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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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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庭之友是英美法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20世纪90年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法庭之友制度越来越多地被世界非政府组织运用到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与法庭之友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不同,法庭之友参与国际投资仲裁获得了NAFTA仲裁庭和ICSID仲裁庭更多的支持.如何看待法庭之友参与国际投资仲裁体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为蓝本的投资仲裁已经成为投资者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首选.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投资仲裁本身以及运作存在诸多天生缺陷,引发了投资仲裁体制的合法性危机.在坚持投资仲裁作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主流方法的同时,探讨替代争端解决方法和争端预防政策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适应性,发展一种综合性的争端解决体制,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3.
2015年10月29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出炉,仲裁庭裁决对包括4项"岛礁属性争端"在内的7项仲裁请求有管辖权。从法理上分析,南海仲裁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要符合国际仲裁所能审理的国际争端的一般特征,还要能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争端解决机制有关国际争端的特殊要求。但是,南海仲裁案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无法反映争端方的对立观点,又无法反映中菲之间存在法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还与中菲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海洋划界争端密不可分,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争端,因此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中国不仅应该继续秉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而且还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4.
龚婷 《太平洋学报》2014,(12):107-107
<正>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八十七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向国际仲裁庭对我国提起强制仲裁。2月19日,我国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立场鲜明地做出拒绝接受仲裁的决定。然而,菲方无视中国的一再反对,继续推动国际仲裁庭的仲裁程序;国际仲裁法庭亦不顾中国政府于2006年8月25日做出的"排除海域划界等争端强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逐渐成为国际司法界关注的焦点,英国、中国等大国相继成为此类仲裁中的被告国。毛里求斯和英国之间的查戈斯海洋保护区仲裁案是附件七仲裁的最新案例之一,仲裁庭对管辖权、涉主权争议的混合型争端、交换意见的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以3∶2形成了两派立场鲜明的观点。上述事项亦属于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中的核心问题。考虑到两案在程序、人员组成、争端性质等诸多方面的共同点,研读查戈斯仲裁案的书面陈述以及裁决和反对意见,对于辨析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裁决,解析混合型争端在未来司法裁判中的发展趋势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马春晖 《创新》2011,5(6):101-104
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最敏感、最复杂和最易发的国际贸易问题。近年来在欧美国家发生的涉华知识产权争端逐渐增多,引起了我国实践界和学术界的较大关注。作为惟一安排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的争端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作为一个法律体系,《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但它与其母法——世界贸易组织法中的争端解决机制仍然为发展中成员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争端的维权提供了一些便利,也为发展中成员突破该协议中的不平衡性留下了一些切入点。我国在开展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中对此应充分加以认识和利用,作出既符合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要求,又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利益的战略决策。  相似文献   

7.
苟大凯 《社科纵横》2006,(10):95-96
1958年《纽约公约》树立了国际仲裁领域国际统一立法的典范,为国际商事仲裁这一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广泛使用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迅猛发展奠定了基石,也对中国仲裁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8.
在全球气候变暖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下,南极条约区域的环境保护愈加重要,《南极条约》缔约国之间的环境争端已在所难免,而《马德里议定书》及其附件关于解决此类争端之仲裁方法相当凸显。目前虽尚未有过仲裁案例,但从南极条约体系的独立性及当前缔约国在南极地区活动的环境影响看,亟需从国际法角度确证解决南极环境争端之仲裁方法的地位和性质、明晰仲裁庭的管辖范围及其例外、澄清仲裁庭可适用的法律及有关的辅助资料、剖析仲裁裁决执行中的某些难题,由此期望能为南极环境仲裁方法的实际效用提供参考性意见。  相似文献   

9.
目前,国内研究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文献主要是从历史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论述的,涉及钓鱼岛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日本反复挑衅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政治图谋以及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专门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了战争模式、仲裁模式、谈判模式和搁置模式,并从历史和国际法理两个角度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未来解决钓鱼岛争端上的可行性选择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10.
作为争端解决方式之一的国际商事仲裁带有契约性质,当事人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合意选择法律的意愿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律包括:适用于解决其争端的准据法,适用于其仲裁协议的准据法,适用于仲裁进程的准据法,以及适用于选择前三项准据法的冲突法.但是,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并非绝对自由,而应受到有关国家公共政策、强行法以及基于国内法其他理由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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