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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法哲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步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2)
在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创新中,法哲学应是一个重要课题。法哲学是法律、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中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是法学和哲学的交叉学科,但侧重为法学的分支学科,可概括为“法学为体,哲学为用”,即用哲学的方法去研究法律现象。法哲学的逻辑起点是法的两重性。法的原则、规则、概念等,都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这两种属性。这就产生了法律的基本矛盾。法律理论和观念来源于法律和法律制度的现实,反过来,先进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理论又影响到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这就形成了法律自身发展的两对基本矛盾。讲“依法治国”,应该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三大文明一起抓。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不是精神文明的一部分,应是“制度文明”。过去法学界受危害最大的有“五个主义”:法学教条主义、法学经验主义、法学实用主义、人治主义、法律工具主义,其根源是思维方法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 相似文献
2.
范扬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58,(1)
一美国反动法学家庞德,把法称为"社会控制"的工具,称自己所属的学派为社会学派,另称自己的法学为"社会工程学."他的哲学立场是实用主义,特别是工具主义.在法学内容上,他接受了实用主义法学另一派,即实在主义老祖宗霍尔姆斯的衣钵,同时又抄袭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西欧资产阶级的许多反动法学理论,特别是耶林的社会功利主义和柯勒的文化理论等有蛊惑性而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庞德的方法也完全是实用主义的.他反对研究法的内容和性质,而强调研究它的目的和功 相似文献
3.
丁玮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4):8-10,13
通过对社会学法学兴起及存在的原因和思想渊源的解析 ,阐明该学派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是以社会事实为法律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 ,强调法律的实际效果。认为社会学法学的核心精神是实用主义哲学 ,具有实效性、兼容性的特点 ,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思维方法和阐释视角。 相似文献
4.
刘星显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206-208
法律与文学兴起于西方法学界,其力图打破传统法学研究模式,最终形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术运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法学学者受此启发,从无意到自觉,以多种研究进路及方式深入到法律与文学领域之中。在最保守意义上,中国法律与文学不仅会对传统法学教育及理论研究有所助益,而且提供一条将后现代哲学及法学智识资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所用的可行性道路。 相似文献
5.
姚建宗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9(5):47-56
在法学理论的层面上,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法学同时在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法学体系、法学范畴与法学理论体系,法律方法与法律运行实践,本土资源、民间法与软法,法律与社会,法学交叉学科等重要主题的研究上也展现出了明显的学术发展与理论进步,这些发展与进步不仅体现在法学理论学科上,而且体现在包括各个主要部门法学、法律史学在内的法学整体学科群上。 相似文献
6.
温和的司法能动主义——刑法解释的一种可能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丙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司法能动主义和克制主义体现了司法意识形态的两种不同姿态.在刑事司法领域,倡导温和的能动主义将有利于实现法官的精英化,并通过能动地对事实与规范之间裂隙的弥补,最大限度地实现刑法所追求的实体正义.哲学解释学为司法能动主义提供了哲学上的理论支援,它可以有效地缓解司法能动主义与罪刑法定主义间的紧张关系,而法学上的类型思维又为司法能动主义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持.在司法能动主义的姿态下,一种实用主义的刑事司法观具备了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7.
曾彩琳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7(4):15-18,94
在哈贝马斯看来,法律是事实性与有效性的统一,其对二者关系的分析对于重新审视新分析法学与新自然法学的分歧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新分析法学仅专注于法律事实性,而新自然法学则过于强调法律有效性,因而使各自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陷于困境。哈贝马斯以交往行动理论为基础的程序主义法律观试图弥合以往法学理论对法律的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分裂,是对新分析法学和新自然法学思想的超越。 相似文献
8.
时显群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3(4):132-136
经济分析法学坚持效率应当被看作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法律的效益价值理论和经济分析方法是法学研究理论领域和方法论上的重大突破 ,经济分析法学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姚建宗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9(4):30-41
从法学理论的视角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法学在法律的基本原理,人治、法制与法治,权利义务与人权,法律现代化、法制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法律价值、法律文化与法律精神等重要主题的研究上展现出了明显的学术发展与理论进步,这些发展与进步不仅体现在法学理论学科上,而且体现在包括各个主要部门法学、法律史学在内的法学整体学科群上。 相似文献
10.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律与文学”运动在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虽然并非一帆风顺,却也基本处于稳定发展的态势。然而,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法律与文学研究却未像预期那样获得巨大的繁荣,基本上处于法学研究的边缘地带。诚然,基于法学专业知识与实用主义视角的考量,法学学者对法律与文学跨学科研究的前景有理由担心与焦虑。然而,如果将焦点从“法学”视域转移到“文学”视域,这个跨学科研究将显示出它更丰富和更有前途的一面。鉴于此,本论文重新界定法律与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为“涉法文学”研究,并为其在法律与文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正名,进而为其未来的研究提供可能性的路径——还原文学性、情感转向、文化共识,意在超越现有法律与文学研究的实用主义范式。在真正意义上,这形成了法律与文学两个学科之间的双向互动。 相似文献
11.
