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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持有行为是指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对特定物品事实上的占有、支配为内容的危害行为。它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类型化危害行为,不同于刑法中的其他持有性行为成分。持有行为在事实上成立与否同司法上是否以持有行为处罚行为人没有关系。持有行为的概念中不应包含持有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内容。持有行为的物质内容是对持有物品事实上的支配、控制,不包括单纯法律上的支配、控制。持有行为与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形态相比,在事实和法律上具有四个特征:状态性、依附性、限定性、实行性。  相似文献   

2.
先秦儒家制度思想及现代转化──与现代制度经济学比较研究易宪容一、导言:盂方水方,盂圆水圆本文把制度理解为一套支配制定的活动方式和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institution),而不是具有社会经济形态意义上的制度(system)。这些行为规则又分为正式制...  相似文献   

3.
在刑法领域内,犯罪化是指将不是犯罪的行为在法律上作为犯罪,使其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但是并非一切行为皆可成为刑罚介入的范围,一定的度仍然存在。有些领域的活动,刑法应当慎重干预甚至不应当干涉,这就是犯罪化的延伸边际界限问题。单纯的思想表达、行使宪法权利、身份与状态、复杂的市场经济行为以及没有罪过的行为应当在犯罪化时谨慎介入,刑法的触角在当前应当是收缩,而非扩张。  相似文献   

4.
犯罪行为几乎成为现代刑法理论的基石 ,刑法上行为的概念应当包容不作为 ,关键是如何对之作合理的解读。构成要件行为的判断应当有其较为具体的形式内容 ,同时构成要件行为也并非单纯的自然意义 ,而应具有规范内容。有鉴于此 ,构成要件行为应当是指引起特定的外界变化 ,在意识与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其中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必须履行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 ,在能够履行的情况下而不履行的行为。就形式而言 ,不作为主要表现为消极行为 (身体静止 ) ;从实质来说 ,不作为必须是实施刑法要求为而不为的行为。不作为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行为人负有必须履行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 ;行为人能够履行所必须履行的特定法律义务 ;行为人不履行所必须履行的特定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5.
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这里的"定罪"是指在确定对行为者适用刑法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适用刑罚的前提下才予以考虑的确定具体罪名的司法活动或立法活动,有别于确定刑法适用范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量刑"指的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对行为者选择适用刑种和刑期,甚或包括免除刑罚的一种司法或立法活动.刑法身份具有法律事实特征、本质特征和刑法性特征,可以分为:自然人刑法身份与单位刑法身份,定罪刑法身份与量刑刑法身份,主体刑法身份与对象刑法身份,明文规定式刑法身份与暗含式刑法身份,积极刑法身份与消极刑法身份,自然刑法身份与法定刑法身份等.身份犯之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个人要素或单位附属条件.其除具有刑法身份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犯罪主体依附性特征和时间性特征.  相似文献   

6.
道德行为在一般意义上讲是自觉、自知的,是在理智的思想支配下通过意志的推动产生的行为。如果说意志是推动行为的动力,那么理智活动就是意志的内在机制。对于道德行为来说,意志、理智和认知,并不是分离的东西,而是主体的同一个内在的机制,在这个意义上,道德的行为就是理智的行为。一个成年人都具有规范自我行为的能力,能分辨是非对错,而有时明知是不道德的行为却偏偏行之。俗语说得好,不知者不怪,但知而偏行者,就势必因必果,果必负,所以,知与行并非是必然合一的。  相似文献   

7.
我们面临的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人造风险,人造风险是人类行为引发或造成的风险,是来自社会且影响社会的“不确定的不利状态”,是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在主观支配下形成的,带有侵害性,酗酒驾驶和飙车竞驶就是这样的风险行为.从刑法的特征看,刑法对某种风险消解的介入,必须有迫不得已性或说必要性.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法达到保障交通运输良性秩序时,作为社会保障法的刑法,对危险驾驶这种无法容忍的极度高危险行为的放任,就是对公民财产、生命安全的漠视.不仅如此,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的诞生,也是刑法应对交通风险的一次立法重构,对传统刑法理论的变革、刑法观念的转变、刑法应对风险的路径探索,都有引领作用.  相似文献   

8.
正犯与帮助犯的区分标准是不作为共犯理论的关键问题,中外理论界学说林林总总、纷争不断,主观说有恶意说及利益说,客观说有形式要件说及行为支配说等。义务犯通过区分积极义务(即"团结义务")和消极义务(即"不得伤害他人"),将犯罪区分为义务犯和支配犯,二者正犯标准分别为义务违反和行为支配。义务犯通过消解不作为犯在刑法中的体系性地位,实现了犯罪从存在论到规范论再到机能论的跨越,对反思不作为共犯现有理论、实现刑法助力主流道德、推进社会共同体建设有积极价值。  相似文献   

