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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 毫秒
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在各国具有普遍性,并形成了共同特点.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不衔接表现在诸多方面,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定位、行政复议地位渐趋独立的意识增强、行政主导地位的体制影响、解决行政纠纷的需要是其主要原因.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构建应凸显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特色,确立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司法改革价值目标实现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入手,结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我们发现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非常必要。同时,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实质和依据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可以使我们对原告和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做出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司法改革价值目标实现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入手,结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我们发现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非常必要。同时,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实质和依据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可以使我们对原告和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做出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4.
行政证据在行政程序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样举证责任是诉讼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法谚有云:"证据是诉讼的脊梁。"早在罗马法时期举证责任制度就已确立,深入认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中,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法治程度以及行政法的健全是关键的核心内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的两项重要内容,它们共同围绕依法行政的宗旨,根据各自的特性,按照各自的理念,设计出了各自的一套程序和规则,并在对立中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应该如何分配?本文在对举证责任的基本含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行政程序的视角确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理论,并结合现行的法律规定推导出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7.
当诉讼制度开始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时 ,举证责任的问题便产生了。在各国的行政诉讼理论中 ,由于行政诉讼具有司法审查这一实质特征 ,举证责任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 ,而这一争议主要集中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础应当是公平和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公平是法律的基本观念 ,其要求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之间的分配应当符合各自的能力要求 ,符合权利义务一致的要求 ,并给予弱者一定的保护。这一点在行政诉讼中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因为首先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在取证能力方面是不平等的 :行政机关拥有强大的…  相似文献   

8.
王新艳 《南都学坛》2004,24(3):93-94
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审判制度、法律传统以及法官制度的结构,来确定我国举证责任的理念。具体应从诉讼的目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来确定原告和被告各自的举证责任分配的标准与具体理由。  相似文献   

9.
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再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延续和再现 ,其基本的标准为 :诉讼的提起 ,要求原告应首先负推进的责任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主张权利成立的一方在行政诉讼中仍要对权利成立要件负举证责任 ,另一方对所主张的权利妨害要件或者权利消灭要件负举证责任。但是 ,上述分配规则如果在特定的情境中产生不合理、违背行政诉讼目的的结果时 ,就必须结合行政诉讼属性来做个别的调整和分配  相似文献   

10.
在行政诉讼中 ,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相比 ,原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套用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 ,难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因此 ,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呼声越来越高。早期的行政复议制度存在同案不同判、中立性无法保证等弊端,导致其公信力较弱。实现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核心要义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首要课题是恢复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从长远来看,应将行政复议前置制度视为一项试验手段,通过确立行政复议前置标准逐步扩大行政复议前置的适用范围,重建行政复议的制度公信力。结合行政复议前置的判定标准和行政行为的现实特征,当前可以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负担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等具体行政行为确定为行政复议前置的试验领域。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以“行政复议司法化”为主题的文献进行综述,发现学者们围绕“行政复议是否进行司法化改革”展开激烈争论。支持司法化改革一方认为:传统非司法化行政复议存在问题,司法化改革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相应改革途径。反对司法化改革一方则推崇行政复议本身特征,指出司法化改革会产生相应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方法。另有一种中和的观点,提出“有限司法化”的概念,提倡用非激进的渐进方法对现有的行政复议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司法化是孕育于西方国家行政审查制度之理论和实践基础之上的一种改革模式。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非司法化的具体表现及其弊端,并着重介绍了英国、韩国及台湾地区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革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重构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的任务是提出证据,把当事人引入诉讼程序承担的是提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直接的规定承担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举证任务,如若举证不能或不力,则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15.
课赋义务诉讼的法定化在日本经历了40多年的争论和探索,最终才通过行政案件诉讼法修改法的方式得以实现。争论涉及的主要理论问题是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处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焦点是所谓尊重行政厅的首次判断权。新近修改的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对课赋义务之诉的分类及其诉讼要件、胜诉要件和判决方式的规定,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7.
我国行政公诉不同于西方国家行政公诉的特点,我国行政公诉既是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贯穿主线,体现为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有限监督.从公共利益优先权和公力救济有限性的角度界定行政公诉的范围,将督促行政主体履行职责作为提起行政公诉的前置程序,以节省诉讼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基于检察机关拥有特别的公权力,检察监督具有明显的司法性、专门性、专业性,以及为了防止行政公诉的恣意,诉讼中应当以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为原则,行政机关仅对其控制的行政信息情报、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害案件涉及的高度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负责举证.  相似文献   

18.
证明责任主体即指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只有确定了证明责任主体,证明责任制度才能在诉讼实践中产生实效,否则在诉讼争议的事实真伪不明时就无法确定由谁来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文章从理论上对证明责任主体进行了界定,认为证明责任主体的范围只限于诉讼当事人。具体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主体可包括自诉人、公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侦查机关等,而人民法院、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律师则不属于证明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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