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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首次明确对知情权作出了规定,《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也有知情权的规定,知情权对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更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必须对其性质、特征有一个正确的了解,要认识到劳动法上的知情权是劳动权的重要内容,也是构筑其他劳动权利的的基础和前提,具有基本权利固有的特征,因而,要采取有效的实现机制和救济机制保障知情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劳动争议是我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中的基本问题。虽然已经大量出现劳动法传统意义的、利益争议为主的集体劳动争议,但在法律制度上,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集体劳动争议不过是个别劳动争议的累加,缺失以利益争议为调整对象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为此,重构集体劳动争议机制是社会立法的重要课题。重构的基本思路是:在整合《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集体合同法》;完善《工会法》,建立不当劳动行为等制度;修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完善权利调整为主的个别劳动争议机制的同时,构建利益争议为主的集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3.
学界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分歧,有各种主张,一时之间较难取得一致认识.而劳动法基本原则十分重要,有必要将其明文规定.劳动法基本原则法定化,是完备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需要,也有利于准确、公正地指导劳动法的实施.将劳动法基本原则法定化,也是大陆法系国家通行的做法.结合法律原则的特征和构成条件,劳动自由原则、禁止强迫劳动原则、禁止劳动歧视原则和三方协商四项原则在将来《劳动法》修改时应明文加以规定,予以法定化.  相似文献   

4.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用工方式。在这种用工方式中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因而其劳动关系性质及其解除纠纷的处理要复杂于一般劳动合同用工关系。而现行《劳动合同法》对这两个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因而引起了学界争议及司法适用的不统一。因此,立法机应在《劳务派遣若干规定》中增补关于其劳动关系性质及其解除纠纷处理机制的相关规定,以保证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5.
[提要]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尖锐凸显,表明“以静态的法律强制替代动态的劳资内部协商”的劳动关系治理机制失灵。劳动关系治理思维应该实现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向,在坚持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下,通过劳资双方协商与合作使劳动关系在动态调整中实现平衡。劳动关系动态治理的首要目标是构建既自成一体又动态发展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创设制度空间。完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实现劳动基准制度、个别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处理等多重制度的有机结合,是实现劳动关系动态治理目标的方向。  相似文献   

6.
在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中,由于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失灵和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股东知情权在实践中难以得到有效的实现,引发的知情纠纷不断涌现。文章通过从股东知情权行使的主管和客观要件,行使方式以及合理限制等方面进行纵向阐述,同时对其权利的各方面进行横向剖析,结合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总结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规定的不足,提出继续完善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刑事被告人知情权是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基础权利,直接影响着被告人应有权利的保障程度。我国法律与司法解释对刑事被告人知情权保护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缺乏明确的直接性的规定,且时间滞后、内容范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模糊性,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知情权的真正实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的法律释明告知制度在保障被告人知情权方面有着诸多创新,通过法律释明告知制度的进一步扩展和深入探索,有望构建出完整的被告人知情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虽有规定,但并不很完善,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遭遇了许多困境,面对信息查阅过程中的重重障碍以及权利被侵犯后的的救济乏力,股东知情权的保护近乎形同虚设。只有从查阅范围、程序以及查阅的正当性目的等具体方面规范了股东的查阅权,并且完善了股东知情权的救济制度,才能为股东知情权的实现打开出路。  相似文献   

9.
本文将立足于刚实施不久的《劳动合同法》,从如何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派遣中的合法权益入手,积极探讨充实和完善我国的劳动派遣法律制度的途径。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派遣制度的总体规定于2007年6月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派遣也是十分关注的。其在第五章的第二节专节规定了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从第五十七条起至六十七条止,《劳动合同法》对涉及劳动派遣的相关法律问题都作了较为明细的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成立条件;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相关义务;第六十一条规定了用工单位的相关义务;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相关权利;第六十六条规定了劳动派遣用工领域;第六十七条则规定了禁止向本单位进行劳动派遣的情形。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派遣制度的规定的评述劳动派遣这几年在我国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但是我国法律上却没有对劳动派遣制度进行专门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被提上日程后,劳动派遣制度便成为《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的一个焦点。从总体看来,《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派遣的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是我国法律对劳动派遣制度...  相似文献   

10.
档案开放是国家民主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实行公民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我国的《档案法》虽然制订了档案开放制度,但有关这一制度的规定却还存在许多不健全的地方,需要得到进一步完善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的档案开放。  相似文献   

11.
农民工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工会在维权过程中还存在工会本身的弱势,维权中的政府难题,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合作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等问题,必须从完善现有劳动法律体系,提高农民工工会的地位,构建多方维权合作机制,强化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监督,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水平等方面着手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父母对胎儿的知情权应该包括胎儿的性别,但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其进行限制.政府打击"两非"的活动要依法进行,不能违法执法.现行刑法对打击"两非"不能提供完全法律支持,对已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的"两非"行为的打击无法可依,立法的疏漏应该及时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13.
知情权由一项权利思想发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体现了现代社会法治理念与现状的不断进步。在我国现阶段,知情权应该是指主体在不侵害相对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为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了解相对方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信息的权利和自由,具体体现为信息的主张权和信息的接受权。目前我国对于知情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因而导致许多知情权受侵犯的情况无法得到及时救济。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益,需要完善知情权保障的法律系统,创设知情权保障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4.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的一种十分重要的股东权,是股东实现其他股东权的重要基础.本文阐明了股份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必要性,并分析了中小股东知情权受侵害的表现和原因,最后对中小股东知情权的范围、行使途径作了阐述,并提出了建立预防与救济并重的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5.
论宪法学视野下的知情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者们对知情权的认识不尽一致,知情权既具有公权的性质又有私权的性质。目前知情权已经演变为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是民主的要求与监督的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前提,我国有关知情权法律缺失的现状必须改变。  相似文献   

16.
隐私权保护是一国人权保护发展与进步的表现,隐私权兼具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两方面的价值。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隐私权主体,法人、死者不享有隐私权。在保护隐私权时,要处理好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我国《民法通则》未将隐私权予以明文规定,我国应顺应隐私权保护趋势,参照世界各国立法,尽快将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17.
竞业禁止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雇主较为广泛采用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手段,也是雇主用于抵消员工培训成本的利刃,它对于提高雇主在人才和技术的保护上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它不仅与雇主的利益有关,而且也关系到雇员的劳动权乃至生存权,同社会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存在冲突。因此在我国立法中要对竞业禁止予以合理的限制,以协调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农民工的转型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内容,农民工权利的实现更是农民工转型的中心环节,但要保证农民工权利的实现既需要政府通过制度的创新实行自上而下的推动,也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农民工自己不懈的努力和争取。一个现代社会是不能容忍农民、农民工固化为一个社会低等阶层并长期存在的,必须给予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给他们提供经过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这不仅是当代社会的责任,也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夫妻间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是权利冲突在现实生活中的突出表现之一,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利的涉它性以及权利边界的模糊性,同时我国隐私权与知情权立法的缺失增加了两权利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平衡夫妻间知情权与隐私权冲突可从完善立法、明确权利边界和个案利益衡量等角度进行尝试。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及各种增加农民工就业政策的实施,外出务工的农民人数逐年上升,农民工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农民工的整体素质还普遍不高、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加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机会主义行为等,使得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没有得到良好保障,无法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平等就业机会受到限制,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权难以实现,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维护。从契约角度看,这些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现象的内在原因是劳动契约的不对称性。应该以三方规制的方式对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约进行完善,即以农民工、企业及政府三方协同的制约建立相对稳定的合约关系,以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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