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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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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先权并非担保物权,不仅仅因为优先权导源于社会政策,更因为优先权和担保物权在本质上并不相同.优先权根植于社会政策,本质上为所依存的债权所决定,有自己独立的产生存在依据、价值和功能.  相似文献   

2.
本文继优先权概念、源流、种类之后进一步研究优先权之序位、要件、效力及其限制,在系统比较中国古代优先权和欧洲大陆优先权体系与价值基础上开掘优先权制度之固有资源,特别是对传统中国之亲邻优先权之效力、要件及其保护机制进行梳理,从而对其价值选择、文化机制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就学界相关偏失、误解进行矫正、阐释.  相似文献   

3.
工资债权作为一种保障社会个体基本生存需要的债权,大多数国家均赋予其特定的效力,即优先于普通债权,甚至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但工资优先权在各国有着不同的立法例,也有着不同的性质.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工资优先权是具有法定担保性质的债权优先权.即使我国未来民法典确立独立于典型担保物权制度的优先权制度,工资优先权基于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也仍然应定性为债权优先权.至于未来工资债权是否优先于担保物权的争论结果如何,工资优先权的债权优先权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  相似文献   

4.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使各种债权公平获得清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优先权制度就是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实践中,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的创造.我国法律对优先权制度的规定还很不完善,且对其性质还存在诸多争议,因此人民法院的民商审判中对于优先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往往引起争论,也引起了不少人士的关注.由于物权实行物权法定主义,优先权在法律规范中实际上处于无名无实的地位,这种情形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优先权即先取特权的性质特征出发,综合担保物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学说,力图澄清优先权的性质,并对我田法律中优先权制度的建立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建设工程优先权是优先权的一种,由于我国民法没有对优先权制度进行完整规定,目前建设工程优先权体现在《合同法》第286条。从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定性、登记与建设工程优先权产生的时间和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功能来看,本文认为建设工程优先权具备了立法基础,应纳入统一的优先权民事立法,并对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提出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6.
海事优先权制度是海商法上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是调整各国海事贸易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南非海事优先权制度具有多元化的法律渊源,但英国法的影响远远大于其他法律,在司法判例中,多项海事优先权纠纷,法院要直接适用英国法处理,这对合宪性是一大挑战.南非海事优先权的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不利于抵押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也与海事优先权制度的国际发展趋势相背离. 由于海事优先权制度识别程序的复杂性,使其认定充满着不确定性.我国与南非进行海事贸易交往时,对此应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趋利避害,切实维护我国海事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优先权是一项传统的担保物权,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后经法、日等国民法加以继承完善,逐步发展为一个由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组成的完整物权体系。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优先权制度都有规定并不断发展。笔者认为宜将独立的优先权制度规定于物权法中,成为与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并存的一项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基于复杂的优先权人、普通债权人和债务人企业之间以及不同种类优先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以优先权配置和调整为核心代表的破产债权顺序的分配制度成为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的重大争议。围绕立法论和解释论的论争主要集中在:非典型担保、人身损害侵权、环境损害等债权优先权的创设;破产优先权与担保物权别除权的协调;职工债权优先权的强化及质疑和税收债权优先权的限制等四个方面。合理配置优先权人与债务人企业、普通债权人之间的利益,不能仅以弱势群体或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应以破产法确立的宗旨和理念作为体系衡量的尺度。  相似文献   

9.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产生之初就是国外优先权。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产生了以国内首次申请为基础之优先权。区别起见,以国外首次申请为基础之优先权称国外优先权。国外优先权之取得须符合法定条件,优先权之期限因在后申请对象之不同而不同。新版《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充了国外优先权规则,为专利的国际申请提供了更多便利。  相似文献   

10.
论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优先权是各国海商法均予承认的一项法律制度 ,对衡平海事债权人间之利益关系 ,具有难以替代之作用。但由于人们对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存在认识分歧 ,导致各国关于船舶优先权内容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对船舶优先权作用的有效发挥殊有阻碍。因此 ,对船舶优先权法理基础的研究已经成为我们认识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前提性问题。本文在比较两大法系立法与学说对船舶优先权法理基础的阐释的基础上 ,从船舶优先权的基本理念、立法理由和制度价值等三方面出发 ,探寻船舶优先权的法理基础。并得出船舶优先权是立法者以实质平等为理念 ,基于公益、共益和衡平之理由而规定之法律制度 ,其立法目的在于保证航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主持公平、表达正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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