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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3 毫秒
1.
梁洁 《学术论坛》2008,31(4):144-149
随着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它在武装冲突情形下已具有了可适用性,与国际人道法共同保护着冲突受难者的基本权利.然而,国际人权法毕竟主要适用于和平时期,首要目标是保护个人免遭政府专横行为的影响;区域性人权法院判决尽管在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往往是以本区域的人权理念为基础,所确立的人权保护标准不具有普遍适用性.这些都是在武装冲突情形下适用国际人权法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国际人权宪章”生效后的近40年中,受到国际人权法的启发和影响,各国宪法基本权利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基本权利的主体从公民逐步扩展至所有人;基本权利的内容从公民及政治权利扩展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基本权利的保障从传统的公权力保障扩展到有专门人权机构参与的保障;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从普通的司法救济、宪法救济扩展到国际机构的救济。国际人权法日渐增强的监督机制、各国对国际人权法的普遍接受、宪法对国际人权法的高度定位等因素,为国际人权法促成基本权利制度的变迁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3.
政府与第三部门是公共治理的两个重要主体,二者既不相互对立也不相互取代,而是逐渐走向合作。其合作的基础是因为它们存在着内在的契合性,表现为在行动起点、价值理念及行动目标上的逻辑契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也存在着对抗性的一面。第三部门的存在当然不是为了与政府斗争和反政府,而是为了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其职能,补充政府在履行社会职能方面的不足。服务型政府的构建离不开第三部门的充分发展与不断强大。  相似文献   

4.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国家主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全球性质的经济活动跨越国界面临的巨大障碍之一。面对这种状况,现有的国际法体系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不过在现阶段国际人权法迅猛发展的趋势下,可以把交易权提升为受国际人权法保护的人权,利用人权的强势地位,推动国际经济交往的正常进行,尽管这种思路面临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复杂问题,但仍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潜在途径。  相似文献   

5.
黄建洪  田雪梅 《兰州学刊》2007,(12):51-53,129
公共理性是有限理性和渐进理性,是公共智慧、累进常识和演进性的公共规则,是发展理性、公民理性.它表达的是公正理念,倡导的是社会合作,运行的是共赢思维,发展的是公共治理的逻辑.其核心是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和利益的协调性;任务是为政治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一个基本合理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尺度.对于转型期的中国,用公共理性理念来规导和展开公共治理,在公共治理中实现公共理性,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李山  吴理财 《兰州学刊》2014,(10):74-80
公共领域是“行动者”造就的公共空间;公共性则是“行动者”生产的公共理性。这些公共领域内的“行动者”可称之为“公共人”,公共领域也就成为公共人的行动场域,公共性成为公共人的核心价值。治理是指就公共议题而采取集体行动的合作网络。现代国家治理则是实现国家政权与公共领域协同合作,在公共人供给国家政权合法性基础上,保障国家追求公共善的有效性。由此可见,现代国家治理需要由公共人建构的公共领域与生产的公共性,更需要建构公共领域与生产公共性的公共人。因此,公共人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7.
陈艾 《江汉论坛》2023,(12):127-133
当前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尚处于初创阶段,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成长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成长中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要素是主体、规则和行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成长表现为治理主体增加并强化联结;多元治理主体协商出公共规则并共同遵守;多元治理主体整合资源,开展集体行动,公平分配收益。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核心是公共性拓展,表现为多元治理主体由目标、规则、行动而强化联结。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成长方式,是在日常实践中逐步地“共同体化”。  相似文献   

8.
赵宇 《兰州学刊》2014,(6):190-196
非国家行为体作为逐渐兴起的政治实体,控制了广大地区和诸多人口,对于及于全人类的人权状况有着重要影响。毫无疑问,国际人权法明确要求国家承担相应的人权保障义务。然而,现行国际法对于非国家行为体的人权保障义务之规定可谓寥寥。文章从国际法应有法的角度出发,首先论述了建立非国家行为体人权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进而分析了承担人权保障义务的非国家行为体应满足的条件,其次根据现有国际法及国际实践,依据非国家行为体的不同性质论述了其分别应当承担的人权保障义务,最后浅析了较为可行的非国家行为体人权保障义务的履行制度。  相似文献   

