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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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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律儒家化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儒家化的开端,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春秋决狱。春秋决狱是汉代形成的一项主要依据儒家经义来断案的司法审判制度,由董仲舒倡导并运用于司法实践的一种审判方式。本文以董仲舒的司法判决为考察对象,探讨他的“亲亲得相首匿”和“原心定罪”的儒家思想,阐释春秋决狱所体现的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关系。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这一进程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在现代化法治社会中,必须区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魏姝 《理论界》2023,(3):58-65
迄今,学界对董仲舒学说及其思想已有较多研究,对“春秋决狱”也有较高关注。但对董仲舒与法家的关系、董仲舒思想中的法家渊源以及所呈现的法家思想痕迹的探析,并没有太多涉及。“春秋决狱”是儒家经典学说指导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原则,现存于《通典》《白帖》和《御览》中的六个案例是研究董仲舒“春秋决狱”问题的重要文献资料。董仲舒以“原心定罪”“亲亲相隐”“诛首恶”“罪同异论”等《春秋》经义来审判司法案件,实际上是对儒家意旨与法家刑律的有机结合。所以,本文旨在从“春秋决狱”案例的具体分析出发,对董仲舒在其中的儒法交涉进行一定的阐发。  相似文献   

3.
黄德启 《学术探索》2016,(4):103-107
在现存的“春秋决狱”事例中,只有一例是董仲舒直接以儒家经义对抗君主命令做出的超越法律的判决,而仅此一例又可证明中国古代自然法思想的践行,其他五例都是运用儒家经义解释实在法律,进而深化或细化法律规定、纠正法律的偏颇或者弥补法律的缺失。中国古代“引经决狱”的事例展现给我们的,不仅不是枉顾法律、非法司法的司法恣意,相反,却是一个依凭“高级法”理念,通过运用解释技术进行司法造法,进而试图以司法制衡立法、限制行政的“能动司法”图景。“春秋决狱”中内含的“司法审查”因子能为我们提供一种传统法律资源,为破解社会转型期产生的“良性违宪”或“公民不服从”难题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法律儒家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体现了儒家道德对传统法律的渗透和改造,对后世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文化诸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说法认为,<唐律>的颁布标志着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春秋>决狱也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本文重点探讨<春秋>决微和中国古代判词文化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并由此得出结论,<春秋>决狱作为一项生命力顽强的司法传统,一直存活在中国古代的判词文化中,以迄近代.  相似文献   

5.
中国公案小说中比较普遍地表现出的“判官神话与义理决狱的伦理精神”,是中国法文化多重蕴涵的重要表现,它的形成以及在公案小说中广为流行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制造判官神话有利于“惩戒劝世”;二、宣扬义理决狱的伦理精神的目的在于强化“道德教育”;三、义理决狱不过是对僵化的法规条律的一种伦理道德化的修补。  相似文献   

6.
《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法律儒家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体现了儒家道德对传统法律的渗透和改造,对后世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文化诸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说法认为,《唐律》的颁布标志着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春秋》决狱也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本文重点探讨《春秋》决狱和中国古代判词文化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并由此得出结论,《春秋》决狱作为一项生命力顽强的司法传统,一直存活在中国古代的判词文化中,以迄近代。  相似文献   

7.
汉代"春秋决狱"的重新解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封志晔 《中州学刊》2003,(5):117-119
“春秋决狱”是古代法律史上以礼入法的有益尝试 ,礼法之间的融合与冲突开创了法制文明的先河 ,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传统否定论对“春秋决狱”的观点是片面的。重新解读“春秋决狱” ,对当代中国“以德治国 ,以法治国”的实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朱林锋 《理论界》2012,(9):120-122
事实判断之儒家立场和成文法之法家性质的矛盾导致西汉疑狱、春秋决狱应时而生。西汉经学背景为春秋决狱提供人才、受众等因素,形成决狱运作实施的结构成分和政治环境。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公羊派通过创造性地阐释《春秋》经义,实现了"贵志"原则在决狱中的致用。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春秋决狱采取比附推理逻辑,这虽然不利于法律规范体系的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汉代法律价值体系的建构。  相似文献   

9.
法官职业操守以据法、守正为重要组成部分,宋代通过儒家司法理念的灌输与严惩作奸犯科的法官塑造法官职业操守,在落实儒家价值观方面,司理参军治狱以“得情”“无冤”为目标,司法参军议狱则“求合于人情”或以“傅之经义”为极则。在职守第一的背景下,他们表现出不顾个人利益、个人得失的“忘我”特征:宁可弃官,也要守职;甚至法官的极则是“求生”,其底线意识就是“不以人命换官做”,因而频频与长官“争狱”。在与同僚或下属的关系上,司法参军驳正的是本府州司理参军勘鞫有误的案件,不直接针对属县;而司理参军复核属县案件,其驳正权或驳正责任,是司法参军所没有的职责。  相似文献   

10.
张本顺 《天府新论》2013,(1):138-142
面对家庭、家族领域内亲属间财产争讼频繁的形势,南宋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官方单独调解、官批民调、官民同调等三种特色的调解优先模式;建构了完备的调解程序;彰显了官方以调解促和谐的价值理念。南宋调解模式不仅贯彻了儒家人伦情理,而且也加强了以法说理、释法解疑工作,实现了情理法的完美融合;起到了美人伦、厚风俗、调处息讼的社会效果;能为当下的家庭财产争讼,提供本土法律文化资鉴。  相似文献   

