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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经济形态的发展改变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组织方式,对劳动关系的认定和规制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劳动法律制度作出回应。运用从属性理论对分享经济下雇佣关系的实际样态加以具体判断,为必要范围内的契约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倾斜性保护是适当的,但这有赖于从属性具体判断指标的明确化。网约车平台公司与注册司机之间的关系认定问题在本质上需要以平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新业态发展为原则。由于受到平台公司经营策略以及地方性规范的影响,二者的关系认定需要结合具体个案的从属性指征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2.
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便利就业机会,其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值得关注,其中网络主播、外卖工作人员、网约车司机等平台工作人员劳动工时过长的问题引人思考。文章通过文献调查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对平台从业者的权益保障进行论述,建议从明确平台从业者在线工作时间的法律性质、运用比例原则方法合理设置工作时间限度、工时责任纳入劳动工时基准立法等方面,将不具有劳动关系但又有劳动保护必要的平台从业者纳入劳动工时基准保护。  相似文献   

3.
网约车平台与传统平台相比,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乘客之间法律关系更加紧密,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之间、平台公司与乘客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各类型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受害人为乘客时,平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受害人为第三人时,若责任在网约私家车一方,平台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责任在乘客一方,平台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当受害人为驾驶员时,平台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或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相似文献   

4.
网约车出行市场规制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有必要考虑所涉及的主体对网约车出行市场的规制策略进行研究。在系统分析网约车出行市场多方主体构成的基础上,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网约车出行市场规制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通过模型推导和数值仿真分析了政府管理部门、网约车出行平台和司机三方的演化路径及稳定策略。结果显示:政府、平台和司机单方的演化策略会同时受到其他两方主体策略的影响;政府采取"规制"策略需要考虑政府成本、出行者及司机社会福利、网约车行业稳定和社会公正等因素;平台企业采取"积极管制"策略需要考虑企业收益及成本、平台用户规模以及政府惩戒等;司机采取"合规经营"策略所考虑的因素包括司机收益及成本、用户规模、政府及平台惩戒等。  相似文献   

5.
在算法技术与平台经济相得益彰共同推进数字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关系日益呈现出微分化的演化趋势,使得以网约工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陷入了“身份不明确”的主体性危机与“权益保障难”的双重困境,不仅对传统的劳动从属基础性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且也日益凸显现行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现状。基于网约工群体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微分化趋势之系统理论分析,科学审视与证成微分化视阈下具有劳动从属性的网约工“第三类劳动者”之身份,并将“内在经济与人格从属程度的差距均以外在劳动量的差别为表现形式”这一从属性微分化之核心作为识别与判定标准,对具有不同强度从属性的“第三类劳动者”给予不同程度的劳动法倾斜保护,希冀能平衡平台经济有序发展与网约工劳动权益合法保障之间的关系,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提供符合数字经济内在运行规律的科学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6.
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网约车运营的合法地位,但实践中暴露的问题是其发生交通事 故后的侵权责任应如何认定,这是现有制度规范存在缺位的地方,有必要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确定网约车侵权责任的 承担主体。目前,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出行业务模式主要有“出租车”“快车”“专车”“顺风车”“代驾”,相应的网约车主与网约车 平台公司也存在“居间合同”“劳动合同”“挂靠”等法律关系,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由网约车主、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者网约车主与 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7.
由于家政工作与家庭和非生产性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家政工作较之其他劳动呈现出特殊的"面相".鉴于家政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律以规范家政劳动应当是我国未来家政劳动立法的方向.但为因应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的紧迫性,目前可根据家政工人就业的不同模式分别将其纳入劳动法和民法的调整范畴,并制定各个层级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8.
网约车作为新型的商业模式,其中一大问题是如何界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文章分析了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模式以及不同模式下的用工特点,指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具体适用及其困境,并比较分析了英美关于二者关系的司法案例,进而对我国认定二者成立何种法律关系进行反思,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泛化,要结合驾驶员具体用工特点并采用多元化的认定标准,将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分立,以实现双方利益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目的/意义】以算法管理为核心的平台用工模式,在削弱劳动关系从属性特征的同时,也使平台从业者权益面临风险,亟需规制。【设计/方法】对平台企业的用工管理行为及当前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理论与实践进行分析,论证了反垄断制度用于平台从业者权益保障具有充分可能性。然后,通过比较反垄断法与劳动法价值目标的差异,发现前述路径可能会损及从业者社会权利以及平台企业的正当竞争利益。【结论/发现】将反垄断制度用于平台从业者权益保障时应当分别在从业者、平台企业以及国家或社会三个层面保持一定的限度。  相似文献   