9.
长期单中心治理模式使得政府公共安全治理面临力不从心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融合多元主体和资源参与,形成协作共治的公共安全治理新格局,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或者说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同治理的最终目的,但共同目标支持下的集体行动不可避免会陷入目标分散和行动分歧的集体行动困境之中,需要政府强而有力的引导和凝聚作用。政府要在尊重多元主体平等地位的基础上,促进参与主体相互信任关系的建立,培育和维护充满公共理性和责任感的公共精神。  相似文献   

10.
从国际人权法看不干涉内政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国际人权法看不干涉内政原则谷盛开国际人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部门①,主要涉及人权的国际性和人权国内专属管辖的问题。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人权法中一条必不可少的原则。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对这项原则加以阐述和说明,对国际人权法的理论和实践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公法领域中最基本的矛盾。权力与权利的对立性为两者的平衡提供了必要性,而权力与权利的统一性又为两者的平衡提供了可能性。在刑事诉讼中,作为国家专门机关的公检法所拥有的权力与作为当事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权利经常处于失衡的状态。因此,作为“人权保障宪章”的刑事诉讼法,理应对权力与权利进行平衡,以适应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护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的被害人,其知情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以利于其更好地参与诉讼,实现其合法权益。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知情权的保护却存在诸多漏洞,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建议完善被害人知情权保障制度,使被害人行使其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13.
全球化时代中国刑法改革中的人权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强化对人权的保障是全球化时代中国刑法改革的鲜明主题。人权保障在中国刑法中的确立首先有赖于人权观念的变革,这体现在: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球化时代刑法立法的必然要求;刑事司法观念的革新是真正贯彻人权保障的途径。中国刑法立法演进的过程中,在人权保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的确立、在刑法典中规定了努力限制和减少死刑、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的条款等方面,进一步贯彻了刑罚人道主义的精神。  相似文献   

14.
赵旭 《学术探索》2012,(1):39-42
20世纪80年代以来,软法在国际法的部门法领域中发展日胜,人权国际保护就是其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中世纪末叶的西班牙学派基于人文主义、宗教、道德、自然法等"软法因素"对西班牙征服美洲殖民地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并推动了国际法的近代化转型。通过论证西班牙学派理论中的软法因素,分析西班牙学派有关人权国际保护的理论观点,评注当前人权国际保护内容和对未来发展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社会公平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现实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存有的收入的不公平、机会的不公平和受保护的不公平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严峻挑战。维护社会公平,必须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强化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强调政府的依法行政和科学行政。  相似文献   

16.
契约自由与环境权益的冲突与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春女 《北方论丛》2008,(1):145-149
契约自由是传统民法三大基本原则之一。契约自由强调契约是当事人的合意,而合意又是当事人的自由选择的结果,因此,契约即正义,它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但是,契约自由原则在现代社会受到挑战,特别是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契约自由被指责为环境危机的根源。解决传统民法中的契约自由与现代环境权益的冲突已成为契约自由在现代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新的环境保护观念,赋予传统民法的基本原则以环境保护的内容并使契约主体承担环境保护的公法义务,用现代"生态人"的人格取代传统"经济人"的人格,才能实现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实现环境公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罪犯权利因实现刑法目的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以及经济条件的制约和罪犯人身自由被剥夺而受到法律的限制。但是,罪犯是人,又具有公民资格,所以其所享有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目前我国对罪犯权利保护的现状,还需要通过培养公民的人权意识,不断完善立法、司法保护,推进监狱改革,大力发展经济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罪犯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劳动权的法社会学论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劳动权,具有生存、发展、自由和民主的理念。其实现有赖于劳动者的个体性努力、积极作为和国家、社会积极承担责任。劳动权应在宪法和国际法的层次上得到保障,在国内需要建立劳动权的可诉性制度。  相似文献   

19.
由于自身属性的制约,刑法保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权的功能具有有限性。刑法不是打击犯罪唯一甚至决定性手段,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必须建立在对罪犯惩罚的基础之上。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刑法只对类型化的危害行为具有普适性,无法规制社会生活中的特例。罪刑法定原则从深度上要求刑法条文的明确性来保证刑法安定,而刑法适用宽度又要求条文的模糊性来保证刑法的灵活性。因而我们必须审视刑法的有限性,树立正确的刑法观。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程序在提高惩罚犯罪能力的同时,也提升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文关怀水平,但侦查程序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未得到有效解决。完善侦查程序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需要牢固树立正当程序理念、坚持人本主义和权利救济原则、遵循司法的规律和特征,合理控制侦查权,切实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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