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外国破产免责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外国破产免责制度及其借鉴季秀平(淮阴师专淮阴223000)破产制度的目的有二:一是使债权人得到公平的满足;二是给债务人以更生的机会。就后者而言,对法人和自然人又不相同。对法人而言,在破产程序终结时,其法律人格随之消灭,谈不上对剩余债务免除与否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6)
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与政府间财政体制密切相关。在总结地方政府债务特征的基础上,主要刻画地方债务累积的制度机制。分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严重失衡,在缺乏稳健收入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依赖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外资金和土地财政应对必要支出和建设投资,暂时压抑了地方举债行动。预算外资金改革和全球金融危机后的"四万亿"财政刺激计划,使中央放松管制,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开始凸显。近年的财政改革集中于债务风险防范和支出责任调整,地方收入机制仍呈现不可持续的特征,地方债务问题持续存在。为遏制地方债务增长和防范债务风险,应强化地方税收自主权、减少土地财政、实施财产税改革、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占比等。同时,减少地方政府对投资平台的干预,对地方投资平台进行分类改革与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健全地方政府和地方投资平台债务的风险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4.
中部地区的地方高校是我国地方高校债务风险的主体.化解中部地区的地方高校债务风险,应遵循既要立足现在,更要着眼长远的化解思路,实行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和新增贷款产生,把短期商业银行贷款置换成为中长期银行贷款,中央、地方政府共担债务部分偿还责任,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稳妥推进高校土地置换,通过提高学校资源利用效率筹集债务偿还资金,从拓宽投融资渠道着手构建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等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各地方政府的PPP隐形债务估算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2017年和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PPP隐性债务总规模分别约14万亿和15万亿元,隐形负债率分别为17.04%和16.93%,中西部内陆地区的PPP隐性负债率明显高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近三年全国各地区的PPP隐性债务违约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这和PPP的发展阶段有关;PPP隐性债务规模总体处于合理范围,但区域异质性明显,西部内陆省份的违约率偏高,个别地区需要引起高度警惕,这一特征与PPP隐性负债率的空间分布较吻合。目前应切实加强和改进"物有所值"评价(VFM)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凡未经通过的项目不得采用PPP模式,严防PPP项目盲目粗放增长。 相似文献
6.
建立有效的"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评估体系,是关系到"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绩效跟踪以"国培计划"项目所要达成的绩效标准为跟踪出发点和依据,探寻在整个培训项目设计、实施、反馈过程中的培训系统运作质量和学员发展水平。本研究探讨了在"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中实施绩效跟踪的意义、阶段和策略,旨在提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的质量。 相似文献
7.
文章以我国2008—2020年30个省(市)为研究对象,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举借环节的增量风险以及使用环节的绩效水平为切入点,分析税收竞争对隐性债务治理的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现阶段我国地区政府间的税收竞争尚处于合理范围内,良性的税收竞争降低了隐性债务举借环节的增量风险,提高了使用环节的绩效水平。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的推出,税收竞争改善隐性债务治理的作用被削弱。机制检验结果表明,税收竞争通过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改善对隐性债务的治理,并通过缓解预算软约束问题降低隐性债务举借环节的增量风险。审计揭示、整改功能的发挥对税收竞争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绩效有负向的调节效应。此外,异质性分析表明,税收竞争影响隐性债务治理的效果在竞争强度、债务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有所差异。文章的研究对税收竞争结合金融审计改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治理,并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效率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相似文献
8.
化解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是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规模控制、预警技术等路径内生于债务的货币工具属性,遮蔽了对政府能动性的关注,即政府治理能力作为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被疏漏。地方债务风险的产生不限于初始防范与债务化解,举债者的承载能力不足、用债中的注意力分配失衡、化债中的弱化创新发展挤占了公共资源,债务监督评估的单向驱动力加剧了地方债务风险的延伸。而地方政府过程性治理能力,受政治体制与社会多元治理主体的共同形塑,以往地方政府作为风险主要承担者的观念需要重新审视。因此,应系统识别县域发展环境,债务计划限额适当倾斜;落实上级价值规范引导,培育外部信息吸纳机制;着力县域财政守正创新,建立持续性硬预算约束;拓展县域债务监督形式,构建社会参与动力机制。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合作开发不仅涉及到合作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还涉及到合作开发中的物权认定及债务承担等诸多重要问题。就物权认定而言,笼统地认为合作各方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和房地产项目拥有共有权是不准确的,应分别不同的合作类型、物权种类、履约阶段等进行具体分析。就合作债务的承担而言,同样应结合合作类型加以具体分析。但就以一方名义进行的单方开发经营型而言,将合作债务科以合作各方以连带责任是恰当的。 相似文献
10.