11.
周公旦的"德治"政治伦理思想,由"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和"制礼作乐"思想组成,它是儒家"德治"政治伦理思想的思想理论基石。以孔子、孟子和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丰富和发展了周公的"德治"政治伦理思想,基本形成了儒家"德治"政治伦理思想体系。周公与儒家的"德治"政治伦理思想,对于当代中国实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有着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每一时代都有自己的理想人格,它体现一个时代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在古代士人的人格建构中,儒家思想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儒家认为整个社会的秩序、安宁以及和谐都是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之上和道德自觉之上,而道德实践则取决于个人的自我完善。先秦儒家强调在自我体悟、反求诸己的基础上的道德自律,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义务成为“君子”,成就理想人格。文章通过对先秦儒家理想人格的建立依据及其实现路径的探讨,可以看出,先秦儒家通过对理想人格的塑造,为社会制定了许多道德和政治规范,强化了人的道德良心,启发人的理性,把外在的道德规范变成人的内在心理要求,从而达到整合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张载作为宋明理学的重要奠基者,他在由气本论向伦理学转变的不自觉过程中,对宋明理学人性伦理的重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李晔  苗青 《阴山学刊》2005,18(5):64-68
关于儒家“亲情本位”思想的不同看法,表现着对“普遍伦理”的诉求以及走向普遍伦理的两种不同的理论进路,体现了现代伦理学“自然性”与“社会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科学性”与“哲学性”的关系,而在最根本的基础上反映着这个科学时代伦理学的特征与处境,以及伦理学与科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白奚 《河北学刊》2001,21(2):107-109
在儒家"仁民而爱物"的古老思想中,蕴涵着与现代生态伦理相契合的合理因素."仁民而爱物"的思想,是将人类所特有的道德情感贯注于自然万物,要求人们把万物当成自己的同类甚至血肉相连的一部分来爱护,强调人对自然万物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作者认为,科学的态度辅之以儒家式的道德意识和生命情怀,应该是现代人类对待自然万物的最合理的态度.  相似文献   

16.
两汉时期的儒生对"制礼"之事情有独钟,"制礼"风潮终两汉而不断.两汉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几次"制礼"高潮,汉代的礼制基本上就奠定于此.在汉代社会的"制礼"过程中,由于汉儒坚持"功成作乐,治定制礼"的原则,导致了儒生与君主以及不同儒生群体之间持续的价值冲突.汉儒的"制礼"实践体现了他们对礼乐"制度化"的追求,折射出了"儒"法"斗争的历史背景,同时也表现出了儒家思想的理想主义特质.  相似文献   

17.
焦桂美 《北方论丛》2007,(3):107-111
南北朝时期佛教与经学互相影响、互相渗透,逐渐形成了互补共存之格局。经学对佛教的渗透主要表现在佛徒讲习并注疏儒家经典、佛教论难以儒家经典为指导、佛徒认同并遵从儒家伦理等方面。佛教对经学的渗透则表现在该时期经学家的思想,儒经注疏的内容、语言,儒家讲经、注经的形式、原则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佛教之浸染。就二者相互渗透的程度来看,经学对佛教的渗透远远超过了佛教对经学的影响,即二者之间的相互渗透是不平衡的。  相似文献   

18.
漫谈儒学与家庭伦理——从亲情关系说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蒙培元 《文史哲》2002,(4):107-111
儒学伦理是德性伦理 ,其核心是仁。它首先从家庭亲情关系开始 ,包括夫妇之间的尊重和忠诚 ,父母子女之间的慈爱和孝敬。现代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 ,特别是市场经济走进了家庭 ,财产和权利、义务方面的问题突出了 ,但是亲情关系是不能改变的。在平等的基础上继承、发扬儒家伦理 ,与现代家庭生活方式结合起来 ,对于家庭的稳定和谐、人的素质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9.
在儒学史上,元代许衡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儒者以“治生”为先务的思想。许衡的治生论是基于当时儒者的经济状况而作出的一种应对,表达的是儒者学做圣贤需要先解决生计问题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作为儒学的一个口号,它的确存在着措辞不当的问题。王阳明从儒学的基本教义出发,对它作出批评与修正。晚明以降,不断有学者对许衡的治生论给予肯定,但这些辩护在策略上都是极力撇清治生与营利的干系,在理论上都没有真正驳倒王阳明。当代学者余英时先生则从王阳明对许衡治生论的批评中解读出明代儒家伦理有了新发展。儒家伦理在明代是否有了新发展,以及这种伦理发展与社会风尚变化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因果关系,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论证。  相似文献   

20.
以儒家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从远古社会以“养生送死”为原则的最基本的社会需要,到人们对“大同社会”和“小康社会”的畅想,无不体现出社会保障伦理思想。这种伦理思想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和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直到今天仍然影响着中国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影响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设置及其运行,甚至影响着我们对西方社会保障政策的吸纳和改造。通过探索《孟子》中所蕴含的社会保障伦理思想,从中寻找一些智慧和启迪,以利于建设和完善我们今天的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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