宋美臻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2(3)
波斯纳在建立其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体系时,并没有局限于狭隘的经济理性层面,而是致力于将法律从功利主义向实用主义进行最佳的融合,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重视对经济分析法学的哲学基础的阐述.特别值得重视的是,波斯纳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探讨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从而具体分析了其经济分析法学理论的功利主义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12.
法律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与方法论特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顾肃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995,(2)
文章讨论了当代西方法律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特点。在简要介绍从孔德的实证主义、新康德主义到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之后,重点分析了纯粹法学的演变、与新康德主义的直接联系及其代表人物凯尔森对法学方法论的创造性贡献,并讨论了哈特分析法学的主要方法论特色,指出法律实证主义在区别事实与价值、实在法与自然法或正义理论、法律研究对象是作为法律事实的规范以及逻辑形式分析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及其对东方社会立法和法学变革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王立志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5(5):507-513
西方后现代法学在对现代法学解构的基础上倡导法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后现代法学要求人们在解释法律时从多元化视角出发,考查规范的语义,关注规范及个案的语境,追求新的实用主义分析。这给海商法学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参考,但在海商法研究中,应当注意这些方法论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4.
刘水林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4):200-203
本文就我国法理界在法学方法论研究中 ,对作为方法论基础的基本哲学缺乏系统的论证这一不足 ,提出了影响法学方法论的主要哲学有五种 :即实证主义 ;规范主义 ;实用主义 ;马克思主义及哲学解释学 ,并分别就它们对法学思想及法学领域的影响作了系统说明 ,最后从西方哲学及法学的发展说明 ,综合应用各种学说方法论之长 ,进行创造的综合是法学发展的根本之路。 相似文献
15.
蔡宝刚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3(6):27-32
学术研究需要足够自由的内在心智和外在环境,但常过度受制于政治因素。我国理论法学研究存在着泛政治化现象,制约了法学研究的水平提升和路径拓展。因此要调适法学研究的学术性与政治性,其中去泛政治化是我国法学研究迈向创新的关键,这不仅需要学者在遵循学术规律背景下有研究的自由与能力,也需要学者在法律保障下有为学术自由权利而斗争的责任、信心和勇气。 相似文献
16.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与中国的法制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的法律思想形成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的产物.它来源于奥斯丁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新康德主义法学,主要包括纯粹法学概念、法律秩序与规范体系、法律和国家的关系、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它对西方现代法学理论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同时,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对于迈步走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陈丽丽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1):54-56
法官遇到疑难案件时,应当如何解释法律,西方法理学家对此众说纷坛,其中较有影响的有哈特的实证主义法学的法律解释,德沃金的建构性解释理论以及波斯纳的实用主义解释理论等.着重介绍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及其与其他两种解释理论的不同之处,以及此理论对我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黄锫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2):75-84
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论包括了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的认识论基础和研究的学术认知立场三个部分.研究的逻辑起点是一门学科研究中最基本、最简单的质的规定.法律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个体总是进行理性选择"这一"命题",对该命题具体内涵的理解在法律经济学中主要有四种.研究的认识论基础涉及研究者对何为个体对知识的真正认识以及如何获取这些真正认识的基本观念,包括实证主义、规范主义和实用主义三种.法律经济学中的不同流派,甚至同一学者在不同的思想发展时期,都采用了不同的认识论基础.研究的学术认知立场是研究者在分析问题时所采取的基本认知态度和立场,主要包括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两种类型.主流法律经济学接纳了方法论个体主义,制度主义法律经济学则坚持了方法论的整体主义. 相似文献
19.
孙伟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0(2):57-61
吴经熊的法学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建树,即考察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评介西方法律思想,创见法律哲学思想,研究中国法制进程;二是文献编纂,即汇编和校对法学论著.编撰和校勘法学工具书;三是传媒平台搭建,即主编<法令周刊>,主持上海法学编译社,支持<法学季刊>建设.吴经熊作为法学大家对近代中国法制进程的最大贡献体现在法学学术方面. 相似文献
20.
卓泽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9(5):13-16
法的价值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至为重要的问题,它关乎法学理论的基本立场和法律实践的目标确定,因而也会影响整个法学和法治的发展。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在价值层次上的高低直接制约着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层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上的许多重大差异与分歧,往往都是由法的价值观分歧所导致。认识法的价值是法学理论提升自己认知层次的必须,也是法律实践提升自己精神意义的必须。对于法的价值研究,中国已经起步,但是法的价值理论建构尚未形成,法学理论的价值底蕴并不深厚,法的实践总是在狭隘的技术层面徘徊,这些都严重地影响了中国法治的发展。为此,我们邀请了国内对法的价值颇有研究的法学理论专家,对法的价值问题进行一次相对集中的讨论,以期能引起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关注,通过法的价值研究最终来推进中国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