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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算法行政具有客观、高效优势,但同时伴随着技术内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法律层面权力行使与权利保障的挑战,以及价值层面技术理性吞噬价值理性等桎梏,亟需法律破解。规制对象是法律制度构建之前提,将“算法法权”作为算法行政风险的法律规制对象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权力—权利”的法权结构,可实现算法行政中“私权利、公权力、私权力”的整体性规制。质言之,算法行政风险的法律规制需要以“算法法权”的科学配置为核心,建构法律、伦理、技术与自我规制一体化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2.
平台基于算法技术优势、数据与用户交互基础和资本优势对算法相对人生成具有控制性的新型社会权力,造就平台算法权力。随着算法权力的不断扩张,平台利用算法实施数据滥用、恶意封禁、算法歧视、侵蚀公共权力等现象频发,侵害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相对人、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此,在进行法律规制时应将算法承载着的平台的“代理者”角色作为认知基础,重点围绕作为算法权力滥用主体的平台以及平台的滥用行为来进行。具体而言,应赋予个人以新型权利的方式来对抗和制约算法权力,构建平台“守门人”约束制度以强化对“守门人”的权力监督,加强对平台的反垄断监管与执法。  相似文献   

3.
行政紧急权力具有国家权力的集中性和扩张性的特征,在紧急状态下极易被滥用。因此,有必要对行政紧急权力进行规制。本文在分析我国公共应急法制现状及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如何通过完善突发应急法制中的某些具体制度,使突发事件应急法律的内容逐步完善、规范,来达到规制行政紧急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算法作为人工智能的核心,以大量数据流为基础,按照被赋予的逻辑运算规则,进行数据处理分析,为日常生活、商业金融和行政自动化辅助乃至于独立决策提供服务。算法自动化决策虽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也催生了“算法黑箱”“算法歧视”“信息茧房”“算法趋同”等新的安全风险。为规制算法、防治算法权力异化,《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由此中国建立了多元的算法规制路径:针对算法的控制者和编写者,采用算法评估制度、算法备案制度、算法解释、算法检查制度以及严格的侵权问责进行规制;针对算法的相对人,采用个人数据赋权的方式保护用户权益。  相似文献   

5.
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推荐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推动了传统社会的数字化转型,传统新闻业同样在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随着新闻信息过载的不断加剧,由大数据衍生出的算法推荐新闻迅速崛起,算法信任、数据优势与新闻媒介的数字化客观上为算法推荐新闻的应用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毋庸置疑,算法推荐新闻对于实现新闻准确分发、增强新闻受众黏性具有重要意义,智慧化、瞬时性的算法推荐新闻具有精准、高效、个性化优势,但同时算法作为一种复杂性、不确定性技术,带来了多层面、多环节、多领域的风险挑战和制度掣肘,算法推荐新闻同样引发了“算法黑箱”“算法偏差”“技术霸权”“责任缺口”与“信息泄露”等多种伦理风险。当前,学界对于算法推荐技术本身是否真的成熟,以及算法推荐新闻可能引发的伦理危机研判明显不足。对此,从技术不确定性理论所内嵌的技术本身不确定性、技术认知不确定性与技术制度不确定性三个向度,可以为算法推荐新闻的伦理风险提供适当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厘清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发生的根源,可将其归纳为技术本身不确定性向度的数学洗脑与主体性缺失、技术认知不确定性向度的能力不足与底线失守以及技术制度不确定性向度的法律...  相似文献   

6.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广告业也在新的技术浪潮中发生了新的变革。“算法权力何以实现?”这一问题成为探讨广告传播中的数字伦理问题的关键。从空间性角度来看,广告算法背后权力的嵌入逻辑实现了从全景敞视到独景窥视的空间—权力模型转变。在此逻辑之下,算法技术在广告传播的过程中,加重了人的思维惰性、加速了人的认知窄化以及放大了社会歧视。被囚禁的个体需采取自我治理的方式才能与算法权力进行对抗,最终实现对于自我与技术关系的调试。  相似文献   

