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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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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权力清单制度是其重要手段。将"管理"改为"治理",突出的是"治",即"法治"。"法治"在于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权力清单"在于限制政府干预市场和社会的权力,两者似同非同。前者基于宪法至上,后者脱胎于简政放权。要使权力清单制度成为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必须使其回归法治,即政府治理法治化。  相似文献   

2.
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是实行"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一步,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也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之法治化水平优化的重要举措。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对权力事项梳理、明确权力依据及职责范围提出各类权力的管理要求,将政府的权力界限置于清单的范围之内,一方面优化权力运行制度,提高政府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优化政府治理的路径选择,推动服务型政府的转型。然权力清单制度在促进政府治理优化过程中仍面临定位不明确、效力不确定及功能待完善等问题。本文从权力清单的功能定位出发,结合权力清单的现实作用,对其在政府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意义及存在路径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3.
权力清单制度是法治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常态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立足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内涵与现实价值,对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路径选择进行探讨,让政府权力在法治框架内公开透明地运行,为法治型政府的构建提供改革新思路。  相似文献   

4.
根据《指导意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应该“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对清理后保留的职权“应该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编制中存在“权力”归属判断失当、“权力”范围过度扩张与权力清单的功能定位偏离等问题。权力清单的法律边界包括形式上权力依据的有效性与实质上权力转化的合理性两个层面,通过运用合法性控制手段保证政府权力清单的形式要求与实质标准相互统一,有利于实现权力清单的规则之治。权力清单基准法是权力清单中“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基础,权力清单编制包括清单基准法清理与权力分类合成两个阶段,只有完成权力清单基准法的合法性审查,才能依据权力清单基准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分类、汇集与合法性审查。建议分别从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四个层次构建权力清单基准法的合法性审查机制,间接实现对政府编制权力清单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5.
行政权力清单大致上可被认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行政惯例的地位。职权目录表、运行流程图与问责事项单是权力清单应当涵盖的内容。公开权力清单是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自制形式。行政权力清单改革是推进行政部门整合、简政放权的有力举措。确保内容合法性审查与动态调整的及时有效,是增强权力清单公信程度的必要条件。增强各部门权力清单之间的协调性,可以为政府部门信息的分享与整合创造条件。电子政务是构建权力清单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能够促进协同共治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权力清单制度作为新时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其推行是一个不断深化的系统过程。本研究关注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动态调整过程,以省级政府这一权力清单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为研究对象,基于过程追踪框架对我国31个省级权力清单历时性实施状况进行剖析,探索权力清单制度变迁逻辑,并从推行过程的经验材料中发掘其现实困境表现及其成因。根据上述分析,应从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建构统一信息技术平台等路径出发进一步提升权力清单制度效能。  相似文献   

7.
国家治理本质上就是运用国家权力治理国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衡量标准也就体现为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实现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既是法治国家思想的必然理论逻辑,也是我国国家权力运行体系现代化的迫切现实诉求。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运行过程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和权力支持体系法治化,它不仅取决于权力结构本身的制度机制建设,也取决于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政治文化变革。因此,要从德法并重的价值取向、制度化的依法执政体系、规范化的权力制约机制、立体化的权力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来推进国家权力运行法治化。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治中国的总目标,实现权力的法治化是关键。法治化的内涵包含了两个基本向度,即公权力受到制衡与私权利受到保护。基于此,权力法治化则逻辑地涵涉了以下4个基本指向,即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以法律践行监督公共权力、以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以公共权力保障法律践行。以此为基础,实践权力法治化则需要建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惩防依法,监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9.
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规范、控制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权力清单制度的具体运行中,各地政府部门及学界的有些学者对于权力清单制度的认识存在诸如"依权力清单行政"、"清单之外无权力"等一些思想认识误区,这些误区是对权力清单制度的错误理解,即未能正确认识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律性质.因此,本文从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律性质界定入手,针对权力清单实施中的一些认识误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够有利于今后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10.
建立高校权力清单制度为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实现高校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的协调和相互制衡,达到限制和控制权力、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目的,形成现代大学制度。与政府权力清单相比,制定高校权力清单具有复杂性和现实困境。可以借鉴政府权力清单的模式,厘清高校权力的属性及边界,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系统的清理和审定,明确制定原则和程序,加强监督和问责等路径,实现高校权力清单制度法治化。  相似文献   

11.
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政府行为,清晰地划定政府行为边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性制度环节。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建设,通过明确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的要求、建立行政机关权力清单的监督考评机制、确保行政权力清单的持续性等手段,则有助于切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13.
论我国权力法治化运行的逻辑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权力法治化运行的机制框架和基本内容包括权力的配置与划分、权力运行程序和权力行为责任三个方面的法治化。权力的配置与划分是权力法治化运行的依据和基础,权力运行程序是权力法治化运行的途径和关键,权力行为责任是权力法治化运行的监督和保障。这三个方面的法治化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统一。实现我国权力法治化运行的特殊国情背景,决定了它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14.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社会的主要诉求之一。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为政府权力设定法律界限就是最好的"制度笼子"。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机制,为政府权力的运行设定法律界限,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范围和条件限制。政府权力的边界在于:职权法定、权利保障、行政责任;政府权力的限制在于:程序正当、合理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5.
社区治理必须树立现代治理理念。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关系,必须彼此交换资源、合作互动、持续协调才能顺利实现各自目标。目前政府与社区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关系尚未理顺,政府职能转变进程的滞缓和主导性强势行为直接影响了社区治理的效果。要改变现状,政府必须正确定位,摆脱自身社会管理的重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培育发展社区自治组织,使之有能力以主体姿态参与社区治理,实现社会管理社会化。  相似文献   

16.
政府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制度供给和市场监管等作用.受传统“金融抑制”、“重官轻民”观念的影响,中国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正规金融,忽视了民间金融的相关立法,存在制度供给失灵:法律制度缺位、配套制度不完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等.民间资本固有的高效率与低门槛使其存在巨大的需求市场,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利弊共存.现实亟需政府作出制度回应,引导民间金融逐步走向规范化,破解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路径难题.  相似文献   

17.
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要义,其历经三十多年的政策演进和法治化推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法治化进程中,仍然存在着实体规范不足、正当程序缺失、责任机制弱化、动力机制不足等问题,需要从扩展法律适用范围、完善公众参与程序、强化参与责任机制、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等方面加以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提高仲裁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仲裁机构外部治理的法治化。仲裁机构外部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仲裁的法律本质和我国仲裁机构独立性缺失的现状也要求仲裁机构外部治理法治化。仲裁机构外部治理法治化的关键在于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基础上,厘清仲裁机构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仲裁机构既应独立于组建的地方政府,也应与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审查机关脱离隶属及直接领导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及时退出对仲裁机构的直接管理,推动政府监督由直接干预向准入式的过程监督转变,司法监督由程序和实体的双重审查向程序单一审查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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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从务实的角度看,特别权力关系因回应了现实法制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但随着民主法治的发展,它必然会向一般权力关系演进,并最终将被抛弃。在中国,实现特别权力关系向一般权力关系的演进,需要选择法治化路径:权利保护注重优位化,权力配置实现规制化,自由裁量体现合理化,自治行为彰显程序化,司法审查趋向渐进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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