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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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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科尔沁蒙地开发述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代从顺治帝入关之初,到乾隆朝末期,一百多年间,对蒙地实行严格的封禁政策。这一措施,虽然维护了清政府对蒙古的统治,但却阻碍了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影响了同内地各民族间的交往。然而,一个自然区域的经济,总是与全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形势紧密相连的,它不可能长期孤立存在下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必然要冲破这种封禁,以求得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清代科尔沁蒙地开发过程,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相似文献   

2.
有清一代,以漠南蒙古为主的蒙古各部被置于清朝的控驭之下,成为清朝北部边疆重要的防御力量。满蒙关系史也是清史、满族史及蒙古史研究中的重要内容,许多学者对此有所关注,但主要集中在清朝肇建初期清太祖、太宗对漠南蒙古的治理和清政府对蒙古的封禁政策方面,或是蒙地开垦及“移民实边”政策等问题的研究上。而对清朝治理东蒙古这一特定区域的统治政策作宏观、整体研究还有继续深入的必要。清朝治理东蒙古的政策及措施主要集中在政治联姻、盟旗制度、“画地而牧”与封禁蒙地、宗教控制等方面。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蒙古王公的年班作为清朝对蒙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为清朝统治者所重视。这项制度是清朝统治者参酌古制而制定的。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对蒙政策“宽严互济”、“恩威并施”的特点。蒙古王公的年班对稳定边疆、巩固清政府的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清代,清朝统治者与蒙古贵族世代缔姻,结成联盟,大批皇室的妙龄少女,都肩负着清朝皇帝赋予的怀柔蒙古.安定朔漠,“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①的政治使命,奔赴嫩江流域,土拉河畔,阿尔泰山山麓,贺兰山下……,为清代北疆的统一贡献了青春和生命.她们是清代满蒙两族友好的花环,也是清朝皇帝撒到草原的一颗颗灿烂的明珠.  相似文献   

5.
清代蒙古盟旗制度的来源和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的蒙古盟旗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统治蒙古游牧部落的封建制度。达一制度仿自满洲八旗,形成于清帝国建立以后。二者虽然形式上相同,但本质上根本不同。清朝统治阶级在征服蒙古各部以后,推行盟旗制度,一方面对加强和巩固清朝的统一,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成为清朝统治阶级驾驭与压迫蒙古民族的工具。现据中外史籍记载,对盟旗制度作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6.
卡伦是清朝政府主要在北疆地区设立的具有执行巡查、稽捕等任务的军事哨所。清代在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根据形势需要设置了诸多卡伦,以稽查盗贼,保护行旅,防止牧民非法越界放牧,检查过往行人的票照,确保封禁政策的实施。为有效管理卡伦,清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如建立奖惩制度,定立巡缉章程,定期巡查汇报等。卡伦制度的实施,维护了土默特地区的社会稳定,保证了清朝政府对漠南归化城地区封禁政策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清朝统治者们始终都非常重视对蒙古族等制驭统治政策的经营。他们在认真研究总结历代中原王朝对北方游牧民族经略制驭政策得失的基础上,早在后金政权初创之际,就十分注意按照蒙古社会组织经济制度等特点,制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蒙政策。其后在实施中经过不断充实、调整、完善,使其成为清朝统治蒙古的主要法规,在有清一代延续近三百年贯彻始终。清朝统治者经历了一百余年时间,才逐渐完成了统一蒙古各部的大业。为此,他们对蒙古实行的统治策略是:既要使其永远不能成为威胁清朝统治地位的北部边患势力,又要通过怀柔笼络蒙古封建主,令其有效地控制蒙古的铁骑劲旅,使其成为清朝统治中国各族人民的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进而使蒙古成为清朝帝国北部疆域“不设边防以蒙古为屏藩”的忠顺有力工具。  相似文献   

8.
论乾隆朝清廷对东北的封禁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初清朝统治者为恢复东北地区残破的经济,积极鼓励汉族民人出关开垦土地,而当汉族民人大量涌入东北地区后,清廷又于乾隆五年颁布旨在阻止汉族民人出关的封禁政策。封禁政策集中体现了清朝首崇满洲的基本国策,对东北地区的发展无疑起到阻碍作用,这种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政策最终注定以失败而告终。  相似文献   

9.
姬元贞 《河北学刊》2023,(5):186-193
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猖獗,对边疆地区的社会危害尤为重大,不利于边疆人口的管理,也会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打击人口买卖、保护妇女儿童对于当时的人口管理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从清代归化城土默特档案入手,解剖“蒙人布木伯尔等拐卖人口”这一典型案例,梳理清代土默特有关人口买卖的36份司法档案,可以较为完整地还原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从中央与边疆部族的关系考察,也体现了中央法与地方法、中央与边疆地区的关系,《理藩院则例》中央法与《蒙古律例》地方法的内容互相尊重,体现了清代中央政府与蒙古地区的制衡关系和清政府治理边疆蒙古地区的政策与谋略。清代土默特档案中司法判决的相关内容显示出蒙古地区逐渐认同中央《大清律例》的趋势,也体现出其严惩买卖人口行为的立法态度和相应减轻处罚的司法实践操作。这种法律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现象,充分展示了清代统治者在制定、执行法律时,既能坚守中华法系传统,又能灵活应对社会变迁的务实态度。  相似文献   

