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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施已经四年多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开展抵押物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进行探讨。一、关于抵押合同的主体抵押合同的主体即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担保法》有关条文的规定 ,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形式 ,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物权 ,这不同于《担保法》有关保证担保的规定。保证是对人的资格及可能性给以规定和限制 ,抵押是对物的属性给以规定和限制 ,保证相对应的是保证人 ,抵押相对应的是抵押物。《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公益为目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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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按揭的实践合同,期房按揭财产担保应认定为期待权抵押和现房抵押。而立法实践倾向于定性为期房抵押、现房抵押及预告登记相结合的模式。因此,将立法确认的模式与实践相结合,还需要《物权法》和《担保法》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另外,鉴于让与担保的实用性,可以考虑立法试行让与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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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颁行的《担保法》,使我国的抵押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担保法》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认为,抵押物的价值必须超过担保的债权的价值的规定有待于进一步商榷,动产抵押的公示方法与效力问题应做出明确规定,应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设立财团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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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浮动抵押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颁布《动产担保交易法》与《物权法》相配合,即做到民事抵押登记由《物权法》调整,商事抵押登记由《动产担保交易法》调整。在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主义条件下,既要注意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保护善意第三人及抵押人的合法权益。只有三者合法权益兼顾保护,并建立起较为合理的优先权顺位规则的条件下,才能使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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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担保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由于抵押在我国现实生活中长期被作为一种信用手段而广泛使用,所以探讨我国《担保法》中关于抵押制度的规定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抵押的概念和抵押权的法律特征。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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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颁布后,我国开始实行抵押权登记制度,但由于立法上的不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所存在的一些矛盾与缺陷日渐暴露出来,如登记机关不统一、登记行为缺乏司法性、登记程序不规范等.本文在分析我国抵押权登记制度存在的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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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价值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目前在法学界仍存在争议。从立法价值目标来考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建立过程,这一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通过行政审批和行政征收来管理房屋租赁市场,但后来演变为社会管理手段。从理论和实施效果看,这两个目的和具体制度都有失偏颇。应当改革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发挥其不动产占有和使用权转移的公示公信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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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制度的完善与否对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的户口登记制度已无法适应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而改革和完善出生登记制度势在必行。内地出生户口登记制度与香港出生登记制度在登记机关、登记时限、申报责任人、弃婴的登记、非婚生子女的登记、姓名登记、罚则和出生登记证明八个方面的不同规定,显示出内地的户口登记制度在立法思想、立法原则和立法技术上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所以在制定《户籍法》的过程中,应学习《生死登记条例》的优点,制定出完善、具体的出生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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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商事交易中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享有所有权但是并不实际占有租赁物,对司法实践中相关裁判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仅凭动产“占有”这一手段并不能充分公示出租人的所有权,第三人更容易依据善意实现自己的信赖利益.因此,有必要构建起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结合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分析其可行性,以《融资租赁法》(意见稿)的形式从基本原则、主体、登记机关、范围、审查方式等方面进行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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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担保法》中的抵押权制度叶春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同年10月1日起,《担保法》正式实施。新的《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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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实践和立法两个层面介绍了我国浮动担保制度的现状,并深入分析了浮动担保制度在我国《担保法》上的障碍,继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设立浮动担保的主体、浮动担保所担保债权的范围、浮动担保物的范围、浮动担保的登记、浮动担保的结晶事由、浮动担保的优先权顺序几方面,对未来我国浮动担保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粗略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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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后经《担保法解释》和《物权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对保障债权实现、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担保法》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在独立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涉外担保、企业分支机构不动产抵押、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等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仍存有较大争议,亟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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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权制度的规定虽较全面 ,但仍存在不足。从物权基本原理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 ,目前抵押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如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的转让和再担保 ,对物权变动形式要件的规定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等。针对此情况 ,应通过调整抵押权制度的价值取向 ,来完善我国的抵押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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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璐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1(1)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统一规定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管辖,但在立法上有违下位法不得超越上位法的基本理念.动产抵押登记无论是采取单方申请主义,还是双方申请主义,均应兼顾双方利益.动产抵押登记审查应当采取形式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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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相关司法解释说明了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着不足,有必要完善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一是完善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统一制度。二是完善房地产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三是完善防范房地产抵押登记风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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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该规定造成了《物权法》体系内部的矛盾,违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殊值检讨.在建建筑物是正在形成中的建筑物,不具有特定性,非独立物,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以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预告登记,自建筑物抵押登记时抵押权设立.在建建筑物抵押预告登记具有就建成的建筑物设定抵押权、保全权利、保全顺位、破产保护等效力,从而保障就建成的建筑物设定抵押权请求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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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民法上,可设定抵押的仅限于不动产,动产之上只能设定质押。抵押之特征在于不转移标的占有,可以达到一物二用之目的;而质押之设立须将标的物移转于质权人,质权人对标的物不得使用收益,从而在质押下,乃是以牺牲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来谋求资金融通。为达到既能融资又能发挥物之效用之目的,动产抵押制度经判例学说百余年的发展,最终在成文法上得以确立。我国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规定对动产抵押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本文拟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动产抵押的权利公示及其效力问题略陈管见。一、动产抵押之公示传统民法认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