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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的关键是农民市民化。让农民融入城市,关键是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近几年,滁州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尤其是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创造了大批进城就业的机会。据统计部门抽样调查分析,2013年,滁州市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劳动力占4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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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与退出机制,对于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中建设用地供给紧张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宅基地的利用现状是宅基地闲置多,利用粗放以及违规使用现象突出,而制度不完善、具体退出机制缺失.管理工作薄弱是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设想就是要建立引导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引导机制,促进农户主动退出宅基地的激励机制以及监督农户合法占用乖退出宅基地的压力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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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退出不能操之过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几年,农村宅基地突然大热,其中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具有越来越高的价值,成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二是将农民宅基地退出复垦为耕地,就可能在保持耕地总面积不下降的情况下,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即使退出一半,就足够未来20年城市扩展所需建设用地.更重要的是,城市建设用地具有巨大增值收益,农民就可能从中获取不菲的财产性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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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让农民进城后留得住。提高城市化并非只需敞开大门,让农民进城即可实现,而是需要为进入城市的农民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固定住所和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就业前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等,与让农民“进得来”相比,让农民“留得住”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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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强调"人的城市化"。人的城市化,总体来讲,就是不能只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土地的城市化,而是要进一步将农民化进城市。关于"人的城市化",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特别关注城郊农村的城市化,认为应当开放小产权房,从而让城郊农民"自主城市化";第二种观点尤其关注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化,认为城市化的重点就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可以在城市住得下来的房子。笔者主张一种"可逆的城市化",或者说是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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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实践充分释放了我国的经济活力,我国工业迅速发展,城市劳动力不足,大批农民进城打工,农村土地出现大面积抛荒,为了缓解土地抛荒问题,国家允许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有序流转给涉农企业进行规模生产,并付给农民地租。对农民来说,土地流转出去,看似双赢,实则不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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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住房买卖已具备法律可能性,实有确立农村住房与宅基地流转制度的必要性。设计制度既要具备一定的超前意识,又要保持相关规则之间的协调。应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村购房,通过设立法定租赁权,既保证了宅基地物权权属不变,又充分保障了农村住房买受人的居住使用权。同时,应确立分开登记制度,明确农村住房买卖合同的条件、程序和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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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住房体系由于城乡二元制度分割成了独立的两块:城市住房体系和农村住房体系。城市住房体系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廉租房,农村住房体系主要是集体以福利形式分配给本集体内成员无限期使用权的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按照我国现行房地产的有关规定,农村人可以购买城市的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农村人不具备市民条件,不能购买。城里人也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上开发的房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格局导致了很多现实问题的存在:城市房屋和土地供不应求,房价和地价飞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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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民涌入城市,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居住和上学问题,对现有的义务教育的供给提出了挑战。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而且也关系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本文运用公共经济学的理论,立足维护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公平权力,建立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寻求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把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给予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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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令人关注的留守儿童 (一)数量庞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农民工开始大量涌入城市.农民工进城,既繁荣了城市经济,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相伴而生的是形成了淤积后方的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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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住房体系由于城乡二元制度分割成了独立的两块:城市住房体系和农村住房体系。城市住房体系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廉租房,农村住房体系主要是集体以福利形式分配给本集体内成员无限期使用权的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按照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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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强调“人的城市化”。人的城市化,总体来讲,就是不能只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土地的城市化,而是要进一步将农民化进城市。关于“人的城市化”,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特别关注城郊农村的城市化,认为应当开放小产权房,从而让城郊农民“自主城市化”;第二种观点尤其关注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化,认为城市化的重点就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可以在城市住得下来的房子。笔者主张一种“可逆的城市化”,或者说是主张一种可以让农民既自由进城,进城失败后还可以自由返乡的城市化。这种主张认为,在当前中国人均GDP只有欧美日1/7的国情下,中国不可能为所有进城农民工提供他们在城市安居的收入和就业条件。中国农民工进城往往表现为年轻时进城务工经商,年龄大了仍然要返回农村。正是当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使农民家庭可以有比较高的收入和比较少的支出。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可以为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工提供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机会,但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城市却不可能为大多数(更不可能是全部)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体面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提供条件。农民工进城失败后可以返乡,对于农民工来讲,是十分重要的保障,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中国城市化政策的底线。让进城失败的农民回得去农村,是这种“人的城市化”主张的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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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下,许多地方都出台了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变市民的政策,但始终难以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的鸿沟,不能让进城农民真正享受平等待遇。担负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的成都市近日出台新政,在农民变市民最顽固的三只拦路虎——社保、住房和户籍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