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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官员"频繁复出凸显制度设计缺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自2003年非典时期开始,我国行政问责事件接连不断,各地纷纷出台问责办法,使行政问责制从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开始,逐步走向制度化.从近年来实施情况看,问责制确实达到了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促使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忠实履行职责的目的.但人们在肯定问责制的同时,对官员被问责后复出的程序也比较关心.一个时期以来,各地"问责官员"频频复出,而复出的程序又不公开透明,使人们对问责制的公正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产生怀疑.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问责制特别是"问责官员"复出机制,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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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的关键步骤,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分析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行政问责制的路径:加强行政文化建设,强化官员和民众责任意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明确行政责任;完善行政问责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人大和媒体的监督力度,扩大公民的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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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非典时期开始,我国行政问责事件接连不断,各地纷纷出台问责办法,使行政问责制从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开始,逐步走向制度化。从近年来实施情况看,问责制确实达到了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促使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忠实履行职责的目的。但人们在肯定问责制的同时,对官员被问责后复出的程序也比较关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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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存在着广泛的权力与责任问题。法定的决策者拥有相应的决策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行政领域实施的官员问责制就是公共政策制定中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实际体现。在具体的公共行政实践过程中结合我国的官员问责制,我们认为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实行官员问责连带机制,将权力与责任统一原则深入到政策制定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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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问责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近10年的实践中,问责制已经体现出了自身的重要意义,并不断朝着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向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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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日趋完善,但在实践过程中却会常常碰到制度伦理缺失、“问责”执行官员的道德伦理缺陷、问责主体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及咨询机构缺乏等瓶颈问题。因此,我国需通过加强制度伦理建设、树立“问责”执行官员的现代行政伦理意识、完善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和建立行政伦理咨询机构、追求问责氛围的伦理化等相关对策以致力于更好的发挥行政问责制的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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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时间,引咎辞职、官员问责等成了舆论关注的热点,政府官员问责制正在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但是,笔者认为,要想真正建立政府官员问责制,还必须对引咎辞职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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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责任政府的产物,官员问责制进入大众视野已有一段时间。通过问责来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责任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是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应有内容。而被问责官员的出路往往备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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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责任政府的不断发展完善,问责制作为一种责任追究的制度安排作用重大。在强问责的背景之下,官员的"乱作为"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不作为""懒政"行为却有所凸显。为了激发官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缓解问责制下的高压态势,需构建容错机制,平衡问责与激励。为此,要界定容错的类型,确定查错纠错的主体,明确可探索领域和授权性规范,为公民评判提供渠道,确定集体责任追究方式,同时与激励机制相融合,使容错机制真正起到激励官员改革创新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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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以试取第”打破了世袭制对官员选拔的垄断局面,其确立的考试选官制度因为公平公正公开性赢得了广泛赞赏,现当代各国的人事管理制度都对其进行了一定借鉴。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在借鉴的同时对考试内容和选拔机制等作出了本质变革,当前新的经济社会政治环境又提出了建立官员问责制、公务员聘任制等改革要求,是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对科举制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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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是为了使履行政府职能的公共管理主体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自实施以来,其控制成效和发展势头表明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但是,行政问责制的问责主体缺失、问责内容有失公正、问责标准不明、问责程序不科学,尤其随着问责官员悄然复出,人们对问责制的可信度提出质疑,从而也表现出了其存在明显的合法性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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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行政问责一词在我国由学理上的研究逐步走进实践中推行。在行政问责制实施的初期,媒体的关注视角主要集中在责任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官员职务是否被停职、免职、辞职上。随着问责实践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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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行政问责制不断推进,有些官员因过失而被问责。“一棒子打死”这些官员,既不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也不符合干部问责、任用的本义。在公开、透明、公正的前提下,让昔日被问责官员重新走上合适的新岗位,也是一种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