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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这里的人没有限定职业,所以,从事警察职业的人有作证的义务;其次,警察作为特定为人民服务的人,作为人民的公仆,他也应当无条件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警察作为某些案(事)件的知情者或办理者,也应当承担作证的责任。因此,警察应当具有作证的义务。  相似文献   

2.
离婚扶养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被称为我国四大离婚救济制度。本文首先通过对离婚扶养制度的一般理论进行讲述,总结各国规定离婚扶养制度的伦理基础和现实意义;其次针对我国婚姻立法对离婚扶养相关制度的规定从而得出我国离婚扶养制度为夫妻扶养义务的延续的结论;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探讨现行离婚后扶养协议的相关问题。我国的离婚扶养是一种救助性扶养,离婚扶养义务是夫妻扶养义务的部分延续,其为离婚救济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不断完善和发展离婚后扶养制度是保障家庭社会和谐有序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正/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本案赵书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可从以下四个要件分析。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根据婚姻法  相似文献   

4.
2013年7月1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第二十三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以上这四条规定都涵盖了赡养和扶养的责任和义务.而笔者曾遇到了两个案例,一个是自己已经是老年人,还要不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另一个是老年夫妻是再婚,要不要尽相互扶养的责任?答案是:只要有能力,就有这份义务和责任.现向大家推荐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活的多样性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如今,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继承合同的案件,但是我国现行法却没有相关的规定。为了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局面,笔者试图站在司法的角度,运用各种解释论的方法为被扶养人和法定抚养义务人之间签订的继承合同找到最适合的法律适用条文,即《继承法》第31条的关于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从夫妻人身关系来看,男女两性结合为夫妻,首先是身份上的结合。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人身权的范围过于狭窄。只规定了姓名权、生产、工作、学习、社会活动方面的人身自由权,以及计划生育义务。对此;有关专家提出有必要规定夫妻双方互享配偶权,将配偶权作为夫妻之间的身份权或者说人身权的高度概括。  相似文献   

7.
魏琦 《老年世界》2006,(21):18-19
不少老年朋友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认为儿子才有赡养自己的义务,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即使来赡养自己也是尽孝心而不是尽义务。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普法的深入,这种观念得到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明白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如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亲生儿女外,在特殊情况下,还有些人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相似文献   

8.
纳税人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由于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且在实践的税收征纳过程中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较多,导致对纳税人权利的漠视。针对我国现行法律及实践中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提出合理建议,为纳税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滕玫 《职业》2001,(2):36-37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一、作为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主体的法律适用 “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则从16周岁开始,终于退休,这与民事权利能力明显不同。劳动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依法取得劳动权利和…  相似文献   

10.
杜有刚  宋宏伟 《职业》2012,(34):84-85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从业期间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保密事项,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责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从法律规定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制度的适用进行了严格限制和制约.  相似文献   

11.
程乐 《现代妇女》2014,(8):119-120
在我国目前的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案件量颇大的一部分就是离婚案件,其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夫妻间财产划分和债务承担问题,这就使离婚案件的审理更添难度。然而,我国与此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立法过于原则致使缺乏可操作性、夫妻离婚时缺乏债务归属的科学标准以及具体制度保障、立法规范存在相互矛盾之处等。因此正确认定夫妻债务这个问题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12.
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3.
冷华 《老年世界》2007,(19):19-19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老伯欠杨某的货款是否为张老伯与其老伴薛老妈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首先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为共同债务,须按共同债务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14.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是董事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均在其立法中对该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虽然也有相关制度的规定,但过于笼统和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有一些方面待于完善。本文针对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作了较为详细的界定,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原则和制度进行较全面的考察,对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应有内涵及外延进行研究,进而总结出我国现有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制度的不足,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公司法律制度中完善我国董事竞业禁止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5.
日常生活中,当你招手叫车,遭遇拒载;当你需水要电,遭遇拒绝;当你看病就医被拒之门外。你可知道:法律为这些牵涉公共、公益的企事业单位,规定了“强制缔约义务”吗?其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对上述行为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给你造成损害是要赔偿的。请看下面案例:  相似文献   

16.
报载,杭州市兴起了一种新型的结婚宣誓仪式,内容有“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至终地善待对方的老人”等等。杭州市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书有规定的程序:先由颁证员宣读颁证词(一共5条道德法律准则),新人站在台前郑重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我出生未满月,生父就因犯罪判刑入狱。后来,生母改嫁,我靠继父抚养长大成人。现在,我的生父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要求我赡养他。请问,我履行了赡养继父的义务,还有赡养生父的义务吗?家旺家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相似文献   

18.
潘家永 《老年人》2007,(5):50-50
问:我和老伴都快70岁了.儿女在城里工作。最近,村里准备修一条沙石路,村委会决定全村所有成年人一律义务修路10天,否则按每个义务工20元的标准交纳现金.以便请人代修。按村委会规定.我们老两口应出义务工20天,否则就要交纳400元钱。请问:我有修路的义务吗?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我们住在市郊,这里的几个建筑工地夜间照样施工,噪声技人难以入睡,尤其老年人受害更甚。请问这样的事应当由哪个部门管?我们应向哪里投诉?施阳施阳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相似文献   

20.
《婚姻家庭研究》2000,(4):27-29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直接涉及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和分割,而离婚时财产的清算和分割是当前保护妇女财产权益的突出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我国对公民个人所得、自有公司盈利等方面的税收管理制度不健全,国家难以掌握公民确切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究竟有多少更难确定,使得个人隐匿、转移财产成为可能;二是妇女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会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过于简单,已不适应现阶段公民收入方式变化和复杂的现实,需要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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