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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制度监督与评估机制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监督与评估的必要性为出发点,对监督和评估的内容和方法进行系统分析,以社会政策理论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基础,为这项制度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建设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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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评估与建议 总被引:5,自引:3,他引:5
在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养老制度试点一年多后,运用在贵州、湖北、河南和江苏四省试点地区的调查资料,从群众对政策内容的认同、对政策运行过程的看法、对政策效果的认同和对政策的信任度等方面,对奖扶制度进行评估。总体而言,奖扶制度是一项受到农村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赞成的政策,政策的运行机制是一项很有价值的创新。但政策中有关奖扶对象的确认标准和对象的认定程序等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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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表明,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对奖励扶助对象规定的合理性持基本肯定态度。大多数干部认为,奖励扶助政策在推动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纠正出生性别比失调、稳定人们政策生育行为和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发挥了作用。奖励扶助政策对于一些农民家庭转变为城市户口的意愿产生微弱的抑制作用。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扩大奖励扶助对象范围、政策能够持续和降低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最低年龄等,是农村干部对改进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主要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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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亮 《人口传媒(关爱女孩行动)》2006,(7):16-17
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包括:实施安居工程50套,市、镇财政计划投入200万元:致富工程50户,计划投入6万元:成才工程2100人,计划投入25万元。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包括: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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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于2004年初开始在我国部分地区试点,200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06年全面铺开。有些地区在试点中提高了奖励扶助标准,或者扩大了奖励扶助范围,而随着奖励扶助制度的长期实施,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将越来越多,中央财政的支出压力也会逐渐增大。本文利用2003年《中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课题组对未来我国奖励扶助对象数量的预测数据,通过十种方案,从两个角度分别对长期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所需的中央财政支出进行估算,并进行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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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由“提倡一孩”向全面“提倡两孩”的调整,必然要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调整,应当遵循科学衔接、公平公正、国家尽责、社会关注的原则,形成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机制,弱化乃至消除奖励扶助政策中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民族差别,真正体现其国策地位和公平公正原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本走向应当是由奖励“一孩家庭”转变为鼓励按政策生育.需要重点修订的内容,一是“双轨制”,以新法实施为标志,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二是包到底,重点解决好历史形成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三是增重点,把解决伤病残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困难放在重要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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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晓 《人口传媒(关爱女孩行动)》2005,(10):28-28
如今,在滔滔湘江中游北岸的祁东县归阳镇茅坪村,人们对赵家组两女结扎户赵林生,李新华夫妇,啧啧称赞:“你们这个女儿世家,对女孩呵护有加,个个有出息,人人把钱赚,真让村里人羡慕”。在此,让我们走进赵林生家,走近赵林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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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胜 《人口传媒(关爱女孩行动)》2007,(11):46-47
任城区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严格审查、逐一核实,几年来,先后为600个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又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发放每户1000元奖金。同时,各镇(街道)给予不等的奖励。切实做到亲民、爱民、惠民、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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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166名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对象被确认上报,他们将在年底前领到国家发放的奖励扶助金。 在落实200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中,盐山县计生局本着严格标准,认真核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多措并举,全面铺开。一是实行县局各股站分包乡镇责任制,做到不多、不漏、不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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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开始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将60岁以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纳入扶助视野,得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对于60岁以下特别是45~60岁的一些存在特殊困难(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的家庭,在国家层面上还尚未出台相关政策以进行抚慰和帮助(简称“抚助”)。在这样的背景下,采取怎样的抚助模式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