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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语言学会秘书处 《社会科学论坛》2005,(17):58-60
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侵害名誉权一案于日前审结.天津市语言学会认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将依法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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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4年,天津市语言学会即已公开批评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的学术剽窃行为,但沈不思悔过,反而状告侵犯其所谓的“名誉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居然偏听偏信,在2005年5月30日判天津市语言学会败诉。这是一起令人十分震惊的错误判决。据我们所知,沈履伟为了谋取教授职称,出版署名“沈履伟著”的《求是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这本书与周宝珠、吴云等人1982~1998年发表的14篇论文全文雷同,其中包括不认识沈履伟的周宝珠教授1982年论文1篇,不认识沈履伟的吴云教授、成其圣先生分别和董志广合作的论文5篇,董志广申报副教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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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语言学会是一个连续多年被评为天津市社科界先进学会的严肃的学术团体,其成员包括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语言学家,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多人多次获国家和市政府奖励和表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数十人.为了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常务理事会决议,本会秘书处在学术批评网上揭发批评了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的剽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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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汝为,1945年1月生,广东新会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任教育部“汉语能力测试学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另任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修辞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阅读与鉴赏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俗语言学会副会长、天津市修辞语用研究会会长、天津市语言学会顾问、天津市地名研究会顾问等学术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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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剽窃行径被曝光后,又状告天津市语言学会所谓"侵权"一案引起天津市乃至全国学界的极大关注.天津各所高校主持正义的广大学者,无不坚决支持天津市语言学会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义之举.2005年1月,当天津学者得知剽窃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天津市语言学会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学术批评网等相关刊物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承担公证费900元及相关费用"(<天津日报>2005年1月10日报道)的新闻报道后,认为沈氏深陷迷途却不知返,<求是集>剽窃事实铁定,剽窃者却要和揭露者对簿公堂,这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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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天津市语言学会协办的“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2005年7月16日在北京举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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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剽窃行径被曝光后,又状告天津市语言学会所谓“侵权”一案引起天津市乃至全国学界的极大关注。天津各所高校主持正义的广大学者,无不坚决支持天津市语言学会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义之举。2005年1月,当天津学者得知剽窃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天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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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语言学家曹聪孙先生于2009年1月26日病逝,噩耗传来,我很悲痛。
曹聪孙教授,1928年生于天津。天津师范大学现代汉语专业学术带头人,曾任我校图书馆馆长、古籍研究所所长,天津市语言学会副会长、天津市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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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语言学会因为反对学术不端行为而被剽窃者沈履伟告上法庭,并且竟然败诉,被法庭判处公开向剽窃者道歉、为剽窃者恢复名誉、赔偿名誉损失。这一事件和判决在天津市乃至全国的学术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其恶劣之处就在于:第一,在全国的教育界、学术界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及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潮流中,掀起了一股逆流。剽窃者趾高气扬、有恃无恐,打假者遭受失败、蒙受耻辱。是非颠倒,公理受到践踏。第二,作为一个学术团体,天津市语言学会跟剽窃者沈履伟之间毫无历史恩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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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语言学会是一个连续多年被评为天津市社科界先进学会的严肃的学术团体,其成员包括一批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语言学家,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多人多次获国家和市政府奖励和表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数十人。为了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常务理事会决议,本会秘书处在学术批评网上揭发批评了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的剽窃问题。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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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底,就在学术批评网上看到了天津语言学会揭露天津外国语学院沈履伟先生造假的报道.由于时下在学术界以及其他各界"贾哥""李鬼"太多,见怪不怪,除了感到沈先生敢于全盘照搬别人的作品胆子确实不小以外,并未有其他特别的想法.2005年初,又从学术批评网上读到<天津日报>1月10日的报道:"学术批评:造成名誉侵权?净化学术风气?",说沈先生已以"侵犯名誉权"将天津市语言学会告到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学术批评网等相关刊物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承担公证费900元及相关费用"(以下简称"天津日报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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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语言学会是多年的天津市优秀学会,是一个严肃的学术团体.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需要大家积极参与.我们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重拳打假.根据常务理事会决议,本会秘书处在学术批评网上揭发了<求是集>剽窃的事实,戳到了沈履伟的痛处,于是状告本会侵犯其"名誉权",而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竟然认定<求是集>13篇文章不是剽窃,而都是"合作"作品,认定指控成立,判本会败诉.这令人十分震惊.本会不服,已依法提起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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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萧采瑜(1903~1978),字美西,别号美洗,山东胶南人。著名昆虫学家,中国昆虫学研究的先驱之一。历任南开大学生物系主任,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省政协委员,天津市一至四届人大代表,天津市自然博物馆馆长,中国昆虫学会理事,天津市生物学会理事长等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