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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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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应该给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一个发言的公共空间。然而,由于该群体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相对处于弱势,他们拥有少量甚至没有话语权。本文以弱势群体的话语权为切入点,分析大众媒体弱势群体话语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2.
论农村弱势群体的媒介话语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分化越来越明显,媒介话语权在社会各阶层间的分配模式也产生了显著变化。农村弱势群体缺乏接近媒介的条件和能力,缺乏参与传播活动的机会和手段,基本被排除在媒介表现内容之外,他们的媒介话语权被漠视和挤占,成为信息弱势群体。而解决农村的贫困与发展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让农村弱势群体拥有媒介话语权,有效表达自身的利益需求。  相似文献   

3.
公共治理,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在当前的治理过程中,我国弱势群体话语权制度保障不健全、话语权社会载体不力、话语的正当渠道不畅,进而制约了公共治理的实现。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话语权需从四个方面入手: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治理机制,协调利益矛盾;完善多中心治理,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弱势群体主体意识教育,提高其政治参与积极性。  相似文献   

4.
现阶段,切实保护我国弱势群体的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方面起步早,取得了许多成功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制度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政府在扶持弱势群体中的作用,对弱势群体进行倾斜性保护。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构成范围不断扩大,保护需求日益强烈,已经成为困扰和阻碍我国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社会问题。保护弱势群体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现代法治精神、法律自身的功能及弱势群体的特殊性上来看,法律当属保护弱势群体的治本之策。因此,从法律的角度保障弱势群体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与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而关注弱势群体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妥善有效地解决好弱势群体的问题,才能从实际出发,真正地解决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最终,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关怀弱势群体与构建和谐社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只有人类迈进社会主义社会, 才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制度基础,才使人与人之间建立和谐关系成为现实。我国传统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孤老残幼、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及其家属是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人员。弱势群体是人类财富的创造者,理应享有与其他人同样的待遇,我们应实行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8.
转型期的弱势群体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弱势群体是社会转型期的伴生物,其存在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文从弱势群体的现状出发,在剖析弱势群体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弱势群体的伦理生态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而现阶段我国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目前,无论政府还是学界都在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途径,以便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对弱势群体伦理生态和伦理关怀的研究,不仅为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而且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全面关注弱势群体的氛围。  相似文献   

10.
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是一种带有特权性质的人权保障,是对法律形式公平性固有缺陷的一种必要补充、修正和超越,体现了对法律实质公平的价值追求。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从短期看,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从长期看,可以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和社会公平指数,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当前,我国的弱势群体权利保障问题有其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1.
论弱势群体的自我价值实现与和谐社会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弱势群体的自我价值实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弱势群体问题的性质决定了体制改革是促进弱势群体自我实现的根本途径。公正分配教育资源、努力改善弱势群体的创业条件、理性关怀与励志教育并重是弱势群体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机制。  相似文献   

12.
司法的有限性与弱势群体的权利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司法腐败现象、程序至上等问题是司法救济局限性的表现,弱势群体因此很难按照他们的预期设想获得合理公正的司法救济。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修改现行的举证制度,设立进行司法检查巡回法院,建构和完善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制度等是帮助弱势群体更好地实现权利救济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3.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在经济危机中面临着比其他群体更严重的威胁,国家必须更切实地履行对弱势群体生存权保障的义务,其中尤其要优先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适当生活水准权、受教育权和老人、病人和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相似文献   

14.
扶弱济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孟的仁爱大同思想、管子的“九惠之教”、墨子的兼爱互利构成了中国救助弱势群体思想的重要源头。当前,救助弱势群体是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需要,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是构建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救助弱势群体可使广大人民体会到集体的力量和合作的力量,从而增强集体主义意识。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速,社会弱势群体及其问题日益凸现,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弱势群体形成的基本原因是失业;促进就业既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关键,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6.
中西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弱势群体问题是任何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都必然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自中国政府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关注弱势群体已成为构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西方发达国家在对待这一问题上十分注重“法律”的作用,他们通过大量的立法为弱势群体的各项权益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比较有助于中国弱势群体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际体育运动快速发展,奥运体育权日益引人注目。妇女、儿童与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奥运体育权之保护都存在一些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国际社会应当以《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国际人权法为基础,大力加强弱势群体的奥运体育权之保护。  相似文献   

18.
文章评述了弱势群体解释的个体主义和制度主义路径,转而深入生产层面对弱势群体作马克思主义式的阐释。弱势群体本质为其社会关系的总和弱势,可定义为在生产、政治以至整个社会过程中,被支配、被管理且生产能力和提供的一般人类劳动量低下的底层群体。全球化视野下,处于国际分工底层的群体(甚至国家)构成弱势群体。由其本质决定,弱势群体表现出相对稳定性、结构演进性、个体易变性和生存保障性等辩证特征。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民主与法治化进程也在不断向前推进,中国公民的话语权由此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毋庸置疑,发展中的公民话语权也陷入了困境,遭遇到了瓶颈。究其原因:既有中国在经济上的贫穷与落后,也有公民话语权实现制度的不完善,还有缺乏足够宽松的话语环境等。为此,应从政府和公民等多角度出发,试图建立起一种合理有效的保障公民话语权得以顺利实现的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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