9.
以计算机为手段实施的财产犯罪成为现代社会一种新的财产犯罪形式,由于这种犯罪形式的特殊性,在判断该罪既遂与未遂的问题上,刑法理论上产生了激烈的争议.基于对外国立法的比较,以及对我国刑法理论上争议的考察,我国刑法应当以行为人修改数据的行为实施为该罪的着手时间,依据行为人对于其所虚增的财产数据所代表的财产是否实现了事实上的控制或者支配为既遂的认定标准,严厉打击以计算机为工具实施的财产犯罪的未遂行为.  相似文献   

10.
论完善惩治经济欺诈行为的刑事立法赵新河一经济欺诈行为指在经济活动中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根据行为人主观目的及故意内容之不同,可将该类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欺诈行为,这就是刑法中的诈...  相似文献   

11.
公民支配身体行为的法理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支配身体行为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不少国家已专门制定了规范公民支配身体行为的法律、法规。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对公民支配身体行为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此未作任何明确规定,至今亦未见有关规范公民支配身体行为的单行民事法律颁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民捐献器官、血液甚至遗体等支配身体行为屡见不鲜。理论研究的肤浅及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司法实务中处理由公民支配身体行为引起纠纷的案件无法可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  相似文献   

12.
由于教唆自杀行为并未对死亡结果的实现提供现实、具体的危险,因而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同时,刑法中归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区分行为人责任和被害人自我责任的界限,只要行为人没有在更高程度上支配事件的发生,受害人的自我负责行为就排除了参与人的责任.教唆自杀行为属于参与他人的自我负责行为,不应当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3.
张果 《兰州学刊》2008,(7):127-130
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世界各国在立法上存在着重大差异,理论上也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对立。由于教唆自杀行为并未对死亡结果的实现提供现实、具体的危险,所以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同时,刑法中归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区分行为人责任和被害人自我责任的界限,只要行为人没有在更高程度上支配事件的发生,受害人的自我负责行为就排除了参与人的责任。教唆自杀行为属于参与他人的自我负责行为,不应当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4.
姚春艳 《理论界》2009,(3):110-113
在词源意义上,暴力是一种强制力或武力.在刑法中,暴力有其共同的基本内涵.其一,暴力是一种非法行为,必定能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其二,暴力的行为对象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其三,暴力要求达到能妨碍被害人意思自由的程度.其四,暴力不应包含胁迫.其五,暴力在刑法中既可以是行为手段也可以是实行行为.因此,刑法中暴力的含义是指对人身或物实施的,能妨碍人的意思自由且时定罪量刑有影响的不法强制力或武力.  相似文献   

15.
持有型犯罪是一类在构成要件和证明责任上独具特色的犯罪 ,是以行为人事实上支配和控制法律禁止持有的特殊物品的不法状态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的一种犯罪形式 ,是新刑法新确定的不同于传统刑法的行为表现形式。了解持有型犯罪的概念及特殊的构成特征 ,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地同犯罪做斗争 ,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毛泽东的刑法思想内容极为丰富,表现在多方面。贯穿于制刑、量刑与行刑中的主线是区别对侍、宽严相济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思想,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与此相反,主张一律对待、只严不宽,搞重刑化,或者只宽不严,搞轻刑化,是脱离中国实际的、不成功的。坚持毛泽东的刑法思想,对当前刑法修改与完善以及同犯罪作斗争的现实需要,均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不论是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制度还是侵权行为法甚至是刑法,都对欺诈这一客观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评价.民法中将其称为欺诈行为,刑法中将其称为诈骗行为.法律行为制度关于意思表示行为效力的规定应当起到对各类虚假表示人束以合同法拘束力并保护受欺诈人意思自由的作用;侵权行为法上的规定则着眼于令欺诈人承担赔偿责任,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至于刑法制度则偏重于对情节严重的欺诈行为施以惩罚性制裁.民法法律行为制度与刑事法律制度对行为的评价表现为效力性评价与违法性评价.而同时,效力性评价并不影响违法性评价,民法上被评价为有效的行为并不影响其被刑法评价为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8.
中美刑法间接故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明知是美国刑法犯罪心理的一种形式,是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实质、行为所要在实际上产生的结果、以及伴随条件的明确认识。犯罪明知与犯罪目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轻率等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方面都有区别。犯罪明知与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方面的区别为前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准必然性;而后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两者在意志因素方面的区别为放任的意识程度不同;并且前者更强调认识因素的支配作用;由此提出我国刑法间接故意的应然定义。  相似文献   

19.
刑法的基本问题是犯罪与刑罚。毛泽东同志正确阐明了犯罪问题。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犯罪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触犯刑律的行为。他对犯罪论述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对犯罪论述的继承与发展,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概念的指导思想。他关于认定犯罪必须运用犯罪概念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的思想,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的根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不仅有统一的根据存在,而且在统一的正当化原理的范畴内,仍有多元论的个别正当化原理的存在,使得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仍然可以发挥重点各异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元论的主张对于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本质的阐明和体系的建立更为合理。而法益衡量说因其所具有的客观性、明确性和概括性等特性,既能对法益保护这一刑法终极历史使命给以有力的说明,又能为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的立法制度安排和司法实践操作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还能为形形色色、结构各异的具体的正当化行为的正当性根据提供充分的理论论证。所以,法益衡量说能够成为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正当性的统一根据,为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体系的建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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