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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益捐赠行为属于捐助行为之一种,它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益捐赠合同除作为其合同主体的捐赠人和受赠人外,还涉及受益人这一公益捐赠合同关系人.同时,合同客体和内容的特殊性反映了这类行为的社会公益性目的.公益捐赠行为的法律涵义决定了它与信托、第三人利益契约和代理法律关系存在着明显差异.通过对此比较分析,可以确定公益捐赠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相似文献
2.
吴优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11):18-22
文章对人体器官捐赠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概述,分析了人体器官捐赠行为生效的要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自愿和真实、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并试图进一步明确人体器官捐赠行为的法律效力:捐赠人的权利包括自主自愿权、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获取补偿的权利,捐赠人有如实告知自己健康状况的义务;受赠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受赠人有支付医疗费和对供体补偿的义务。 相似文献
3.
个体慈善捐赠行为立法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继远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1)
个体慈善捐赠行为中的当事人有劝募人、捐赠人、受赠人、转赠人和受益人。现实生活中依捐赠人参与慈善的方式,有个人慈善募捐、个体向他人直接捐赠和个人设立基金会三种类型,目前在捐赠程序、捐赠当事人法律地位、捐赠财产归属等方面仍存在法律制度障碍,建议修订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个体慈善捐赠组织的合法地位,加强个人慈善捐赠人权益的国家保证,制定受益人的选任标准,规定个人慈善组织的监督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张润昊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4)
我国现阶段社会捐赠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如何规范社会捐赠,规范捐赠的发起人、捐赠人、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捐赠财产的管理、使用以及捐赠财产剩余的归属和处置,都必须尽快予以明确和界定,否则,将挫伤捐赠者行善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捐赠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有关慈善捐赠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尤其是有关慈善捐赠余额所有权规范的缺失,使得捐赠余额所有权归属成为焦点问题。慈善捐赠过程中涉及到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的复杂法律关系,而慈善捐赠的法律性质是确定捐赠余额所有权归属的前提,基于慈善捐赠的法律性质,可将慈善捐赠定性为利他捐赠合同,并以此确定捐赠余额所有权的归属原则:约定优先原则与近似原则。 相似文献
6.
慈善捐赠是多元化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自愿、无偿、单务和不可任意撤销的捐赠。慈善捐赠的标的物种类繁多,可为有形财产,可为无形财产。捐赠财产的归属并不单一,应根据捐赠行为属性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受赠对象既可为组织,亦可为个人,但应以捐赠人对受赠人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为限,且必须用作有益于社会或个人的事情。慈善捐赠的外延极大,因此须要进行类型化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文物蕴藏丰富,但其中很多流落民间.文物捐赠不仅有利于对民间收藏文物的保护,而且能够使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不断充实其馆藏、优化藏品结构.然而,由于捐赠对象的特殊性,文物捐赠有别于一般的捐赠,如果仅仅按照《合同法》有关赠与的规定进行处理,不仅有违文物保护的目的,也不能有效调动民众捐赠文物的积极性.因此,应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切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文物捐赠制度,进一步简化捐赠程序.对捐赠人,要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充分调动捐赠的积极性;而对受赠人,则要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导文物捐赠朝着有利于文物保护的目标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因缺乏特定的受赠人,捐赠人不履行捐赠承诺的可能性增大,且在其不履行捐赠承诺时,依现存法律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慈善宣言信托与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具有极大相似性,可用来解决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困境。同时,随着慈善宣言信托设立灵活、经济便利、缓解信任危机、丰富慈善机制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其在中国实践和理论界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慈善宣言信托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尚处于缺席状态,为此需打破在中国认可慈善宣言信托的理论障碍,探索慈善宣言信托与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结合的合理性,从信托主体的确定、信托的设立和生效、信托财产范围的确定、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保障、信托的变更终止和信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中国慈善宣言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9.
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因缺乏特定的受赠人,捐赠人不履行捐赠承诺的可能性增大,且在其不履行捐赠承诺时,依现存法律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慈善宣言信托与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具有极大相似性,可用来解决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的法律规制困境。同时,随着慈善宣言信托设立灵活、经济便利、缓解信任危机、丰富慈善机制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其在中国实践和理论界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慈善宣言信托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尚处于缺席状态,为此需打破在中国认可慈善宣言信托的理论障碍,探索慈善宣言信托与单方承诺之慈善捐赠结合的合理性,从信托主体的确定、信托的设立和生效、信托财产范围的确定、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保障、信托的变更终止和信托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中国慈善宣言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10.
问: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为了给信访人提供更多方便,在信访制度方面还作了哪些规定?答:《信访条例》规定:“第十一条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相似文献
11.
綦保国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13-121
慈善捐赠法律关系有三种基本类型,即慈善捐赠合同、慈善信托与慈善组织设立。三者各有理论基础,表现形式也有很大的差异,但就其内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言,却又大同小异。就其社会作用、社会效果而言,则可谓殊途同归,均是为了保障慈善捐赠人的财产所有权的顺利转移以及慈善目的的实现。这三种典型的慈善捐赠法律关系犹如三大支柱,稳固了慈善捐赠的典型形式,并将慈善捐赠法律关系的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固定了下来。就慈善捐赠人的法律地位来说,他们不外乎是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慈善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以及慈善组织设立法律关系中的出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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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近年来我国企业家尝试以股权捐赠的方式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由于我国在公益领域和营利领域之间财产流转相应法律规则的不足,使得股权捐赠在实务操作中仍遭遇法律困境,特别是采用表决权信托模式的股权捐赠缺乏私法上的相应配套制度引导。这种模式不同于传统直接赠与钱、物的捐赠模式,而是利用股权控制权和受益权相分离的特征,对股权捐赠各方主体权利义务进行有效配置,以保障受赠人与公司双方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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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作出。我国合同法第180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项目作出赠与表示的,事后不得随意撤销;赠与人如果不积极履行赠与承诺,受赠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赠与款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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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要强调村社本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7月向土社会公布的《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承包期内的承包地,发包人不得调整。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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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喜燕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9(5)
保证慈善捐赠意图的实现是促进慈善捐赠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美国慈善捐赠意图实现的法律保障演进历史发现,美国慈善捐赠立法体现出实现捐赠意图的法律规则日益丰富、法律规则内容从彼此隔离到相互融合、相关权利从相互冲突到逐步平衡等趋势.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本着程序性保障与实体性保障并重、强化立法的相互融合、强调慈善捐赠意图实现中相关权益的动态平衡等思路完善慈善立法,以保障我国慈善捐赠人捐赠意图的实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相似文献
20.
李喜燕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2):119-123
慈善捐赠本是无偿的,但是在慈善捐赠人主动要求冠名的情况下,便具有了对价有偿的性质。根据税收补贴理论和合理赋税理论,慈善冠名捐赠对价部分不应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长远来看,未来的税收立法应该区分冠名捐赠中的无偿部分和有偿部分,有偿对价的部分应该排除在税收优惠的范围之外,同时应该确立冠名部分的价值规则,以利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