10.
作为互联网新兴领域,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集中现象为反垄断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对于2016年8月滴滴Uber合并案中合并后的滴滴是否构成垄断并采取反垄断措施,社会与学术界争论颇多。文章通过域外判例借鉴及法律分析,结合互联网平台行业发展的特有规律,得出本案的竞争市场应界定为网约车市场、滴滴平台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尚未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目前无需采取反垄断制裁的结论;同时针对我国网约车平台市场竞争态势,对未来网约车平台垄断行为规制提出完善建议:应当对我国网约车平台采取包容审慎的反垄断规制态度,既要考虑网络特点,又要实现对国内企业的有效保护;并从发挥大数据优势、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创新鼓励模式三个角度入手提出具体的规制建议,以期为我国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集中这一现象的反垄断分析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作为居民乘坐服务的提供者,出租车司机的安全驾驶是保障乘车安全的关键因素。以北京市177名出租车司机为研究对象,运用回归分析和中介检验探究风险驾驶行为的影响机制。分析认为,安全氛围、工作满意度对风险驾驶行为有负向预测作用,职业倦怠对风险驾驶行为有正向预测作用;工作满意度在安全氛围与风险驾驶行为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在职业倦怠与风险驾驶行为之间起到完全中介作用。  相似文献   

12.
摘要:小微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实为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间的博弈,鉴于小微企业的弱势地位、经营困境以及自身发展 对我国经济的重要意义,使我们在关注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劳动法采取的统一性的调整模式。针对小微企 业,劳动立法应当在解雇保护、集体协商、社会保险、工时制度等方面采取特殊性规范,以实现实质公平以及小微企业发展与劳 动者权益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13.
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维护城市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也是构建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窗口之一。  相似文献   

14.
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近年来,网约车蓬勃发展,为公众带来出行便利,其中,兼顾各方利益的顺风车是最典型的共享出行网约车业务类型。粗放式的发展和盲目扩张,给网约车埋下了种种安全隐患,尤其是顺风车,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顺风车尚未被纳入网约车监管范畴,对车辆、司机没有具体的准入门槛,平台需承担的责任亦不明确。为此,政府应当加强对网约顺风车的监管,改变监管模式,从经济行政法的角度平衡各方利益,建立更科学完备的合力监管体系,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促进网约顺风车的长效发展。  相似文献   

15.
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了新的经济增长形式。尽管网约车在各个国家遭遇不同命运,但2016年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的主要经济体国家。滴滴是我国网约车平台中的佼佼者,正改变着出行市场格局。前期经历一番野蛮扩张后,随着接连两起人身伤亡事件的曝光,滴滴的企业形象跌入谷底。文章以滴滴网约车平台为研究对象,试图从政府、企业两个维度探讨网约车平台监管策略,以期为规范网约车治理提供可行的政策路径。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对平台的劳动关系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界定平台与平台劳动者的关系?如何保护平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如何承担平台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责任?文章梳理了平台经济中实际存在的多种用工方式和多元劳动关系;系统分析了平台劳动者在社会保障权、组织保护权、职业健康权和公平报酬权等方面的缺失;讨论了如何保护平台劳动者的以上权益,以及平台对不同类型平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此外,文章以典型的平台公司为案例,证明了互联网平台广泛存在着的多种用工方式和多元劳动关系,且相当部分平台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最后,文章提出了对我国互联网平台多元劳动关系的分类治理思路和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修订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网络经济背景下,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网络主播应运而生。然而,我国在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间劳动关系上存在立法局限,以致实践中对其认定出现司法分歧,学界对此也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争议焦点在于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上,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间能够析出从属性特征,但从属性较弱。研究结论:应当重新界定适合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在平衡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降低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标准,实行分层保护;拓展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中部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适应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8.
李娜 《延边大学学报》2013,46(2):104-109
同工同酬权是劳动者之劳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者之劳动权益的实现休戚相关,但在新时期劳动关系多元化背景下,我国现行劳动立法的滞后使得以退休再就业为代表的有别于传统的新型劳动者同工同酬权规制处于缺失状态.面对非标准劳动者的特殊性,同工同酬权保护应该何去何从,是劳动法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课题,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该文以新疆石河子开发区食品生产企业为例,通过对问卷的信效度分析、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权益保障、企业管理者关注、企业与个人发展前景对员工满意度有显著正向影响。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提出通过完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保护员工的权益、加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等措施,来进一步提高员工满意度。  相似文献   

20.
网络平台交易是典型的双边市场交易。对平台企业横向集中的并购审查,核心工作是界定相关市场。聚焦于交易型平台的典型事实和特征,分析了基于价格变动的假定垄断者(SSNIP)测试的传统方法对双边市场界定的适用性。结果显示,SSNIP方法依然适用于交易型网络平台相关市场的认定。美团和高德等拥有类似用户流量的竞争企业不应划入相关市场。基于网约车平台数据,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需求系统估计和临界弹性方法的分析发现,司机端和乘客端活跃用户规模互相影响,双边交叉影响的网络效应在4天后显现,线性和常弹性需求系统估计出的实际需求弹性均小于临界弹性,应当把包含司机端和乘客端的网约专车网络交易平台划为独立的相关市场。鉴于我国互联网平台已经积累了海量数据,反垄断执法机关在相关市场界定中结合定量方法可以提高界定分析的效率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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