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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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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度转型时期日益复杂的生活态势,必然导致不断有新的犯罪进入刑法规制范围,但我国97刑法立法上犯罪的增设却未能收到预期效果。犯罪的多样化似应带来刑罚的多样化,但这种"以罪定刑"的思路并未从根源上揭示罪刑关系,故无法解决我国现实问题。深层次分析:犯罪的应受刑罚处罚性的本质特征内含着"以刑定罪"规律,该规律的客观存在使得无论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刑罚的具体形态都决定着犯罪的内涵和外延。对该规律的认识和自觉运用,必将引起对罪刑关系的重新调整——在当前国情下刑罚应该限制于以自由刑为主的刑罚体系而不应扩大到罚金刑;凡以财产方式能够有效承担的法律责任,则应统统划归行政或民事责任范畴。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的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并未实现立法目的,具体表现为单位犯罪认定条件形式化、单位成员刑事责任轻缓化、定罪程序失范化。单位犯罪的制度功能异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单位行为的评价不充分,抹煞了单位作为独立责任主体具有的规范意义。单位犯罪不能为单位成员犯罪替代责任,应从单位自身固有的特征重新设计评价标准。在规范层面为单位塑造独立的行为和意志,赋予单位和自然人同等的犯罪主体地位,不仅符合立法解释的精神,而且前述实践问题也能随之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3.
中国死刑替代措施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在立法上替代具体犯罪法定刑中的死刑的刑罚措施.其价值和意义体现为:在立法上废止具体犯罪死刑的情况下,使对该犯罪的刑事制裁仍维持在相当严厉的程度,以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在要求,并在客观上适应削减死刑罪名乃至逐步废止死刑的实际需要.未来在立法上替代死刑的刑罚措施,主要是无期徒刑(终身监禁)和长期自由刑.应从立法上革新和完善现行刑法典所规定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数罪并罚、减刑、假释等制度,建构合理的死刑替代措施,以适应未来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并逐步全面废止死刑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生态犯罪的刑罚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人类以大自然的主宰者自居,向大自然展开了索取与剥夺的持久战.随着人类对生态环境重要性认识的深入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不断反省自己污染环境、破坏自然的行为以及对策.然而,在传统的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影响之下,传统的刑罚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甚微.鉴于此,应在以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这一新的价值理念指导下,改变现有的生态犯罪刑罚手段.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适当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生态刑罚经验,在我国刑罚中增加资格刑、行为刑等一系列适合生态犯罪的刑罚种类.同时,根据生态犯罪获利性的特点,增加罚金刑的适用力度,将罚金刑提升到主刑地位,与其他主刑并科适用.在适当调整各类生态刑罚手段的适用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全新的生态刑罚体系,以期对保护我们身边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公司、企业犯罪的附随后果,会对公司、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营资格形成不同程度的限制,其效果与针对自然人犯罪的从业禁止制度类似,严厉程度甚于对单位犯罪适用刑罚的罚金。虽然公司、企业犯罪的附随后果由行政手段实现,但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应当结合刑法学、行政法学以及宪法学知识予以研究。在司法实践中,应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目标——“保企业”角度出发,在对合规企业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后,可以建议行政机关不再适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对被定罪的公司、企业,在其合规整改后,行政主管机关可对其不适用限制、剥夺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或保安处分措施。  相似文献   

6.
论追诉时效在我国单位犯罪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单位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证券、金融、税收、商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成为单位犯罪行为频发的重点领域.由于我国的刑法理论长期以来一直否认单位的犯罪主体资格.因此对单位犯罪的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与细致,只是简单地将对自然人的相关理论套用在单位犯罪之上.单位犯罪究竞有没有追诉时效,如何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期限等问题,一直没有引起理论界足够的重视.而我国刑法的现行规定在对单位犯罪追诉刑事责任时却没有可操作性.使得现有的相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无法针对单位犯罪发挥实际作用.而时于此问题,国外的刑事法律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因此,很有必要从我国单位的现状出发,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充实现行的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刑事法律中明确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确定追究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单位犯罪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独立的追诉时效制度,以使时效这一重要的刑罚消灭制度在单位犯罪中也能够同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我国尽管对受贿犯罪保持着严打高压的态势,但犯罪势头依然不减,并呈现犯罪立案数量和收受金额上升、"三机关一部门"为犯罪重灾区、犯罪主体日趋复杂、犯罪形式更加多元、犯罪追诉难度大等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有受"官本位"思想影响、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受贿罪立法有缺陷等因素.基于此,为了有效地预防和遏止受贿犯罪,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创造预防和遏止受贿犯罪的前提条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行为;完善检察体制,将检察机关的独立司法权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相似文献   