7.
美国OpenAI公司开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语言模型ChatGPT标志着通用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作为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典型代表,它具有拟人化、强交互性、全感官3个主要特征。ChatGPT的出现可能会掀起AI的技术革命,推动人类生活生产方式创新,促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此同时,也会引发数据隐私泄露、社会失业、行业垄断、算法偏见等社会风险。对ChatGPT的社会风险治理,在伦理方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培育公民的数字素养和建立伦理审查机构,促进应用的合理化;在法律规制上,应通过立法、权力监督、制度保障等手段,促进ChatGPT的应用合法化;在技术上,应将法律规制、相关伦理等价值观念转化为算法,以算法来规制算法。  相似文献   

8.
行政性失信惩戒是行政主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凭借负面信用信息来限缩惩戒对象信用权益、减损其信用利益的行政行为。从过程论视角看,失信惩戒呈现阶段性法律构造,主要涉及失信信息归集、评价、公布、修复等。当前,我国失信惩戒制度存在程序设定零散、行为对象的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在失信惩戒阶段性理论指引下,可为每一阶段的行为设置程序规范,在信息归集阶段设置告知同意程序;在信息评定阶段完善听证程序;在信息使用阶段构建依职权和依申请两种公开程序;在信息修复阶段科学设计信用修复时效制度和处理程序,从而全过程规制失信惩戒行为。  相似文献   

9.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进阳光行政,但是近年来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大量滥用申请权的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围绕"主权逻辑"和"治理逻辑"展开,在公民权利保障与政府治理效率中寻求平衡,但滥用申请权的行为却隐含着"主权逻辑"与"治理逻辑"的悖离,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面临巨大的困境。日本、英国等国家针对申请人滥用申请权的行为,从认定主体、认定标准和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有效规制,在防止行政机关规避信息公开义务的同时,禁止公民滥用申请权。中国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的法律规制应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与明确禁止申请权滥用行为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0.
政府公信力的内涵、失范表现与应对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公信力,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失范主要表现在国家法律受践踏、公共政策遭扭曲、政府职能被滥用及权力异化等方面。政府应通过加强自身信用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与行政公开机制,建设廉洁政府,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来不断提高其公信力。  相似文献   

11.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算法技术日益广泛嵌入政府治理过程,依算法而治理正在成为政府治理的新途径。然而,在技治主义和工具理性双重逻辑驱动下的政府算法治理日益体现出封闭和排斥公众参与的特征,损失了政府算法治理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对公众是否应当参与政府算法治理当中,公众又应当以何种方式有效参与等议题展开的理论分析表明:算法技术引入公共领域应进行技术的公共性重构,而公众参与是平衡其价值理性缺失的有效途径,其重塑的路径是通过创设算法公开、公众调查、听证、治理专家参与、共同生产等公众算法参与工具,并有机嵌入算法制度设计、议程决策、算料供给、算法训练、算法应用的全过程,构建公众算法影响机制。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用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本文基于公共性的视角对政府信用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从政府信用产生的逻辑入手对政府信用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与公共性分析,从政府实际的运行状况出发系统地提出了权力行为、责任行为、伦理行为、服务行为以及公共形象五个公众认知与评价政府信用的依据,并从这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论述了当前提升政府信用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地方政府的决策执行水平与政府信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是政府施政效能得以提升的重要基础.在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施政过程中,存在一些严重影响政府信用的因素.比如,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协调性;行政执法过程中超越政策授予的权限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不作为等.我们必须从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来大力推进行政公开;完善决策听证制度,保证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培育政府官员的民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从而塑造良好的政府信用.  相似文献   

