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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坚同志的《太平天国改“六经”为“六韵”考》一文(见本刊1980年第4期),为证明罗尔纲先生所提出的洪秀全《改定诗韵诏》中的“诗韵”就是《诗经》,引用了洪仁玕《钦定军次实录》两段批评“八股六韵”的话为新证,下结论说:“‘六韵’即‘六经’无疑。由此可见,改‘六经’为‘六韵’,确是太平天国当年故事。在《改定诗韵诏》中,《诗韵》即《诗经》也可以论定了。”对此,特提出不同意见如下: 一、洪仁玕所批评的“六韵”,并非“六经”,而是指科举考试的试贴诗。试贴诗源于唐代,直到明清仍与后起的八股文相辅而行,是科举必试的项目。因其通常规定为六韵,也有八韵,故多被称为“六韵”。这与制艺文章有八股或六股,而通称为“八股”是同理的。太平天国制度有不少异于清朝之处,但其科举考试形式基本照搬清朝。张德坚《贼情汇纂》(下简称《汇纂》)说太平天国“试文亦如八股,诗则试贴。”(《太平天国》(三)112页)  相似文献   

2.
河北省在清代叫直隶省,可是太平天国却称为“罪隶省”。太平天国做为农民政权,它的斗争矛头始终对准了清王朝,一八五三年太平天国在南京建都后,为彻底推翻满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曾大举进行北伐,试图迅速攻克清朝统治中心一北京。由于河北是清朝京都的畿辅,所以出自对清朝黑暗腐朽统治韵极大愤恨,天王洪秀全宣布:“因妖现秽其地,妖有罪,地亦因之有罪,改并贬直隶为罪隶省。” (《贬直隶省为罪隶省诏》)这就是太平天国对河北不称直隶,而贬称“罪隶省”的由来。在太平天国记载的文献中几乎见不到直隶的字样,一般都称为“罪隶”、或“妖穴”。  相似文献   

3.
在古典文学批评中,闻一多极力反对只从政治、伦理的角度去解读古代文学典籍的非文学化批评,他认为文学批评应该回归文学本体,应该“用《诗经》时代的眼光读《诗经》”,“用‘诗’的眼光读《诗经》”,深入挖掘文学的审美本性。  相似文献   

4.
儒家思想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秦洪梅,颜林波一、“思无邪”、“修身”观点对文明道德规范的作用“思无邪”原本是孔子对《诗经》的评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清代刘宝摘在《论语正义》中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  相似文献   

5.
<正> 《汉书·王子侯表》载:元朔二年(前127年)主父偃献策推恩后,武帝“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汉书·武帝纪》亦载:元朔二年诏下之后,“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可见,班固认为主父偃献策推恩后“王子毕侯”。后人莫不沿袭此说。如清人齐召南曰:“至主父偃之策行,则王子无不封侯,而诸侯益弱矣”(《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后附考证,见《四部备要》第15册第391页)。张维华先生曰:“偃策得行之后,诸侯王子弟亲属,无不  相似文献   

6.
<正> 所谓“三不足”说,史学界差不多一致认为是王安石本人提出来的。例如一九七五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点校本《王文公集》的前言,就这么说:“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王安石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一九八五年第一期的《晋阳学刊》,刊登了顾全芳同志的《评王安石变法》一文,也说:“变法期间,相传王安石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所谓的‘三不足’精神,  相似文献   

7.
唐初著名诗人宋之问死于何地,是历史上一个悬案。一说赐死于钦州。《旧唐书·文苑·宋之问》说:“睿宗即位,以之向尝附张易之、武三思,配徙钦州。先天中,赐死于徙所。”一说赐死于桂州(今桂林)《新唐书·文艺·宋之问》说:“睿宗立,以狯险盈恶诏流钦州。……并赐死于桂州。”同时对他临死前的情况还有具体的描写:“之问得诏震汗,东西步,不引诀。祖雍请使者曰:‘之问有妻子,幸听诀。’使者许之,而之问荒悸不能处家事。祖雍怒曰:‘与公俱负国家当死,奈何迟回邪! ’乃饮食洗沐就死。”《临桂县志》更进一步说:“桂州有之问宅,当是贬钦州不行,逼死于此。”然而从历史事实来看,我认为第一说比较可信。  相似文献   