8.
龙在飞  张勇 《社科纵横》2012,(10):57-60
中国刑法在受贿罪刑罚的配置上存在不少问题与漏洞。在受贿罪所配置的刑罚中应当废除死刑,提高自由刑的最高刑期,提高假释、缓刑的适用率,进行行刑的社会化改革,增加适用罚金刑和资格刑并对资格刑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金融犯罪刑罚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时期,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金融犯罪的数量逐渐上升,国家对金融犯罪适用刑事处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金融犯罪的发生。在对金融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处罚的时候,除了应当遵循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外,还应当考虑金融犯罪的特点,遵循谦抑性、适度轻缓、公私权利平等保护、经济性、人本主义等项原则,以确保对金融犯罪定罪量刑的准确、适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刑罚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10.
英国刑法的现金追缴制度,对于着力构建我国洗钱犯罪收益的追缴制度,以及有效追缴现金收益与顺利开展国际合作颇有裨益与启迪.由于我国目前尚存立法粗疏、概念模糊、规范笼统、范围有限与程序缺失等立法问题,有必要完善现行刑法典中的实体与程序规范,以明确我国洗钱犯罪收益追缴的法定条件、广泛对象、确定数额与便捷程序等条款.关于实体法规范,不妨将没收单列为非刑罚的强制处分措施,并列明可追缴现金等没收之物的具体种类、适用范围、法定条件或数量限制等内容;关于程序条款,建议明示法院的执行机关地位、增设未定罪的没收、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的司法审查,并全面建立合理务实的善意第三人之权益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1.
出罪与入罪是刑事立法定罪问题的一体两面。在刑法的历史发展中,社会危害性始终是决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最基本的标准,社会危害性具有出罪和入罪的功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确立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立法者运用刑事立法权确定犯罪圈的活动应当是双向的,既包括入罪,即犯罪化,刑罚化;也包括出罪,即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刑事立法之出罪与入罪的理论依据在于:刑法的谦抑原则、刑法的人权保障原则和相对罪刑法定主义。  相似文献   

12.
英国是网络信息化建设的先发国家,也是较早运用刑罚制裁网络犯罪的国家。英国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专门针对依赖型网络犯罪,而对利用型网络犯罪则交由传统刑法规制,这是其最鲜明的立法特色。《计算机滥用法》是英国制裁网络犯罪的基本法律,《警察和司法法》《严重犯罪法》等法律是修正性法律。英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在罪名创设、罪状构造、刑罚配置等方面均有值得镜鉴的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不少需要反思的地方。对照英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经验和教训,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应当继续坚持重在规制纯正网络犯罪的立法方向,重新设定计算机基本罪名的关系,并注意与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相协调。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立法领域的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立法是刑事法治的基础和起点.刑事法治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刑事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与现代化.审视当前我国刑事立法领域,有以下重大现实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一是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三是单位犯罪问题;四是刑罚体系的调整与完善问题;五是社区矫正问题;六是国际公约在刑事法领域的贯彻问题.  相似文献   

14.
朱兴 《社科纵横》2011,26(3):72-75
定罪情节是中国刑法"立法定性定量"模式的体现,是中国刑法的一大特色。以往对于定罪情节的研究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定罪情节是事实或事实情况,定罪情节应当是从具体事实中抽象出来的事实因素,而非事实或事实情况。定罪情节是犯罪构成要件之外的,在量上决定行为是否达到犯罪程度的犯罪成立要件。犯罪的成立=犯罪构成+定罪情节。所有的犯罪的成立都要考虑定罪情节,并不限于情节犯。  相似文献   

