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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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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静 《现代妇女》2014,(8):104-105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已成为亟待完善的一个突出问题。因为随着承包主体逐渐变化,土地资源逐步减少,加之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继承承包规范本身存在不科学、不便于操作执行的现象,涉及承包继承的纠纷越来越多。土地承包制度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固定、无限制,就无法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其继承问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2.
张万里 《现代妇女》2013,(10):64-64,71
法学家们对债权与物权区分本身的科学性提出了置疑,于是出现了“物权债权化,债权物权化,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并非绝对,而是具有相对性,二者在诸多情形下有交错,渗透乃至融合的现象”等说法和理论.造成现今债权与物权界线模糊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债权与物权区分的科学性与否,而在于我们没有找到物权与债权的根本区别,没有找到二者之间的根本的恒定不变的量.  相似文献   

3.
孙雷 《科学发展》2014,(5):60-68
上海深化农村改革应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的"三类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着力保障农民的"三项权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着力盘活农村的"三块土地":农村承包土地、农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着力完善涉农的"三项制度":农产品价格形成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三项水平":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4.
物权是一个纯法律学术概念,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然而,正如一份在普通民众中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一系列生疏的词汇令人难以理解。以下是对物权法中几个基础概念的解读。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一种最充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其中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指在借贷、买卖等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履行债…  相似文献   

5.
在三权分置政策的背景下,土地承包法中原有的产权结构也产生变化,土地所有权项下有分为两项权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然而土地经营权是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产生的一项新设立的权利。土地经营权是指农民在继续享有农地的承包权的前提下,基于个人意志,将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权能转让给第三人,并且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为其权利作出限制。其产生从设立之日起,就具有市场化的色彩。作为一项用益物权的土地经营权,依照土地经营权人自己意思表示转让和设立担保。土地经营权人以不动产抵押的方式担保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6.
物权变动的原因很多,其中因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是比较特殊的情形之一。此种物权变动的形式属于法定的物权变动,是政府的一种行政强制性行为。为了弥补征收带来的相对不公平,这种物权变动模式与补偿存在必然联系。  相似文献   

7.
土地发展权是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现有用途或者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权利。土地发展权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对此国外已有较成熟的实践。考虑到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应在土地权利体系中创设独立的可转让的土地发展权,通过将土地发展权制度引入征地实践来保障农民的土地产权和保证国家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并整合整个制度环境,提升土地征收制度的绩效。  相似文献   

8.
范远洪 《职业时空》2008,4(8):115-115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具体的土地承包制度却几乎一成不变,虽然《物权法》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物权范畴,但农民的土地利益并未因此得到更充分有效的保障。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必须结合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实施的现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并考虑到农民本身的法律意识水平等进行综合设计。  相似文献   

9.
董石 《现代交际》2011,(12):25-25
通过对现有的法律和实际生活的调查、分析,目前我国利用土地的方式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乡村企事业建设地使用权以及一向为学者所忽视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而对客体的另一内容房屋的利用方式则主要表现为典权,尽管典权这一形式未为人们所重视。从这些利用方式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对土地用益物权类型的划分主要是依据土地所有制和土地的用途。从严格意义上讲,所有制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我们应让其回归到其本来面目所有权上来。所以,重新认识我国用益物权的类型划分依据和法律地位十分关键。  相似文献   

10.
国家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对确保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实行严格的物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就应当建立一种完备的承包土地“登记发证管理体制”。本人就构建城乡土地登记管理新体制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1.
为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对土地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必须对土地环境产权进行科学的界定.本文在明确土地环境产权的主体和客体的基础上,提出了保障我国土地环境产权运行的几点措施.  相似文献   

12.
甘肃地处中国西部内陆,是农业占比重很大的省份之一,人均耕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自然环境差、土地贫瘠、农村土地分散、生产力水平低、土地利用率不高.这一特征在陇中黄土高原贫困山区表现得更为明显,这里的土地流转速度不是在加快而是处在停滞状态,这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相适应.通过对陇中黄土高原贫困山村——吉山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分析,认为贫困山区在土地流转的萌芽阶段,村级组织启动流转土地,要因地制宜引导并发展适合本地的产业,从提高农地效益着手,培育土地需求主体,使土地流转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化,让农户有较高的流转收益,提高农户自觉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建立起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提高土地流转活力,实现多方共赢.  相似文献   

13.
海南省加强土地监管又有新举措,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土地执法共同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建立建设用地共同审核制度,加强土地联合执法监管,以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相似文献   

14.
浅谈土地整理项目区选址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多地少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新形势下,如何有效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问题.事实证明,土地整理由于其产生的良好效能,已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推手.现阶段,土地整理实行项目申报制,即项目申报单位以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来确定土地整理项目的申报.  相似文献   

15.
海南省加强土地监管又有新举措,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土地执法共同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建立建设用地共同审核制度,加强土地联合执法监管,以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相似文献   

16.
[微观点]:土地使用者非法攫取了利益,却不用为土地污染承担责任,消费者既是毒土地的受害者,又要为修复毒土地来埋单,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亟待以法律形式厘清土地污染权责,改变肇事主体"高收益、零风险"的悖论,让"谁污染、谁治理"落到实处,从而树立人们对于土地生态的敬畏,遏制"毒土地"的蔓延。  相似文献   

17.
为了解西藏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状况,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采用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在昌都地区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层次较低;流转土地用途逐渐多样化;流转主体比较单一;缺乏专家学者推崇的股份合作方式;土地收益上涨较快;以及土地流转和利用地区发展不平衡。说明昌都地区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流转阶段,流转形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以及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足等问题,地方政府应从建立、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做好土地流转有关基础性工作,引导当地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陈群弟 《城市》2016,(7):45-48
面对土地资源日益紧缺、新增建设用地不足、土地利用冲突严重的严峻形势,存量规划建设成为破解土地发展困境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用地权利主体多、利益难协调、制度制约、政策体系不完善等原因,存量规划建设存在较大困难。整村统筹是存量规划建设的一个新探索,它以公共利益为切入点,引入市场机制,综合运用规划、土地和资金等手段,促进规划实施,完善城市功能,实现政府与原土地权益主体等多方共赢。笔者以深圳S社区整村统筹作为案例研究,分析土地整备利益博弈的基本流程,为存量用地开发建设提供参考途径。  相似文献   

19.
刘丽珠 《现代妇女》2014,(7):128-129
源于英美法系的信托制度,要在中国这片完全不同的土地之上开花结果,需要融入中国法律体系土壤中。在双重所有权与中国的一物一权相冲突、传统二元结构在中国物权行为理论缺失情况下不相融合的情况下,需要通调和信托制度与中国物权法体系的内在冲突,在还原信托财产权的一元独立属性基础上进行中国化解构,才能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产分配管理功能,实现信托制度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土地抵押足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使用权担保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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