯证逻辑之分。这两种逻辑研究的对象是不同的,遵循的规律和使用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因此,有人就据此得出:有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有辯证逻辑的思维形式,具体地说,有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有辯证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过去,在逻辑问題讨论的论文中和有关逻辑问題专著中,有些人就曾根据这个原则,提出了辯证判断,认为辯证判断是辯证逻辑研究的对象,形式逻辑不研究它们。最近,李先焜同志在《论矛盾判断》(载《江汉  相似文献   

3.
试论法律论证的概念、意义与方法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法律根本上是说理,说理离不开论证.法律论证是通过合乎逻辑、事实或理性的方式来证明立法意见、司法决定、法律陈述等有关法律主张的正确性和正当性.正确的主张是建立在正确的判断标准和推理过程之上的,推理问题主要涉及形式逻辑,而判断标准作为法律推理的前提则是形式逻辑本身无法解决的,所以,提出法律论证的概念,其目的就是克服法律推理中形式逻辑的局限性,考察作为推理前提的规则本身的正当性.相应地,法律论证首先必须确立论证的优先规则,进而根据优先规则,通过正当的法律语言使用规则和程序,证明相关主张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在讨论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问题中,有人按照对比研究法,认定形式逻辑要逐个地、分别地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辩证逻辑也是这样;形式逻辑关于思维形式的理论是如此,辩证逻辑关于思维形式的理论亦应当如此。我们认为,在一定的限度内对比说明两门逻辑科学的总特征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但如果用它来作为构筑辩证逻辑思维形式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势必陷入这样的结局:在形式逻辑思维形式的骨架中填充辩证法的内容=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这种结局并非臆断,有人曾直截了当地说:辩证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加辩证法,这是边缘科学发展的特点。而把“辩证逻辑的最基本内容”归结为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辩证法和辩证的概念、判断和推理,就正是这个简单相加公式的产物。  相似文献   

5.
关于概念的研究和论述,是形式逻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概念的定义则是这一部分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就国内现行的形式逻辑著述中关于概念的定义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切实际、远离本义的倾向--把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同哲学意义上的"概念"扣辩证逻辑所研究的"具体概念"混淆了.本文归纳分析了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概念的特点,得出了"概念是人脑时认识对象进行类抽象的思维形式"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一)形式逻辑应当研究虚假概念人们认识领域中的真假、是非问题,是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形式逻辑既以正确的思维形式规律的研究为对象,也应在逻辑理论中研究不正确的思维形式概念,即虚假概念,并做出适当说明。只有如此,对正确思维形式的真概念所做出的论述,才可能是完备的,也才能把这样的逻辑理论应用于思维实际,从而指导人们的社会  相似文献   

7.
形式逻辑(或称普通逻辑)是一门工具性的基础科学。目的在于使人们获得思维方法的训练,以便在认识研究问题、表述论证思想的过程中,自觉地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论证有说服力.对于这门科学,人们普遍的感受是:学了很有用,但又十分难学。这就要求逻辑教学工作者设法教好这门功课,帮助人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掌握这个十分有用的工具。根据我的经验,要教好这门课,必须解决好下述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卢卡西维茨教授(Jan Lukasiewicz,1878—1956),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毕生从事古希腊逻辑、命题逻辑和模态逻辑的研究,他的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名著《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中.目前,人们面对形式逻辑的困境,普遍认为形式逻辑要改革和现代化,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但是,形式逻辑如何改革,如何实现现代化,回答就众说纷坛了.笔者认为.这是个方向性的向题,根本在于如何界定形式逻辑研究对象,这是构筑具有现代气息的形式逻辑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读了卢卡西维茨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笔者发现,卢氏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对于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一 什么是形式逻辑?换言之,什么是形式逻辑研究对象?卢卡西维茨引用了两段话表达了一个传统的看法.其中一段话是从凯因斯的著名的形式逻辑教科书中引来的:“通常说逻辑是形式的,这是仅就思想形式而言,亦即就我们思维的方式而言,而不管我们思维的各种特殊对象.”这段话界定了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特征,直到今天,也没有谁提出质疑.然而,卢卡西维茨在当时却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思想形式”(与“思维形式”同义——笔者注)这个概念是费解的、不精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是来自“思想规律”这个错误的逻辑概念.  相似文献   

9.
<正> 传统形式逻辑通常分为概念、命题、推理、逻辑规律和论证五部分。其中,推理是主体部分。由于推理被作为传统形式逻辑的主体部分,因而,出现了无形式意义的附性法推理和关系推理,也出现了既无形式意义,又在其他学科(如辩证逻辑、自然辩证法等)都重复叙述的类比推理和假说,这就造成了理论体系上的混乱。为保持原有理论体系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有必要触动推理的主体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文艺真实论     
真实是什么?它是以什么样的形态呈现在人们的面前呢?这是真实论中最基本的问题。谈论这种问题,很容易被人说成是“在概念上绕圈子”。其实不然。事实上,许多问题争论不休,往往是因为概念上没有共同语言。所谓“在概念上没有共同语言”,就是同一个概念,各有各的理解和解释,谁都认为自己的正确,因此在交流时,各持己见,争论不休,对问题的讨论也无法深入下去。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科学的概念没有被科学地理解,例如“真实”这个概念就有如此情形;二是概念不够科学,不合逻辑。概念——判断——推理,概念有错,判断和推理难免不错。因此对概念的科学性进行研究,并非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再者,概念是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客观存在的抽象,它的  相似文献   

