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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小坡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91-97
在传统徽州社会,社的崇拜与祭祀非常兴盛,隋唐以前社就零星出现,宋元时期开始普遍设社,明清达于极盛。明清时期徽州的社有两大系统,分别是官方祀典体系下的社稷与明初配合里甲制度推行的里社。徽州聚族而居的传统决定了社与宗族的关系非常密切,既有单一宗族所建的祖社,亦有多姓共同举办的村社,而由多姓共建的村社有一部分在运作过程中逐渐归于单姓控制。村社的经费主要分为银和田两种形态,在日常运作中,采取了社首轮值制,由当值社首负责春秋二祭的举办。为保证社祭的顺利进行,众多村社还制定了严格的社规,对全体成员形成约束力。通过探讨村社的运作,我们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考察明清徽州宗族及地方社会。 相似文献
2.
郑小春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94-103
记录血统源流的谱牒其实是一纸出身符,而谋买谱牒则是徽州小姓企图获得望族血统以改变身份地位的一种手段,暴露了小姓与望族之间天壤之别的生存状态和激烈的矛盾冲突。造成小姓与望族持续冲突的根源,是封建宗法制度所实行的身份等级制度。清政府对主仆名分法律进行了多次调整,但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其实际成效有限。只要导致身份等级制度产生和顽固残存的特定历史条件一息尚存,小姓与望族之间的冲突就势必持续下去。 相似文献
3.
吴媛媛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6)
由于地理条件所限,明清以来徽州大米产量难以维持自食,当地的食物结构中,常以五谷杂粮佐食,灾荒期间,辅以各种救荒食物,故而外界的粮食输入对于维持徽州的社会稳定有着重要作用。徽州地区主要经新安江、饶河从浙江、江西运进粮食,再通过境内短途粮食水运网或肩挑背扛的方式转销到山间乡闾,水陆交汇处往往形成重要的粮食集散地。在崇祯九年大旱背景下,米市存在着冒领、强买、择人而卖等诸多混乱之处,而关于交易过程、脚夫、船户、牙行、米商的规定,和官府籴买缓解米荒、保护米船、平抑物价等措施又显示了明末政府在协调市场方面的调控力。 相似文献
4.
5.
陈瑞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6(3):97-105
明清时期,徽州地方官和宗族、乡绅积极推行保甲制,并将保甲与当地的乡约、里甲、团练、宗族等组织相结合。在保甲编制过程中,既遵守朝廷设定的十进制原则,又执行官方倡导的"通融编列"等灵活性原则,组织编造了保甲门牌、十家门牌、保甲册、循环册、棚民册、另户册等各类门牌册籍,这些门牌册籍的登载范围和内容虽稍有差别,但皆反映了徽州地方官府对民间社会控制的严密程度。 相似文献
6.
王浩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0(2):126-132
19世纪前期,位于徽州府祁门县三四都的汪家坦黄氏宗族形成了孟、仲、季三大房的基本结构.伴随着人口增长、过继、分家,宗族内部的结构趋于复杂化,但三大房的基本格局始终未变.黄氏宗族以“义伦公祀”的名义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包括出拼山林、出租水碓股份、投资会社等.在获取可观收入的基础上,开始不断兴建住宅,并进行阄分.这些黄氏宗族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该黄氏族人在此段时间内日常生活的中心内容.选择黄氏宗族成员这一群人为中心,探讨村落区域范围内的社群生活并不会忽略个体的存在;毫无疑问,个体的生活正是在其中展开的. 相似文献
7.
明清徽州族产的发展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陈柯云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2)
学术界对明清徽州宗族社会看法不一,本文就作为宗族社会经济基础的族产作了考辩。作者认为,族产在明清时期的徽州从未中断,不过自明中期以后,部分众存族产逐渐转化祠产形式的族产,从而形成了众存族产和祠产并行交叉、一消一长的发展局面。由于族产在明清徽州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它强化了宗族势力和封建宗族关系,巩固了封建统治秩序,对封建制度解体起了阻碍作用。 相似文献
8.
刘道胜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2):12-20
朋名即共同朋合使用一个名称,是村族社区利益攸关者在赋役户籍登记及基层职役呈报中的共有名号,并非当时实际人户。明清时期,里(图)甲的总户和子户户籍的朋名现象在徽州十分常见,图正、乡约、保长、保正、族正等基层职役亦存在朋名佥报。编造户籍佥报职役本是明清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规范和要求,然而,由于户役因循、里户式微、里役和职役繁苛、人口大量外徙等因素,这种强制规范经历了由国家实征趋向民间朋应的发展历程,基层社会从而普遍存在朋名立户和朋充应役现象。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国家与社会博弈的结果,也是明清基层治理从制度到契约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9.
宗族联姻与明清徽州地方社会——以祁门善和程氏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沈昕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6)
祁门善和程氏是徽州世家大族程氏宗族的重要支派,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光绪《祁门善和程氏宗谱》等史料包含该宗族的"精英"人物的婚配情况的许多记载,反映出明清时期该宗族联姻圈的基本特征是婚配对象多为名门望族、聚居祁门本县、多为官宦世家、多通诗书礼仪等。明清时期祁门善和程氏宗族联姻圈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特征具有典型性,鲜明地反映出明清徽州社会宗族联姻的影响因素和主要特点,如联姻范围以县境特别是邻近村落为主、世婚盛行、婚配对象标准趋于一致、对女性身心控制严重等。 相似文献
10.