8.
关于“穿山透地不辞劳”一诗的作者,曾广泛流传为冯云山。不久,刑凤梧和宋鑫二同志,在《‘穿山透地不辞劳’一诗非冯云山之作》一文中(载《学术研究》1979年第二期)考证:这首诗的作者是施耐庵。其实,这也是以讹传讹。我们现在看全诗:“穿山透地不辞劳,到底方知出处高,溪涧焉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据说,冯云山在广西紫荆创业时,经常赋诗以明志。但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韩山文记录在《太平天国起义记》中,经洪仁玕口头转述的“奉天讨伐此甘妖”一首。而这首“穿山透地不辞劳”,只是在《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汇编》中,  相似文献   

9.
《诗经》的《魏风·伐檀》是讥刺统治者不劳而食的一篇优秀作品。诗的每段开头都以砍伐檀树起兴:第一段是“坎坎伐檀兮”,第二段是“坎坎伐辐兮”,第三段是“坎坎伐轮兮”。对于这几句的解释,从汉唐以至今天,均一致认为,“坎坎”是伐木声,“伐辐”、“伐轮”承上“伐檀”而来,是说砍下檀树以制造车辐(车轮的辐条)、车轮。郭沫若同志力排众说,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提出新的解释:“轮、辐应该指的是木的年轮,所以‘伐辐’、‘伐轮’和‘伐檀’是同类语,结果只是伐木,并不是什么伐木以为车轮,这话讲不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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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在去年七月十二日发表了冯英子同志的杂文《要一点移山精神》,九月十三日又发表了振千同志的批评文章《也要移一移》。对照_看,觉得有几句话要说。 冯文的个别提法,如在谈到山头主义等封建残余时,说“我也但愿它只是一种‘残余’”,这“但愿”两字以及说“象《祸起萧墙》所描写的这些无形的山,显然比‘十八盘’还要难以攀越”,是说得有些过头。但提倡移山精神,有利于四化建设,总的思想是积极的。 振文有些观点,如“今天的‘山’不能与三十年代的‘山’相提并论”,“望‘山’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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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语出《论语·微子篇》:“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篠。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注家一般认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丈人斥责孔丘好逸恶劳。这种解释是不大妥当的。其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语为褒义而非贬义。关键在于其中的两个“不”字。人们大都认为这两个“不”字均为否定词,其实不然,它们均属于语气词。“不”字作语气词的现象不仅在《论语》中有,而且在《诗经》、《易经》、《左传》等书中也屡见不鲜。正如清代训诂学家俞樾说的那样:“古人有用‘不’字作语词者,不善读之,则以正言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谬矣”(见《古书疑义举例》)。“四体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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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总论 古音学在韵的研究方面是有成绩的。顾炎武、江永、段玉裁、戴震等都是研究古韵的,他们有所发明,有所改进。象顾氏说:“古诗中间有一二与正音不合者,如‘兴’,蒸之属也,而《小戎》末章与‘音’ 为韵,《大明》七章与‘林’、“心’为韵;‘戎”,东之属也,而《常棣》四章与‘务”为韵,《常武》首章与‘祖’、”父’为韵;……此或出于方音之不同;今之读者,不得不改其本音而合之,虽谓之协亦可。然特百中之一二耳。”他囿于《诗经》一部书的小范围,认为是“百中之一二”现象,这是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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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第二期《学术研究》发表的《论道的物质性和老子哲学体系的唯物主义性质》的文章(下边简称《论老》),说老子哲学中的“道”是“物质”,其重要根据,是认为“无”、“无名”,“无物”都是“无名之物”的意思。我认为把这三个词都解释成“无名之物”是讲不通的. 首先分析“无”字.《论老》引了《老子》书中这样一段话:“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论老》分祈:“在老子这段话中,‘有’是‘有名’的略词,是指‘有名之物’。‘无’是‘无名’的略词,是指‘无名之物’。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天下之物生于‘有名之物’,‘有名之物’生于‘无名之物’。”我认为这样理解是讲不通的。题问在于这句“天下之物”中的“物”字,是有名的物呢?还是没有名的物呢?如果是有名的物,那么这句便是:天下有名之物生于有名之物,有名之物生于无名之物。前面说“有名之物”是从“有名之物”中产生的,后面又说“有名之物”是从“无名之物”中产生的,这个“有名之物”究竟从何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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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慎的后裔,辽金元明时的女真,又称作虑真、朱先、珠尔真、朱理真、诸申或珠申。《满洲源流考》认为:“国初,旧称所属曰珠申,亦即肃慎转音。”孟森《满洲名义考》认为:“女真即肃慎,古音相同。盖‘女’字古音‘汝”,‘汝”字古音同‘肃’,而又与‘殊’字、‘诸’字皆相近。”由此可知,肃慎、女真、诸申等,乃同一语词的不同译写。