10.
清代的官员开复制度是清代官僚处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指对受到罚俸降级或革职处分的官员一定程度地恢复其俸禄、级别和官职的制度.在专制社会,高度集权的皇帝及拥有特权的统治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政治斗争的需要,在官员开复问题上也曾违反制度规定.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又率先破坏之,使官员的开复具有人治的特点.在现今法治社会,应该进一步完善问责官员复出机制的相关法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使复出机制更为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11.
清代是我国多民族国家高度统一和发展的时期,在此时期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成功地处理了民族问题,同时通过立法手段,使民族政策制度化、法律化,保证了统治政策的贯彻、实施。清政府在以法律手段处理民族问题的过程中,主要以蒙古、藏族这两个民族为重点。统治者清楚地认识到,蒙古族、藏族是历史传统悠久、人口众多、居地辽阔、力量较强的民族,控制了这两个民族,就基本上解决了清代的民族问题。 清朝,青海是多民族聚集的地方,有蒙、藏、回、土、撒拉等许多民族,其中蒙古族、藏族人口较多,居住较广。历史上,藏族人民长期在此游牧、居住。至明朝及清初,蒙古的一些部落相继进入青海,游牧居住在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随着清政府对青海地区管辖的深入,统治者根据青海蒙藏民族特点,提出四条原则,进行了民族立法。这四条原则是:(1)、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大清律》规定:“隶理藩院者,仍照原定蒙古例”办案。后来《理藩院则例》又规定:“如蒙古例所未备者,准照刑例办  相似文献   

12.
“兴黄教以安众蒙古”作为清朝统治蒙藏地区的一项基本政策,曾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尤其在清朝前期,这一政策对于清中央政府巩固在漠北蒙古地区的统治以及打击准噶尔的过程中居功至伟.但在具体实施中,又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适时调整,体现于漠北蒙古地区便是在朝廷的政策作用下达赖喇嘛和哲布尊丹巴于该地区权威及地位的变化.  相似文献   

13.
<正> 清代,喇嘛教(亦作藏传佛教)在我国蒙古族地区长期传播并受到清王朝特别是康乾时期最高统治者扶植的结果,形成了许多特权。当着这种特权后来直接威胁到清廷统治阶级的利益的时候,清王朝又不得不对喇嘛教采取一些限制政策,加上其他的一些原因,清代末年,喇嘛教在我国蒙古族地区终于走向衰落。 尽管这样,喇嘛教对蒙古族文化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清末“移民实边”对蒙古社会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鸦片战争以前,保持蒙古社会的封禁状态,是清政府治理蒙古的基本政策。禁止开垦蒙地。限制商业资本的自由活动,是这一政策的重要环节。尤其是禁止开垦牧地,是保持以游牧为基础的蒙古封建领主制所不可缺少的政策。清政府对蒙古实行的这一政策,虽然是从巩固其自身的封建专制统治利益出发而制定的。但是,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势,在客观上却都起到了巩固国家边防和稳定蒙古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在鸦片战争以前长达二百余年的时期里,蒙古封建主及其武装力量,遵从清胡统治者的约束、调遣,成为清王朝北部边疆不设防的“以蒙古为屏藩”的可靠的同盟军和保证清朝大统一的稳定因素。  相似文献   

15.
19世纪末,面对严重的统治危机,清政府被迫在蒙古地区推行蒙地放垦政策,进一步激化了内蒙古地区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不仅没有达到其强化统治的目的,反而加速了清王朝的崩溃.对内蒙古地区今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清初封禁与招民开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东北地方史的研究中,清代的封禁政策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清代封禁政策是不是封禁东北的政策?不同时期封禁的内容、实质、作用是什么?迄今仍是若明若暗,尚无定说。其中,尤以清初的封禁政策,辽东招民开垦例的颁布与停止,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更是众说纷纭,大相径庭。本文仅就这两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敬祈学者指正。  相似文献   

17.
清对蒙古的封禁,是按不同的封禁范围,分层次进行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一)在蒙古各旗之间的封禁;(二)在蒙古各部之间的封禁;(三)在蒙古与其它备族之间的封禁;(四)在蒙古与俄国之间的封禁。兹就《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和几种《理藩院则例》及有关史料,对这几个层次分别加以叙述,以期说明清封禁蒙古的基本目的。 (一)在蒙古各旗之间的封禁。清在蒙古各旗之间的封禁,是清封禁蒙古的第一个层次,  相似文献   

18.
李艳君 《兰州学刊》2006,(10):206-208
为保护旗人的特殊利益,清朝统治者在法律上赋予旗人以特权地位。这种特权地位既表现为旗人犯罪其审判机构的专有性,也表现为其法律内容规定中的减轻处罚或特别规定。但随着八旗子弟的堕落,清朝统治者对律例的许多条款作了修改,使旗人的法律特权地位有所削弱,但实际上清朝统治者对旗人尤其是宗室觉罗犯罪的优容从未停止过。  相似文献   

19.
《理论界》2016,(11)
卫所的建立始于明朝,清代逐步对其进行改制和裁并。蔚州卫、宁武所在清朝被改为县和府的过程,与整个清代裁并卫所的大浪潮相契合。而丰川卫和关西五卫在清朝的设立,则是与这一趋势背道而驰,但之后还是被裁并。这些个案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了清朝统治者基于现实而采取的不同统治政策,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边区民情,也表明了清朝裁并卫所之时纷繁复杂和曲折反复的历史过程。  相似文献   

20.
清代很尊重喇嘛教,将黄教定为国教,把在蒙藏地区推崇喇嘛教,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统治蒙藏民族的“国策”,实行“因其教不易其俗”的方针。为使这一方针政策有效地贯彻实施,清朝从开国伊始,就注意对喇嘛教的立法,将统治政策具体化、法律化,运用法律手段对喇嘛教进行管理。 清朝对喇嘛教的立法,在扶植、管理、改造喇嘛教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这个问题应作为中国民族关系史和中国法制史的一个课题来深入研究。虽然近几年发表了一些清代关于喇喇教政策的文章,但大多将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归结到政策中,没能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本文拟就清朝对嘛喇教立法的几个问题作一浅陋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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