张小坡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0(4):107-116
明清徽州科举会馆主要集中在北京和南京,共有11所,以嘉靖年间设立的歙县会馆为最早,其余多在清代设立,南京歙县试馆则出现最晚.徽州科举会馆主要为应试举子和官员提供服务,严禁商人和其他人等借宿,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和排他性特点.徽州科举会馆制定了严格的规约,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做出调整,内容涉及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使用人员的资格及义务、经费的使用等方面.徽州科举会馆的运行逻辑与商人会馆大致相同,其基本功能可总结为祀神、合乐、义举、公约四类,致力于联络同乡感情,增强同乡的凝聚力、向心力.近代徽州科举会馆顺利实现了转型,虽然仍以会馆为名,但其管理架构和运作机制已和同乡会并无二致,显示出强大的社会适应能力. 相似文献
11.
黄忠鑫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1(6):12-22
九相公作为汪王信仰的附属神祇,是徽州地区广为流行的民间信仰,但各地的功能和显灵故事差异较大,需要详细的个案积累,才能逐渐形成较为全面的认识.明清时期,徽州边缘山区札源村九相公崇拜的形成,与里社制度密切相关,进而与吴氏宗族的驸马传说相联系,成为札源吴氏共同信奉的神灵.该民间信仰在经历了与周边村落族姓的联合和分化过程之后,形成了一定的祭祀规则,反映了札源吴氏宗族所构建的社会网络与利益秩序. 相似文献
12.
浅论明清徽州的宗族办学活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昌宜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2):32-36
明清时期徽州教育非常发达,这是徽州强大的宗族势力重视教育的结果。宗族主要靠兴办族塾、书院和文会等各种类型的学校培养子弟。此外,宗族还重视延聘名师,资助族内贫寒子弟。这些措施是明清时期徽州一府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3.
浅析明清徽州宗族的教育理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昌宜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1):61-65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振兴宗族.基于这一总需要,徽州宗族又将振宗兴族的总目标细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通过科举入仕,光宗耀祖;二是科举不成,学得治生手段,争取富贵出头;三是富贵不成,亦可断文识字,勤于耕读.在宗族的大力奖劝下,明清徽州社会一片繁荣,呈现出封建社会少有的和谐富裕景象. 相似文献
14.
赵华富先生历时 13年撰著的《徽州宗族研究》一书,以宏富的典籍文献、文书档案和实地调查访问资料,详尽地考察论述了徽州宗族的兴起、结构和发展演变的过程,深入探讨总结了宗族制度在徽州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与影响,为打开徽学研究的大门提供了一把钥匙,有很高的学术和实用价值。他采用的历史文献与社会调查、个案研究与整体研究、专题研究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的治学方法;他艰苦勤勉、精益求精、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与治学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钦佩。 相似文献
15.
在近代新式教育洪流的裹挟下,构成明清徽州教育资源主要内容的族学,接受新式教育思想,推广新式教育体制,教学内容与教学程式发生深刻变化,开启了近代转型的步伐。清末徽州族学的转型建立在对传统族学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之上,先前维系族学发展的各种款项被悉数移作学堂经费,从中不难看出徽州宗族兴学重教传统的一贯延续。时代局限性与乡村社会的实际运行特点,决定了清未徽州族学的转型只是一个开端,进入民国以后,新式族学依然担纲基层社会初等教育重任并继续保持发展的态势。 相似文献
16.
谈家胜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3(6)
徽州家谱是中国家谱中的重要遗产。关于徽州家谱的研究始于上世纪末,近年来愈益受到学人的重视。学术界在馆藏徽谱资源的揭示,徽谱文献的特点与价值、谱法与谱体的理论阐析以及徽州家谱文献的个案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家谱与宗族社会研究、家谱的专题内容研究、民国徽州家谱研究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周晓光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77-88
<正>徽州族谱(家谱、宗谱)以现存族谱时间最早、明代族谱数量最多、族谱体例多样等独特性,在中国谱牒学(族谱学)上占据重要地位。中国族谱源远流长,不过经历了唐宋变革后,出现了宋以后以小宗谱法为主、以收族为目的的新型私修族谱,尤以宋代欧阳修、苏洵谱例影响最大,持续至今的族谱主要是依照欧、 相似文献
18.
王裕明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97-103
清代徽州谱禁始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并延至嘉道年间。谱禁的内容包括避讳、抬写、改正违碍荒诞字句等。徽州家族在执行谱禁规定时更为严苛,对徽州的家谱编修既产生了消极影响也有积极作用。谱禁将专制文化渗透至民间私人领域,是清代专制文化强化的产物。 相似文献
19.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对族人的职业控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陈瑞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2(4):116-120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通过宗族法的制定与执行等途径,对族人的职业规划和职业选择进行积极的干预和控制,要求族人从事士、农、工、商本业,反对族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从事贱业或恶业。徽州宗族的职业观具有较强的价值取向,反映了其对族人控制的日益强化。对徽州宗族的职业观,我们应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 相似文献
20.
祝虻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5(3):1-10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家史的核心就是自身的祖先谱系,它以符号化的祖先为支点,世系为联结,祖先"故事"为内容.具体的建构模式是先在狭小的范围内确定祖先身份,并刻画相应的"故事",之后又以"一姓同源"的原则制作出自身的世系,最终形成属于自身的谱系.这些祖先谱系是宗族在徽州社会情境下,为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建构的产物.它们有着一定的史实基础,但相应的主观建构空间则决定了它们并非真实的过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