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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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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权救济与符号圈地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商标的形式是符号,但只有作为市场信誉指代的符号才是商标。商标法的宗旨是保护市场信誉,而非保护虚空的符号。我国出现了严重的符号圈地现象。所谓“符号圈地”,即以商标权之名,行符号垄断之实。主要表现有两类:1.注册中的符号圈地;2.权利行使中的符号圈地。我国商标权救济制度的四大缺陷,是纵容符号圈地的制度根源:1.对商标注册效力的过度迷信;2.对商标使用效力的过度漠视;3.对符号价值的错估;4.对“商标使用”和“符号使用”的混淆。只有通过商标权救济制度之重塑,使符号圈地者无利可图,才能真正遏制符号圈地。  相似文献   

2.
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不同条件下分别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滥用或不正当竞争,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并加以制止.  相似文献   

3.
商标权用尽规则对商标权人在已售商品上行使商标权加以限制,旨在协调商标权与所有权并存于同一商品所导致的权利冲突,保障商品自由流通。经营者将商标权人合法投放市场的商品经重新包装、加工、翻新后使用原商标再行销售的行为,会破坏商标与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有损商标的来源识别和品质保证功能,因而不能必然适用商标权用尽规则;但在商品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且商品的真实信息被充分披露的前提下,适用商标权用尽规则并不违背相关理论和制度初衷。  相似文献   

4.
商标抢注行为对原权利人造成困扰,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厘清商标抢注的概念、分类和性质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商标抢注行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商标制度的漏洞存在、对商标权保护不力以及行为人的利益驱使和心理依赖等几个方面。为避免商标抢注行为的发生,应增强商标法律意识,实行防御性注册的保护策略;改进制度设计,提高商标抢注的成本;完善商标立法,对商标抢注的法律界限重新划定;完善商标立法.对商标抢注的法律界限重新划定等.  相似文献   

5.
大型商场是商家云集地,商品繁多,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较高信誉.大型商场如果发生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并严重损害商场在消费者心中长期积累的信誉.大型商场必须重视商场内商标专用权的管理,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本文从大型商场商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大型商场商标侵权的根源,应对商标侵权的风险管理,大型商场防止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途径等方面,探讨了大型商场应更多关注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管理与保护.  相似文献   

6.
商标圈地运动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掀起了一股商标圈地运动的不良风气: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圈占大量有市场潜力的商标,以达到高价出售或阻碍他人使用的目的.商标圈地运动违背了保护商标权的机理,浪费了社会资源,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是我国商标注册实践中的一个恶性肿瘤.商标圈地运动的制度根源,在于我国现行商标制度中对商标注册的偏好和对商标使用行为的忽视.为了防范商标圈地运动,我国应当在维持注册是取得商标权基本方式的基础上,强调商标的使用,并重构我国商标注册条件和商标使用要件,更新商标救济理念.  相似文献   

7.
论近代中外首次商标问题谈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02年以前,中英两国在对商标的认知和商标法律制度的建构上,差距十分明显。20世纪之初,随着中西经济交流的进一步发展,中英商民之间的商标纠纷问题凸显。为使英国在华商民的商标权利通过条约的形式得以固定,在1902年的商约谈判中,中英之间就商标问题进行了谈判,本次谈判留下了两次重要的会议记录。此为近代中外首次关于商标问题的谈判,而这次谈判中双方就商标问题所达成的部分条款,对中英两国均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就英国方面而言,通过条约使中国按英国的要求建立商标法律制度,以将中国纳入业已形成的国际商标法律体系,有利于英国长期占领中国市场及维持竞争优势;就中国而言,中外关于商标问题的首次谈判,对中国近代的商标立法,商标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商标观念的提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中国商标法律制度近代化的进程,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近代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建构方向。  相似文献   

8.
曹云野 《理论界》2007,(2):97-98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之所以产生争论,主要原因在于对权利和侵权行为两个概念缺乏科学的认识.同时也因为对商标权本身没有完整的理解。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既是对商标权人利益的侵害,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从该行为的结果意义上来说,是一种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9.
认证标志用以识别不同的认证标准组合体系,其法律属性为标志化的服务名称。认证标志要构成商标,必须是特定认证服务的专有名称,而非同类认证服务的通用名称。各国商标法对认证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模式,集体商标权、证明商标权和普通商标权模式。证明商标本质为一种特殊的服务商标。应在保留和完善一些特殊规则的基础上,以服务商标的理念改造我国的证明商标制度,以保护构成商标的认证标志。  相似文献   