14.
在建设数字政府的过程中,政府对技术资本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技术依赖、信息依赖以及决策依赖。技术上的优势使得技术资本开始不断侵蚀政府固有的权力架构和组织形态,并在无形中消解了行政主体的独立人格,解构了行政权力的公共属性,分化了政府的公信与权威,侵害了公民的数据权利,为我国数字市场的繁荣发展埋下了隐患。技术资本入驻的审查标准缺失、基本权利保障理论的适用障碍、技术资本的监管体系不健全、社会性力量的边缘化是当前技术资本侵蚀的主要制度根源。基于此,今后必须明晰技术资本合作的审查标准,强化公民数据权的国家保护义务,加强数字平台的合规化建设,推进公众对数字政府的深度参与,完善党对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化领导,从而将数字政府的建设和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之中。  相似文献   

15.
行政垄断的成因分析及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的成因复杂,危害严重。必须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政府干预经济的原则和范围,明确列举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设立专门的反行政垄断的执法机构,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以消除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16.
当前,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公法秩序变革主要包括:权力体系重构:大数据、算法技术发展、社交媒体权力扩张与传媒监管体系变革,Cambridge Analytica事件、政党化公司与选举代议制度变革;权利与权力边界的重构:金融科技发展与金融科技、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变革,巨型平台公司及其监管制度变革。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私法秩序变革主要包括: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P2P爆雷潮与个人信息、隐私权、财产权保护制度变革;算法智能推送、"信息茧房"、"娱乐至死"与个人信息获取、消费选择权保护制度变革。智能技术革命背景下法治社会转型——从传统法治到智能法治,主要包括:法律价值体系转型(数据代码算法正义、风险技术控制、注重义务与安全);法律主体及法律关系体系转型(新型主体与复杂化关系);法律行为及法律救济体系转型(复合性行为与预防性救济);智能技术革命时代法治秩序转型需建立智能法治系统:建模系统+功能分区——公共信息流通+个人信息保护——系统控制+社会整合。  相似文献   

17.
合法性是政治科学研究中绕不开的重要议题.时间秩序为政策合法性的建构逻辑提供了基础性的参照,也在政策合法性的现实建构过程中产生结构性的约束.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治理图景的拓展,人工智能算法权力作为一种新的技术权力形态,对于突破政策合法性的时间约束和实现政策合法性的优化具备现实的可能性.算法权力带来了时间观念的压缩、解构了时间规则的约束,也在重构时间策略的机制与模式.步入人工智能时代,数据赋能下的算法权力更是凸显其优化政策合法性的实践价值,在充分利用算法权力的技术优势的同时,应当审慎地规避技术越位的风险,推进技术进步、合法性提升与政治文明走向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   

18.
政府实行责任行政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是制约公共权力的滥用、实现科学行政、提高政府“信用”的有效手段和根本保证 ,本文就责任行政的理论基础及内涵进行了界定 ,进而就如何结合中国国情 ,在中国实现责任行政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9.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大数据技术在警察执法中广泛使用。基于此,文章运用规范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研究了大数据警务的技术逻辑、实践运用、社会风险及法律控制。研究表明,在大数据警务实践中,“脏数据”往往导致公民平等权保护受到威胁;警察机关大量归集、处理和使用个人数据,对公民个人信息隐私造成侵犯;算法系统缺乏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导致公民权利得不到有效救济。为了防范大数据警务系统的异化,我国应当制定警务数据采集规范,确保个人数据的合理使用;建立警务系统评估机制,定期检测系统存在的风险;赋予公众算法解释权,强化事后的监督问责。   相似文献   

20.
智媒时代的到来为网络空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赋予了算法权力和行动逻辑。智能算法通过对用户的精准画像和信息推荐完成日常生活的渗透与嵌入,既满足了用户个性化需求,同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裹挟进认知孤岛、精神成瘾、道德危机和价值偏见等算法污染风险。算法污染极易带来主体思维遮蔽、心理基础消解、社会责任禁锢和外部延展束缚等社会风险。为有效规制智媒时代算法偏差或异化等行为,需要在网络空间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导向、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规范、优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推送形式和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技术素养,以此为新时代民族事务数字化革新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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