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罚金刑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 1 997年刑法大幅度增加了罚金刑的适用规定 ,但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应罚不判、判而不缴、数额失衡等问题 ,导致了司法有失公正、法律判决有损法律权威的后果。原因有二 :在立法上 ,我国罚金刑规定以并科为主 ,以选科为辅 ,但没有规定罚金刑的换刑制度 ,导致罚金刑的执行存在问题 ;在理论上 ,对扩大罚金刑适用的价值目标、并科时罚金刑与自由刑的关系等问题研究的不够细致。改善罚金刑现状应从如下方面入手 :明确罚金刑立法意图、统一罚金刑适用标准、增强罚金刑适用意识  相似文献   

2.
韩国刑法有关罚金刑的立法,彰显了其自身的特色,顺应了刑罚轻缓化的世界刑法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借鉴韩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罚金刑的立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明确罚金刑的立法价值取向;规定罚金刑数额以限额制为主;构建以选科制为主的罚金刑适用模式;完善罚金刑执行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3.
罚金刑之数额规定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大幅度增加可以判处罚金刑之犯罪的数量,是1997年刑法的重要特点。而罚金刑之价值的有效发挥,与立法规定关系密切。本文在总结了我国罚金刑在数额之立法规定模式及特点之后,重点分析了我国现行罚金刑之数额规定的立法与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的不适应性,导致罚金刑异化的可能性,司法操作的难于规范性,司法裁判的难执行性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罚金刑数额规定的基本思路:维护罚金刑作为刑法的性质;科学确定罚金刑与自由刑的比例;以限额制作为罚金刑的主要规定方式;对不同模式的罚金刑设定不同的数额标准。  相似文献   

4.
罚金刑是财产刑中最为广泛适用的刑罚。我国 1997年修订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正确执行刑法关于罚金的规定 ,依法准确、及时地对被告人适用罚金 ,充分发挥罚金的特殊功效 ,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 ,特别是对遏制经济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法借鉴了西方世界的罚金刑司法,然而,如何转化吸收却是困扰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调查显示,中国的罚金刑主要通过并处方式适用于财产犯罪,这是罚金不能执行的重要原因.是否应当在中国普遍适用罚金,主要由如下三个因素决定:实质犯罪的传统刑事违法体系;开庭审理的实质诉讼程序;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相对应的刑事政策.西方世界广泛使用罚金刑处罚轻微违法者和行政犯,但罚金欠缴、恢复性司法扣去罪化运动等导致罚金刑司法出现慎用趋势.中国应重视罚金刑的应用背景及发展方向,恢复至1979年刑法的选科罚金模式,赋予法官是否判处罚金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6.
罚金刑易科制度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罚金刑的执行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罚金刑易科制度能使罚金刑得以变相执行从而促进罚金刑的发展完善.笔者从分析罚金刑易科的含义入手,通过对罚金刑易科制度的利弊评析,提出了在我国罚金刑易科应当采取的形式、标准及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7.
张静 《理论界》2008,(11):75-76
近年来,随着罚金刑适用的扩大,罚金实际执行到位率却非常低,罚金刑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本文就目前罚金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上进行简要分析,以期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推动立法的尽快完善,充分实现罚金刑的刑罚价值。  相似文献   

8.
刑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刑罚的轻缓化,而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发挥中心刑的作用是达到刑罚轻缓化的主要途径。我国1997年刑法史无前例地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提高了罚金刑的适用率,这是符合世界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的,但同时也陷入了罚金刑执行难的尴尬境地。以往学者们对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和解决对策论述很多,但罚金刑的执行难问题至今仍未有多大改观。文章通过分析以往的统计资料,试图从必并制为主的罚金刑适用方式入手,对罚金执行难问题的原因进行探讨,以求找出罚金刑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9.
罚金刑作为我国重要的刑罚之一,其对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因而我国97《刑法》与79《刑法》相较则规定了相对较多的罚金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国民经济不断的增长,罚金刑逐步暴露出了其弊端,如罚金刑定位不准、罚金额度欠科学、罚金执行存在诸多困难。因此,建议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修正罚金刑额度立法、多管齐下解决...  相似文献   

