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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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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权是维护人之尊严的依据,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臻造人之尊严和价值,一般意义上而言,人权意识的培育需要人权教育,人的尊严素养之养成也需要人权教育。人权教育的核心意义即是通过人权知识的传播让受众在彰显人的主体性基础上生塑人性尊严素养。尊严素养作为现代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以"尊重"为核心,隶分为"自尊"、"他尊"两个向度,以实现尊严的价值,亦即人之为人的自在和喜悦为终极鹄的。  相似文献   

2.
实现人民梦,根本在于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尊严。人的尊严具有丰富的内涵;人的尊严是实现人民梦的价值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实现人民梦就要敬畏和关爱生命,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构建公正和谐的社会关系,提升思想品德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人的生命尊严、人性尊严、人道尊严、人品尊严、人格尊严、人权尊严。  相似文献   

3.
实现人民梦,根本在于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尊严。人的尊严具有丰富的内涵;人的尊严是实现人民梦的价值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实现人民梦就要敬畏和关爱生命、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构建公正和谐的社会关系、提升思想品德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人的生命尊严、人性尊严、人道尊严、人品尊严、人格尊严、人权尊严。  相似文献   

4.
人性尊严:作为民生之本的宪法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尊严、不羞辱是人性尊严的具体体现,人性尊严是宪法权利的基本内核。民生之本首先在于人应该有尊严地生活、工作。没有尊严便谈不上民生。我们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必然要求我们的宪法应当给予人性尊严以应有的基础性地位,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5.
论人性尊严的伦理价值及其宪法意义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尊重“人性尊严”作为一项基本的伦理原则,其意是强调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人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内在价值或尊严,必须加以尊重与保护。二战以后,“人性尊严”纷纷入宪,开始逐步由一个文化、宗教和伦理上的概念转化为一个法律用语。“人性尊严”作为最上位的宪法性规范和价值理念,不仅是基本人权之一,而且也构成了现代法律的内在核心精神。  相似文献   

6.
尊严是关乎人的主体性和自我价值的一种范畴。卢梭从人的自然天性出发来探讨人的尊严,主张人天生就具有自主自觉的能力,天然享有普遍的平等与自由。随着人类由原始状态向"文明社会"的演进,人的尊严也经历了复杂的变化,最初人人普遍享有的平等自由的人性尊严遭到破坏,而卢梭一直积极地寻求一条解放人类天性,重新树立起人性尊严的道路。《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所蕴含的社会契约和自然教育的思想便是卢梭重建人性尊严的途径。其对平等和自由的永恒追求、对现代性批判的启蒙和主权在民的价值理念有着深远的历史影响。  相似文献   

7.
在人的尊严问题上,佛教和基督教有各自的表述,佛教从佛性角度确立对此主题的观点,这是从人性尊严角度讨论人的尊严,由于人人先天具有佛性,人人生而具有人性尊严,因而,人与人之间也是生而平等的,所谓的社会差异都是外在的。在由此种尊严而平等的基础上,佛教提出处理人与自我关系的自信原则和处理人与他者关系时的恭敬原则。基督教对于人性尊严的讨论有两重性,一方面,人因为是被神依照其自身的形象而创造,具有神的荣耀,而具有人性的尊严,另一方面,由于人类始祖滥用了神赋予的自由意志而选择了犯罪,此种原罪又损害了人性的尊严。也许从佛教的角度,可以对此有不同的理解,但基督教有其自身的解释传统。  相似文献   

8.
人性尊严是人权的最高价值,也是人权保障的核心,更是国家赖以存在的根本。人性尊严倡导只有人才是终极关怀,人决不能沦为国家或他人的手段或工具。人性尊严逐步演变为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后来成为行政法的一项原则。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是贯彻该原则的制度保障。法国"投掷侏儒"案使人们认识到,法院可以不直接适用宪法中的相关条款,通过发挥其司法积极主义立场去拓宽行政法中抽象条款的含义来维护人性尊严。  相似文献   

9.
本文论述了儒教理论与儒家学说的关系 ,指出 :在儒教的理论中 ,人的尊严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 ,但在儒教的实践或中国历史中 ,人的尊严却受到极大的轻贱和贬损 ,其根源在于制度缺陷 ,即缺乏保障人性尊严的制度 ;在基督宗教理论中 ,由于指出了人性的堕落 ,所以人性尊严的地位似乎不如在儒教之中 ,但在基督宗教的实践或西方历史中 ,人性尊严却较有制度保障并逐步改善 ,这种表面矛盾内含着深层的一致性 :正因为人有罪性 ,所以要靠制度来制约权力。文章强调 ,圣俗分开的抽象理论导致了张力互补的制度安排 ,这应是我们注意的焦点  相似文献   