《清文总汇》有“诸申”一词本意的满文注释。刘厚生先生有考释(载《史学集刊》199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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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先生在他的《汉语史稿》562页讲到“消息”一词时说:“‘消’是‘灭’,‘息’是‘生’(文选七发李善注),‘消息’本是等立仂语,等于说‘消长’”。“到了第五、六世纪以后,‘消息’才有‘音信’的意义。”并以南朝梁元帝诗和唐代骆宾王、李白、杜甫的诗句为例。我们认为,“消息”作为“音信”的意义,在公元三世纪初就已经出现了。如东汉末年蔡琰的《悲愤诗》:“迎问其消息,辄复非乡里。”西晋陈寿著的《三国志》中“消息”已经普遍用来表示“音信”的意义,例子很多,我们仅举几例: 《三国志·蜀书·董刘马陈董吕传》:“魏尚书仆射陈群与丞相诸葛亮书,问巴消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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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且”释     
《诗·郑风·山有扶苏》有云:“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古今诠解者大多将句中的“且”释为“语气词”。清人马瑞辰《诗经通释》指出:“‘狂且’与下文‘狡童’对文。”不愧为独具卓识。只是他认为“且当为‘伹’之省借……狂且,谓狂行拙钝之人,”则仍不免失之。以本诗结构为复沓重章和本诗所写内容是女子对爱人的俏骂这两个方面来看,篇中“狂且”与“狡童”当为互文,但似乎须解“且”为“男(或士)”于诗意方足。释“且”为男或士(可详见郭沫若《释‘祖妣’》),“狂且”犹《郑风·褰裳》之“狂童”,《齐风·东方未明》之“狂夫”,本篇之“狡童”,均为女子对所爱男子的谑称,于诗意切合。释“且”为“狂行拙钝之人”,只有憎怒之意而苦少内蕴丰富的戏俏情味,与诗意不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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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鹧鸪"考     
读蔡义江先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 ,其中《答黛玉禅话》(91回 )对“禅心已作沾泥絮 ,莫向春风舞鹧鸪”的注释 ,蔡先生举郑谷诗 :“座中亦有江南客 ,莫向春风唱鹧鸪” ,并云 :“唱鹧鸪 ,因唐时有《鹧鸪天》之曲 ,故曰‘唱’。续书者为了能与上一句‘沾泥絮’之喻相连 ,遂改‘唱’为‘舞’ ,若非削足适履 ,岂另有妙解 ?”最近修订版《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对此注释亦仍上书。这里有两处似可商榷。其一 ,唐时并无《鹧鸪天》之曲 ;其二 ,蔡先生以为续书者改“唱鹧鸪”为“舞鹧鸪”乃杜撰。其实 ,“鹧鸪”不仅可以“唱” ,也是可以“舞”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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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百二十篇,明冯梦龙编,有些篇是话本,多数是拟话本,代表了中国白话短篇小说的早期成就。“三言”各篇均有标题、人话、正话、结诗的结构体制,本文仅就“入话”作一些探讨。入话是话本拟话本小说中正文之前作为开篇的引子。“入话”这个词在“三言”中已经出现,“列位看官稳坐着,莫要性急,适来小子道这段小故事,原是入话,还未曾说到正传”(《徐老仆义愤成家》)。可见,“入话”在“三言”时代已是个“说话人”与听众都明白的大众化的词了。入话又叫“得胜头回”,《十五贯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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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先生《<通鉴>标点琐议》一文(载《中国语文》1979年2期)认为汉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一句孝廉不宜读断,说,“孝廉分科,前所未闻。各一人实指一郡一人,一国一人。而非孝一人,廉一人。”对吕先生的这个意见,不敢苟同。《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王先谦《补注》说,“俞樾曰:‘谓孝与廉各一人,非郡国各一人也。’汉制有以孝举者,有以廉举者。故元朔元年有司议曰:‘不举孝……,当以不敬论;不察廉……当免。’是孝重于廉也。《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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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同居”考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汉书·惠帝纪》载诏曰:“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家唯给军赋,他无所与。”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同居考》说:“‘同居’二字始见于此诏,《汉律》之名词也。汉人如何解释,已不可考。”沈氏以“同居”为法律名词是正确的,然他断言“同居”二字始见于上引汉惠帝登居诏则非。在《汉律》问世前,“同居”一词在《秦律》中屡见不鲜,而且就其作为法律名词所包含的实际内容而言,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了。关于“同居”一词的含义及其所适用的范围,唐人颜师古注上引汉惠诏书曰:“同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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