15.
现行刑法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惩治腐败分子的截堵性条款在价值层面上有存在的必要性,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不使以非法手段获取财产的行为人由于证据不足而逃脱法律制裁.然而,它在现实运作中却由惩治腐败的锐利武器变成了规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这种尴尬境况不仅仅是由刑法条文本身造成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目前反腐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与立法现状,需要修正本罪的刑法条文表述、扩大犯罪主体范围、适当提高法定刑、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同时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金融监管制度以及监督制约制度.最大限度地完善立法,实现立法本意,并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从而在严惩腐败的同时维护刑法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  相似文献   

16.
非监禁刑是在监狱之外对犯罪人适用的刑罚,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原因既有个人的,也有社会的,刑罚不是对抗犯罪的唯一的有效的手段,社会的文明要求刑罚应由严酷到缓和,由以监禁刑为主向以非监禁刑为主发展,这与中国传统“慎刑恤狱”的法律文化思想是相符合的,它是人性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节约刑罚成本的需要,也是实现刑罚目的需要,也利于罪犯重新回归社会,我国现行的刑罚是以监禁刑为主的重刑结构,所以,必须完善立法、加强司法,逐步实现刑罚的非监禁化。  相似文献   

17.
目前,刑法学界关于刑罚目的问题争论的主要原因在于刑罚理论基础的定位不清,即刑罚与行为中心主义、行为人中心主义的关系不清.传统刑法关于刑罚目的"报应与预防的统一"的界定仅仅是从行为中心主义理论出发的阐述.事实上,刑罚的理论基础应当是行为中心主义和行为人中心主义的统一.犯罪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为中心和行为人中心主义的统一.刑罚的理论基础研究应从刑罚的设定--量刑、刑罚的执行--惩罚两个方面分别进行,不能混为一谈.量刑与犯罪具有质的同一性,亦应以行为主义为中心和行为人中心主义作为理论基础,而惩罚则只能以行为中心主义理论作为基础.混淆量刑、惩罚与行为中心主义、行为人中心主义的关系就会使刑法理论、立法建构出现问题.  相似文献   

18.
敲诈勒索罪不应以数额较大为唯一的定罪标准,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也应构成犯罪。对于多次敲诈行为应当理解为一年以内三次敲诈勒索,且均未达到较大数额的情形。作为加重构成的其他严重情节应当如何理解,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应综合考虑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等因素进行认定,并避免重复评价。对于性质上属于敲诈勒索罪的累犯、共犯的情况,应严格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不宜作为本罪的加重情节。《刑法修正案(八)》对敲诈勒索罪增设罚金刑的规定,兼顾了刑罚衡平性要求与犯罪预防功能的发挥,具有合理性。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仍需进一步加重,使之提高到与盗窃、抢劫等犯罪相当的层次。  相似文献   

19.
法定刑配置是一项专门的国家立法活动,目的是建构犯罪与刑罚在质和量上的应然对应关系.因此,法定刑研究,在刑事立法理论中占有重要位置,我们许多学者一直给予较多关注.但是,我们的一些理论思考,立法实践与司法操作都有进一步细化的必要.对于法定刑配置根据,法定刑配置原则,法定刑配置模式等理论问题进行深层次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和必要的.从立法层面的角度,法定刑配置原则应立足于对现行刑法典的分析基础,对法定刑配置过程中,从价值论角度,应遵循的谦抑性原则、罪行法定原则、罪责刑相统一原则、系统性原则,从而实现在法定刑配置中犯罪与刑罚关系达到均衡、合理、科学.  相似文献   

20.
法人犯罪先是见诸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现在也开始为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所确认.虽然两大法系在这一问题上立场已逐步趋近,但是由于其固有传统的差异,两大法系关于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的依据、内容和适用刑罚上仍有许多可比可鉴之处,这种比较研究的结论又可以为完善我国有关单位犯罪的刑法规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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