11.
恩格斯指出:“……形式逻辑也首先是探寻新结果的方法,由已知进到未知。”人们的认识由已知进到未知,探寻新结果,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推理才能实现,推理是形式逻辑的核心。但是在推理这个核心问题上,我国的逻辑论著和教材里流行着几个论点值得商榷,本文就此提出拙见就教于同行们。一关于推理的定义和结构问题在推理的定义上,逻辑教材较普遍地认  相似文献   

12.
<正> 形式逻辑认为,论证是由推理构成的证明和反驳。以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为证明;以已知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的虚假性的思维过程为反驳。它们所运用的,不仅是判断之间的逻辑联系,同时也是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辩证逻辑比形式逻辑更前进一步,它不仅要求论证要遵守形式逻辑的一切规则和规律,而且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进一步保证论述的真实性。毛泽东的论证理论,深刻地说明了辩证逻辑的这些要求。  相似文献   

13.
在现行的逻辑学教科书中,都断定逻辑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导出一个新的判断,而不是两个或多个新的判断.一般辩证逻辑教科书,依然未跳出形式逻辑上述规定的原则.例如有的辩证逻辑专著说:“辩证推理是依据辩证思维规律进行的前提或结论为辩证判断的推理”.这里虽然没有指明结论的量,但一般都只是指一个新判断,即一个结论.我认为这是不够的,辩证逻辑推理不同于形式逻辑推理的特征,除了从质上看,前者是依据辩证思维规律,推导出新的辩证判断以外,还有一个量的特征,这就是:从一元前提能够必然地推导出一个以上的,彼此有别的多元辩证结论.所谓“一元前提”指的是一个辩证判断或多个辩证判断组成的一个辩证前提;所谓“多元结论”是指从一个辩证前提依据辩证思维的逻辑规律和被推断对象自身的辩证规律,能够必然地推导出一个以上的、彼此相异又相互统一的辩证判断或结论.本文就是要论证这个主题.  相似文献   

14.
人们对非形式逻辑的学科品性的纷争使得非形式逻辑是一个不固定的指示符。非形式逻辑是不是逻辑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对形式标准和非形式逻辑的宗旨或功能的理解上,以此来否定非形式逻辑的逻辑属性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在非形式逻辑是什么样的逻辑问题上的分歧主要涉及非形式逻辑的对象、手段和评价标准,虽然诸多观点的侧重点不同或某些观点值得商榷,但给我们认识非形式逻辑的逻辑品性以启示:非形式逻辑是以区分好的论证(推理)与坏的论证(推理)为宗旨的,主要研究日常生活中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非形式论证(推理)的建构、解释、分析、评价和批判的合理或合情的标准、尺度和程序的一般原则、模式和方法的逻辑学科。按照这种观念,一则可以避免将非形式逻辑排除在逻辑在外,二则可以将它与形式逻辑形成鲜明的对照,三则可以避免将它混同于自然语言逻辑、语用逻辑。  相似文献   

15.
概念的辩证性的研究,不仅在辩证逻辑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对于推动思想解放、学术讨论也有现实意义。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一系列概念形成的过程,每一个概念都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支撑点。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都以概念为其研究的出发点,概念是构成逻辑大厦的砖石。辩证逻辑的概念特征和形式逻辑的概念特征有本质的区别。形式逻辑主要是研究概念“量”的方面,它把概念当作现成的和稳定的对象来研究,不研究概念的产生、发展和转化。辩证逻辑则在“一切概  相似文献   

16.
三、墨辩与逻辑学的根本区别墨辩为什么会受语言现象和墨家意识形态的支配呢 ?追问下去 ,我们就会发现墨辩与逻辑学有根本的区别 ,它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是相对立的。(一 )两种对立的推理理论 :墨辩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的根本区别本文所谓逻辑学指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以思维形式主要是有效的推理形式作为研究对象 ,目的是提供一个可以为全人类共享的思维工具或推理工具 ,有关推理的理论构成了逻辑学的核心。墨家也研究推理 ,其目的正如郭沫若所说 ,主要是为“辩敌致胜” ,而不是“专为寻求真理”。 目的的不同决定了研究对象的不同。…  相似文献   

17.
在近几年来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关系问题的争论中涉及了形式逻辑这门科学的一些根本问题,形式逻辑的对象及其客观基础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为了正确理解形式逻辑的对象及其客观基础,有必要探讨形式逻辑的规律及其客观基础。本文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形式逻辑的规律是一种科学规律,它同其它专门科学的规律一样,具有客观的性质,它不是人们随心所欲创造出来的,归根到底乃是现实事物及其规律性的反映;它是在人  相似文献   

18.
<正> 概略地说,思维有三类,逻辑有三种:即,推理性思维的形式逻辑,集中性思维的辩证逻辑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逻辑。传统的形式逻辑是最早发展起来的思维科学,在亚里士多德和欧氏几何那里就已定型。1847年布尔代数以来的数理逻辑只不过是它的稽密化、符号化。它的概念、判断、推理的总原则是思维同一律,即思维的一贯性。它把概念当作既成的、固定不变的思想单位使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国内出版的形式逻辑教材对附性法推理的定义有下列几种不同说法: “附性法是原判断的主谓项上附加同一成份,从而构成新判断的直接推理。”“所谓附性法推理,是指将标志一定属性的概念分别附加在直言判断的主谓项前面,从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直接推理。”  相似文献   

20.
命题是概念的结合,又是组成推理的要素,在概念、命题和推理的三种思维形式中,命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在形式逻辑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一、什么是命题命题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的思维形式。所谓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就是对思维对象或者有所肯定或者有所否定,所以也可以说,命题就是对思维对象或者有所肯定或者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例如: <1>科学技术是生产力。<2>2不是奇数。<3>菱形既是平行四边形,又是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