10.
人的尊严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既是人权的核心,也是宪法追求的最高价值。非经正当途径要求公民自证有罪或无罪实际上是对人格尊严的隐性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会造成了公民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与宪法保障人的尊严精神相悖。把人的尊严确立为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终极目标,是对公民人格尊严进行保护和救济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论其种族、性别、社会地位均应享有的权利,任何社会或政府不得任意剥夺、侵犯。因此,人权教育本质上是关乎人类尊严的教育。通过人权教育,加强对人权的意识、了解、尊重、包容,从而致力于人权文化的建立,共同推展人类和平与繁荣。联合国大会于1994年12月通过了第49\184号决议,宣布自1995年1月至2004年12月为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决议提出:“人权教育应定义为:努力开展培训、  相似文献   

12.
人权教育是“以传递知识和技能以及端正态度的方式,发展培训、传播和宣传努力,旨在树立起普遍的人权文化,这些努力均致力于:增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及尊严;促进所有民族、土著人以及种族、民族、族裔、宗教和语言群体之间的谅解、容忍、男女平等和友谊……”(《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1995—2004)》)在这个背景下,人权教育在我国正成星火燎原之势。但是,人权教育现状与国家建设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需求和人民的期待还存在较大距离。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社会,生存权是一项受国际人权公约保障的基本人权,并在大部分国家已实现了宪法的明文化保障。生存权缘于“以人性尊严与个人基本价值为中心”的实质宪政国家的要求,体现了宪法的基本价值,在制定及适用法律、法规时,悉应加以遵守。税法整体秩序所表彰的价值体系与宪法的价值体系亦必须一致,在税法上不得侵犯人性尊严,危害纳税人生存权。  相似文献   

14.
基因权利是以基因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种基本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基因权利,研究基因权利存在背后所隐藏的价值与依托是非常必要的。基因科技对人权的冲击是基因权利产生的原因;对人性尊严的保护是基因权利产生的前提;基因利益的诉求是基因权利产生的基础。正是在人们对人性尊严的保护、基因利益诉求以及基因科技对人权的冲击的基础上产生了基因权利。  相似文献   

15.
人权教育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人权教育的宗旨是以实现人真正的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和谐人际关系。促进和谐校园构建的人权教育必需尊重学生的个性自由,培养学生的人格,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制定合人权性的规范制度。  相似文献   

16.
具体人性——人权与宽容的新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要列出宽容概念的种类,并概述人权与实际(或具体)人性之间的关联以及实质性的相互关系,基于针对人权的进一步区别、历史修正以及人权阐释的发展的评论,勾勒出人权从保护性人权向供人分享和有积极创造性的人权的发展历程,并提出与标准的法定人权相比,供人分享和有积极创造性的人权是对伦理上的真正尊严的主张,是一种道德人的准权利。因此,用“具体人性”和对具体人性的实际描述真正代替仅仅沉湎于人性和人道的相当抽象的观念,这在所有的人权教育中都是最重要的。  相似文献   

17.
人的尊严是教育的根本出发点,但在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的影响下,居于学校教育主导地位的接受式学习,正离教育以人为目的的本质愈行愈远。为促进学生有尊严的学习,研究性学习应运而生。基于康德"人即目的"的尊严观,研究性学习以成人为本,在承认并尊重学生学习方式的个性化和多样性的同时,更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凸显,理性精神的张扬和自我价值的追求。  相似文献   

18.
尊严需要教育的启蒙,进行任何形式的尊严教育工作的前提是必须对何谓尊严教育从理论上作出清晰的界定。尊严教育以引导个体自觉、理性捍卫人的尊严为基本目标,即通过各种方式有意识地引导个体平等尊重人的人格和合法权利,以保障人的尊严;通过各种方式有意识地引导个体不断进行道德完善和自我创造,以提升人的尊严。尊严教育以培养人的尊严意识为中心任务,即培养人在观念和行动中理性的尊严意识。尊严教育以构筑一切教育的灵魂为价值定位,即渗透到所有教育活动之中,并将“捍卫人的尊严”落实为一切教育活动的最高原则和限制性原则,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尊严教育的主要渠道。  相似文献   

19.
本文的主题是想探索人权的基督教神学基础.<圣经>里就存在着人的价值、尊严和人权.近代资产阶级学者对圣经另类解读,开启了西方人权理论的主流法律理念.新教伦理与西方近代人权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现代天主教教义则为当代人权理论提供了一种神学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20.
在法西斯统治之下,人被异化为国家实现权力集中的手段,进而成为被独裁者操纵的暴力工具,“国家尊严”“民族尊严”成为践踏个人尊严、实现独裁统治的道义力量和煽动口号。在当代法治中,“人的尊严”是人类汲取战争教训的积极成果,并已成为国际法准则和许多国家的宪法原则,成为所有人权的价值依据和伦理基础。国家尊严与人的尊严之间是一种既相得益彰、又相互拮抗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对法治国家和公民行为都具有指导意义,警示我们既要维护国家尊严,也要严格保护个人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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