11.
非洲的结构调整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布雷顿森林体系各机构作为减免债务的条件 ,而强迫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严重负债国家接受的结构性调整计划在全世界引起了的争议。尤其是在非洲 ,它已经被视为一种狭隘的不合理要求。实际上 ,社会发展全球峰会已经在其《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提出了许多旨在为结构性调整项目重新定向的具体建议 ,这些建议打算把结构性调整项目转变为一种促进贸易和投资、实现有效就业、消除贫困以及强化社会整合和民主的以人为本的战略。虽然世界银行对这些建议表示欢迎并开始改变模式 ,本文提醒人们注意 :这些都并不是第一次 ,以前的类似行动中有许多都没有引起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尽管一些国家在有限的期间内 (通常两年 )实现了较高的增长率 ,但是 ,近乎停滞的人均GDP增长率、较低的多元化水平、收入的不平等以及贫困仍然是非洲的现实。即使有了HIPC债务动议 ,债务延期仍然是阻碍非洲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与转型的主要的因素。 相似文献
12.
《XX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关于因改革创新可以免除责任的规定曾引发了“什么责任可以免除、谁有权免除责任”的议论;一般说来,责任包括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宪法责任又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XX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所规定的改革创新主体都是宪法所应约束的对象,它们完全可能因所谓的改革创新而违宪;依据现行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改革创新主体如果违宪将承担规范性文件被撤销和有关官员被罢免的宪法责任;改革创新的主体的宪法责任未必是《条例》的制定者即XX市人大所能够免除的。 相似文献
1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有其特定的含义和特征,可分为共同生活债务和生产经营债务两大类来进行判断.合理界定和承担共同债务对夫妻双方及债权人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国有企业债务,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类。显性债务,实际上就是企业和财政的帐面上反映出来的债务,这类债务在目前的中国国有企业表现得尤为突出。1994年的清产核资表明,国有企业帐面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已超过75%,把已查明的资产损失和亏损挂帐考虑进来,实际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3.3%。可见,国有企业这类债务负担之沉重。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的全部负债都是过度负债,所谓的“沉重债务”,是指形成“呆账”、“死帐”的债务,而这部分债务目前占全部负债的20%左右,估计有1万 相似文献
15.
16.
如何处理好经济调整中的经济纠纷,以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在当前是一个值得十分重视的问题。广东法学学会一九八一年年会着重就这个问题组织了讨论。同志们认为,在经济调整中产生的纠纷,目前主要表现有:一是因计划变更项目调整引起的纠纷;二是因企业关、停、并、分,债务未清偿引起的纠纷;三是因产品转产,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纠纷。对于如何处理上述的纠纷,在讨论中有以下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贯彻过错责任原则。即企业因过错不能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才负赔偿责任,反之,不应负赔偿责任。所谓过错,包括两方面的意思,即故意和过失。故意和过失都要 相似文献
17.
地方政府债务是当前财政学理论研究的热点话题之一,但已有的地方政府债务研究文献仅就地方政府债务本身而进行,较少考虑新型城镇化这个新的宏观背景以及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在综述地方政府债务及新型城镇化资金需求相关文献及简要评述的基础上,以新型城镇化为研究视角,实证分析城镇化率与地方政府债务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以S市为例测算了2014-2016年新型城镇化财政支出需求及债务规模,最后结合国家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最新精神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了全面阐述和展望,供各地方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8.
19.
里火计划,简言之是面向农村的科技计划。星火计划项目内容极其广泛,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到农副产品综合加工,无所不包。星火项目的载体是乡镇企业和面向农村、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中小企业,尤以小型企业为主。其特点是适宜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先进适用的,能起到推广联动的“短平快”技术。星火计划,从1986年正式实施以来,在我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进一步开展星火科技项目,取得更大的成果,建议如下;一、星火项目布局新疆星火项目的布局,主要是实行密集区和一般的项目相结合。密集区是乌鲁木齐县和昌吉州的米泉县。经…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用缺失和国家关于个人债务和信用问题的立法偏好是我国个人破产立法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应当同时并进。信用消费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个人无力清偿案件将大量增加,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无可避免。尽管信用缺失可能直接危害个人破产制度的有序运行,我国仍应在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过程中,有计划、有针对地促进个人征信体系以及社会信用机制的完善。同时,国家在解决债务问题上对民事执行的过于依赖等偏好,都将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确立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延滞个人破产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