10.
王永强 《学术研究》2001,4(12):136-139
任何标识,如果脱离了商品,充其量也只有美学上或版权法上的意义,它无法获得商标法上的保护,当然它也难以侵犯别人的商标权,或者说它对商标存在侵权不能.商品是确定和产生商标权的基础,因为商标的生存和发展依附于商品的生产和发展;商标的自我约束功能要求商标必须依附于商品;商标法的发展进一步证明商标对商品的依附性.而域名只起到地址的作用,它不依附特定商品,也不与特定商品相联系,因此没有侵害他人商品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耿建 《学术探索》2008,(2):86-90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拥有中国民族商标品牌的商品也大量涌入世界市场。为了保护我国宝贵的民族商标品牌资源,我国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加紧民族商标的海外注册,运用多种有利的法律规则保护我国民族商标不受侵犯;在合资企业中高度重视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问题,牢牢掌握商标权;通过立法和行政机构规制恶意收购民族商标行为;打击各种侵犯我国民族商标品牌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2.
商标淡化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淡化是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标识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损害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由于我国商标立法上的欠缺,应在《商标法》中增加关于商标淡化的定义,表现形式、认定方式及其法律救济等法律规定,从而完善我国商标制度,以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传统认为,商标与商誉具有密切的联系,这一认识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在于商标是商誉最佳的指代工具、保护商标是保护商誉的重要方式,而且商标与商誉在经济价值上紧密关联.但是商标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如反向假冒、反向混淆、商标淡化等行为以及商标可以独立于商誉转让的现象给这种紧密联系理论带来了挑战.由此看来,商标与商誉是可以区分的,其理论基础是在于商誉并非来源于商标、商标权的取得更非来源于商誉、商标也无法表现商誉.充分认识商标的独立价值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商标法实践中的种种新现象.  相似文献   

14.
晚清时期的涉外商标侵权纠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甲午战争之后,随着中外贸易的进一步拓展及洋商在华企业的开办,华商和洋商之间的商标纠纷问题逐渐彰显,并成为清末华洋交涉的焦点之一。这些形态各异的商标侵权纠葛,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了当时中国商标立法和商标保护在制度层面的缺失,以及民间商贸系统商标观念之淡漠,但在深层次却是当时西方商人冀图藉商标问题压迫中国民族企业和垄断中国市场的一种表征。纠纷的产生与解决,在相当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早期的商标立法活动,并对近代中国民间形成商标法制观念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5.
关于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注册原则,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商标法》考虑了未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正当权益,但立法对未注册商标保护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扩大《商标法》的范围,对未注册商标予直接的保护,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在1年内优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规定未注册商标人的继续使用权利,赋予商标局在审查注册申请阶段和核准商标转让阶段,主动驳回商标恶意注册或者商标转让申请的职权。  相似文献   

16.
李娟 《学术界》2011,163(12)
对于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美国分别在《关税法》、《Lanham法典》以及《版权法》进行了规范,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商标的平行进口.但是,当该平行进口产品是由美国商标权人在国外的关联公司制造时,美国法院依据《关税法》和《Lanham法典》原则上允许该关联公司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并进行销售.同时,当该平行进口产品的包装受到《版权法》保护时,美国商标权人也可据此阻止部分平行进口产品的进入.目前,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未对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可部分借鉴美国的做法,不应一律排斥平行进口,可在附加必要限制条件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允许平行进口.  相似文献   

17.
董葆霖 《学术论坛》2007,(4):113-116
《商标法》通过保护商标专用权来规范市场的正当竞争。因此,《商标法》进一步完善的意义重大。《商标法》修改应在以下目标框架内进行: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缩短商标注册周期;服务经济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商标市场竞争力;强化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完善商标注册和行政、司法保护程序;完善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突出商标注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明确法律术语的确切含义,改革和简化程序,缩短商标注册的周期;理顺和完善商标法律;取缔与《商标法》相冲突、与《立法法》相违背的部门规章。  相似文献   

18.
商誉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会计学、经济学商誉概念的考察及借鉴,可以界定商誉的法学概念.在此基础上,澄清对商誉与商号、商标关系的模糊认识:在逻辑上,它们是并列关系,各有其价值,商号、商标的价值不应该涵盖商誉的价值,反之亦然;而在哲学上,它们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商号、商标的价值来源于其作为形式的区别功能,与商誉的价值来源不同;与姓名对应,商号和商标是区别性标识,名誉和商誉是主观评价.据此,本文指出我国商誉法律保护制度在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发挥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地理标志权与一般商标权之权利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应采商标法模式,用证明商标从积极方面使地理标志权得到行之有效的保护。同时,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从消极方面作为补充;对于历史遗留的一般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的冲突,应依据照顾在先权利下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个案审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20.
域名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具有全球唯一性和绝对的排他性,与商标同具有标志作用,而且蕴涵商业价值.目前,域名和商标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核准注册,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两种制度之间"缝隙"的存在使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不可避免.对于权利冲突的法律救济,通常采取事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避免以及诉讼、仲裁等事后补救程序予以协调解决.域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预防制度构建包括设立域名注册续展申请制度、确立域名注册审查制度、规定商标权人的异议期限、合理限制商标权人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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