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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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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90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8号)和《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所涉及参保人群待遇支付的经办意见》(津社保医〔2012〕4号)文件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概述(一)生育保险概念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法》,对生育职工予以经济、物质等方面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津劳社局发〔2008〕175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医保局),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改善生育保险待遇,现就提高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等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津劳社局发〔2008〕87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教育局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7〕64号)和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14号),  相似文献   

4.
《天津社会保险》2013,(1):54-55
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2〕70号发文时间:2012年12月19日执行时间:2013年1月1日内容摘录:第一条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2〕16号)和《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办发〔2012〕123号)(以下简称《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规定》第四条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及区县分中心,负责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划拨、待遇支付等经办管理工作,并指导生育保险经办工作。  相似文献   

5.
津劳社局发〔2008〕51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塘沽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做好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7〕64号)和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关于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学生儿童参保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津劳社局发〔2008〕4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17号),现就2007年度本市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津劳社局发〔2008〕46号各区、县劳动和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确保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的平稳运行,保障患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8〕18号),现就大额医疗费救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通心桥     
2015年度灵活就业个人缴费标准都有哪些规定?编辑同志:我是外地户籍职工,2014年12月31日单位与我终止劳动合同,我打算在天津市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请问2015年灵活就业个人缴费的基数、比例标准都有哪些规定?李海龙李海龙读者: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3号)文件第二条2款规定,"城镇个体工  相似文献   

9.
外籍参保人员如何享受天津市生育保险待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5〕69号)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  相似文献   

10.
津劳社局发〔2008〕32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津劳社局函〔2008〕27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93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康复机构评定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2007〕123号)规定,经评定,确定天津市天津医院、环湖医院、职工医院、同安医院为我市工伤康复机构(试点)。  相似文献   

12.
津劳社局发〔2008〕45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做好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8〕18号),现就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标准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是本市企业女职工,正常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现在怀孕17周,到医院刷卡产检,医院告诉我没钱了,可是我核对了手中的所有票据都不到1100元,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王天羽王天羽读者:根据《关于明确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68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支付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  相似文献   

14.
津劳社局发〔2008〕82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驻津部队及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3〕102号)和劳动保障部、  相似文献   

15.
津劳社局发〔2007〕193号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工伤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津劳社局发〔2008〕31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塘沽医保局)、教育局,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7〕64号)及有关规定,现就学生儿童参保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津劳社局发〔2008〕154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妥善解决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待遇问题,现就有关  相似文献   

18.
日前,天津人社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制定糖尿病门特鉴定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并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9.
津劳社局发〔2008〕67号为了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基金自我平衡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8〕18号)的规定,现就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我是外省农籍居民,在外地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到天津打工,企业为我上了天津的职工保险,听说职工保险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就能在天津办理退休领养老金了,请问退休后我外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张军张军读者: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参保人员,应到本市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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