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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民事“执行难”一直以来是我国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胜诉当事人无法通过法律形式实现债权的重要原因。大量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违背了公正、公平的社会价值理念。但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执行难”问题并不突出。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我国存在民事“执行难”这一问题的根源,并进一步提出改革完善我国解决“执行难”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中国民事终审裁判生效时间节点迄今尚无统一的法律规制。在民事终审裁判理论和实践中,裁判作出生效存在无法满足生效时间的确定性和明示性、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非均衡性限制的制度困境;送达生效存在同一终审裁判生效时间的非一致性、送达的不可控性与裁判生效时间确定性的矛盾的制度困境。宣告生效则能保障终审裁判效力的确定性,实现与审限规定制度的无缝对接,与宣告后的自缚效力深度契合,并推进法院案件审结方式理性改革的应然回归,是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诉讼监督权,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检察权与审判权、当事人诉讼权利之间的相互协调,遵循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法理基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使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更加明确,从原本的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扩展到修改之后的监督整个“民事诉讼”,除生效民事裁判之外,将符合条件的调解书、民事执行活动、法官违法行为等也纳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界定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有助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4.
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是司法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亦无例外。我国强制执行法律体现了人权保障理念,但仍显不足,强制执行法的发展,应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等各利益主体的基本权利保障角度出发,完善立法,改进执行措施,在对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基本人权保障的前提下,实现生效裁判的合法、及时执行。  相似文献   

5.
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难"与"执行乱",是多年来严重困扰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难题之一,其严重后果是:一方面会造成法院作出的权威性判断难以实际兑现,导致手持法院生效裁判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另一方面有可能产生法院违法执行的行为.为此,一是要加强外部监督,这是民事执行的内在需要;二是要强化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这是强化外部监督的必要手段.民事执行也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检察监督无疑是对民事执行最为适宜的外部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6.
“执行难”是困扰我国民事执行领域的顽疾。我国独立的《民事强制执行法》尚未制定颁布。由于法院领导体制、执行机制、当事人法律意识及执行立法不完善等诸多原因,导致“执行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应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执行体制,确立人民法院应有地位,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以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7.
执行是诉讼的最后阶段,是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保证,其重要性毋庸质疑。然而,长期以来民事执行方面的法律监督存在着立法缺失,以至于"执行难、执行乱"已成为困扰我国多年的社会痼疾。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而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是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关于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采用不变的除斥期间的规定 ,这有许多弊端 ,主要是这样的规定会导致许多不能归咎于当事人过错的原因使期间届满 ,却要当事人承受权利消灭的不利后果。如果建立以保护当事人救济权的实现为宗旨的民事申请执行时效制度 ,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弊端。本文就时效制度与除斥期间的异同、建立该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建立申请执行时效制度的具体构想和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9.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是实现公正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要素。近年来,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对其根源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不仅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且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0.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当前民事执行存在诸多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民事司法裁判的完整性。民事执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难与执行乱两大方面,其中执行乱又加剧了执行难,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和优势,决定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摆脱这种困境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11.
在民事执行方面,不仅理论上专家学者在这个领域少有论述,而且实践中中国现行法律对其规定也非常少,导致实践中执行当事人主体的调整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和疑难化,直接后果就是法院执行难度增加,执行当事人上访数量增加。为缓解法院执行难,减少执行当事人上访数量,解决法院执行压力大,应当从三个方面厘清民事执行当事人主体调整的范围和程序救济:一是执行调整的主体范围;二是执行规范调整的启动程序;三是完善执行审查及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2.
民事案件的执行,指的是人民法院按照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字等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司法执行权,依据执行程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然而多年来,民事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因挠法院的难题,也是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从完善民事执行体制的角度,对司法实践中的这个难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人民法院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义务主体采取强制措施时,有时需要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做出执行裁定。在审判实践中,时常发现由于各种因素,有的执行裁定与执行根据不相符,存在不同情形的错误。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复议或容审,人民法院按什么程序处理没有规定,因而造成遇到当事入对执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的审执人员意见不一,业务庭之间的工作也不尽协调,使有些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得不到及时…  相似文献   

14.
在高速公路PPP项目特许权协议中,政府作为合作方在该协议中就特许权期限、非竞争性、税收优惠、回购事项、浮动利率、其他政策优惠等方面做出的“保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作为担保方式之一的保证,而属于特许权协议中的政府义务。该类协议中政府义务在主体、目的、法律地位、内容、程序等方面均不同于民事合同中的义务。一旦当事人就“政府保证”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诉讼和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诉讼方式则依《行政诉讼法》进行,其中尚需适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于理而言,当事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亦无不可。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受法制发展的制约及程序工具主义的影响,程序法的地位和作用一直未得到充分认识,“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在我国的立法进程、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当前各种矛盾、利益纠纷的产生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难问题不仅使矛盾无法有效解决,而且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引发人们对公权力的质疑和不满。产生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忽视执行措施程序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加强对民事执行措施程序的监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信力,是法律和社会赋予的重要职责。  相似文献   

16.
2007年10月28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其中对再审程序进行的一系列重大修改,可以极大地改变民事诉讼法修改前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的滥用而造成的裁判效力不稳定的弊病,增强民事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体现了立法者以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努力在判决的既判力和个案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之间进行平衡的司法理念。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诉讼公正,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生效后,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已基本实 现公开。从现有的裁判文书公开情况来看,实践中裁判文书存在逻辑性不强,证据分析不足,法律适用说理不充分等情况,本 文以民事裁判文书为例,从说理的原则、说理的内容、说理的方法、说理的语言规则四个维度对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情况进行分 析,提出应当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裁判文书技术规范、法官责任制、裁判文书考评制度等方式,保障裁判文书说理公开。  相似文献   

18.
在理论界 ,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性质的争论一直为学者们所重视 ,因为它关系到目前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民事证据有关规则的建立。笔者认为 ,举证责任在性质上应为法律所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认讼义务。第一 ,在民事诉讼中 ,举证责任性质上既不是当事人的一项负担 ,也不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第二 ,举证责任在性质上应为当事人的一项诉讼义务。由于举证责任性质在理论界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 ,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对此进行一些必要的探讨和阐述。  相似文献   

19.
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依据合同或法律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债的这种法律关系主要反映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权利的实现要通过民事义务的履行,民事义务的不履行,就会发生民事纠纷,引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债务案件要查明债的不履行原因和程度,本文从审判实践的角度,对债的不履行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现代民事再审原理论——兼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再审作为既判力原则的法定例外,是对法院既判案件的再次审判,以纠正在诉讼程序上有重大违法或裁判基础资料有严重缺陷的确定判决和生效裁定,为当事人提供最后的诉讼救济机会。民事再审原理包括民事再审的本质和目的、民事再审之诉的标的、与既判力原则的关系、再审之诉的要件和再审程序的基本构造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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