10.
现代世界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就是通过扩大罚金刑的适用以达到刑罚轻缓化的目的。我国1997年刑法顺应世界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和强化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大大提高了罚金刑的适用率,使罚金刑成为我国刑罚中仅次于自由刑的刑罚方法。但在罚金刑适用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解决罚金刑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核心在于价值趋向界定的科学与合理。就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价值选择而言,首先从利益平衡分析,应在维护创作者合法垄断利益原则的前提下,兼之以公共利益协调;其次就保护战略的选择而言,保护程度的强、弱直接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利益相联系。文章随后考察了我国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现状并以价值选择作为视角切入对《解释》进行理性审视与反思,据此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几点设想一是提倡非犯罪化与非刑罚化;二是建立以罚金刑为主、自由刑为辅的刑种体系;三是设立新的资格刑;四是修改罚金刑。  相似文献   

12.
目前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局限在收受财物的范围内,易导致“性贿赂”这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逃脱刑罚的制裁。从法理学的视角,从“性贿赂”入罪的应然性、道德合理性、立法渊源的层面,来论证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调整范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论中国古代刑法的人性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刑法从理性存在的人性出发,既张扬人的向善能力而肯定刑罚教育主义,又坚持理智败坏人性的"反智主义"而主张刑罚工具主义的惩罚观念;从作为社会存在的人性出发,深入探讨了犯罪产生的社会根源,提出了犯罪预防和控制的综合治理理论;从作为历史存在的人性出发,既树立刑罚的历史权威,又强调刑罚的现实运用.此外,基于"性恶"与"性善"的长期论争,中国古代刑法也深深陷入教化的道德理想主义与刑罚的工具主义的矛盾之中.  相似文献   

14.
杨生民 《文史哲》2004,(6):62-66
西汉宣帝时发生了以"霸王道杂之"的传统制度治国,还是以"纯任德教"治国的争论。西汉初以黄老"无为"思想为指导。汉武帝时"尊儒术",又非常重视法治,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指导方针。宣帝时坚持以"霸王道杂之"的儒法结合思想治国,取得了辉煌成就。汉元帝即位"纯任德教",反对以法律刑罚治国,导致外戚专权,使强盛的西汉王朝迅速衰亡。  相似文献   

15.
老子赋予"道"以自然、无为的属性,其"无为"思想蕴含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内在哲理和客观规律,以此为人们确立一种自然无为的行为模式,并试图借助这种行为模式来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深刻理解老子"无为"思想的真义,对于正确解读自然无为与生态智慧,处理好尊道而为与尊重客观规律,把握为而不恃与价值回归,坚持无为而治与管理创新,发挥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和作用,纠正人们在老子"无为"思想认识上的消极和退缩主义倾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死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尽管现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改,但死刑罪名的设置还不够合理,死刑罪名数量仍然很多,这不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因此,我国应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合理设置死刑罪名,大范围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我国的死刑立法,以适应国际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7.
霍布斯是资产阶级著名的思想家,他的刑法思想十分丰富。他认为,犯罪的概念为以言行犯法律之所禁或不为法律之命令;一切犯罪源于无知、谬误和激情;罪与非罪应以法律为依据;刑罚可分为人罚和神罚,人罚包括体刑、财产刑、名誉刑、监禁、放逐等;刑罚权的依据在于人民的放弃而非授予。  相似文献   

18.
受西方哲学的影响,在当代中国人的观念中,哲学就是“思的事情”,“思”是思想活动的唯一方式。“思”确是西方哲学的思想方式,但并不是人类唯一的思想方式。对于中国传统哲学来说,哲学的思想方式不是“思”而是“虑”。“虑”的思想活动在针对的问题的性质、问题发生的根源以及问题的诉求等方面都与“思”的思想活动有着根本的区别。  相似文献   

19.
法治的反面是什么?──再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与一人之治的论述不是专门的治国 方略论,而是为说明全权君主政体的优劣服务的,行文中的“一人之治”指的是政体形式, 而非治国方法。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的反面是人治,而非一人之治。他的人治是不受法律约束 而受执政者个人情感左右的治国方法,它既可以存在于单个人统治的政体中,也可以为多人 统治的政体所采用。  相似文献   

20.
在对文本进行校释的基础上,重新解读<老子>二十五章.关于章旨,这里提出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本章所论述的道的本质性状以及如何体道的问题,可归结为哲学意义上的"一"来理解.本文主要从"一"与"道"、"大"等的语源关系加以探讨;一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句法特征,即主词和宾词围绕同一中心语而递相推转.这种句式在表达其内容时,更强调开头的主词和末尾的宾词之间的语义联系.所谓"人法自然"或"王居其一",充分表明了王作为人世间的最高统治者所应具备的体道精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