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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商标局在核准商标注册时,通常只进行商标图样的比对,而不考虑商标与其他因素的结合所产生的综合效应,故商标局对商标近似的认定是一种“静态近似”。与商标局不同,人民法院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商标与其他因素的结合所产生的综合效应,故其所认定的商标近似是一种“动态近似”。对于注册商标之间的“动态近似”,关键是纠正因商标与其他因素的结合而产生的混淆,不需要非撤销其中的一个注册商标不可。  相似文献   

2.
由于”法律行为”概念名称本身所存在的严重的瑕疵,人们普遍误解其为与“法律行为”有关的行为或符合法律的行为。因此,“法律行为”概念应更名为“设权行为”。  相似文献   

3.
"渝富桥"商标异议案中五个程序的认定结果依次相反,这反映了《商标法》(2013)修改前近似商标注册审查实务中存在着严重的分歧。这种分歧源于原来的《商标法》对近似商标界定不明确,实践中对近似商标的内涵及其与准予注册之间的逻辑关系认识不一致。以体系解释的方法来理解《商标法》(2013)第30条,近似商标申请注册审查标准是一个多层级递进式的逻辑结构:第一步,对申请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的层进式审查:一是审查申请注册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标志是否构成近似;二是审查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完全具备商品关联性、空间和时间重合性三要件;三是判定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属于近似商标。第二步,对属于近似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进一步作是否符合注册标准的层进式审查:一是审查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容易导致与引证商标的混淆;二是审查有无阻却违法的事由;三是商标局决定是否准予初步审定公告或注册。  相似文献   

4.
依据Trips协议的相关规则和要求,完善和调整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机制,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Trips协议下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法完善:将服务商标,“类似商品”、“近似商标”侵权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纳入本罪的保护范围。对我国刑法第213条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5.
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并由此引发的纠纷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而学术界及实务界对其争论最大的就是混淆误认问题。制止混淆原则是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一项重要原则,以混淆作为商标与商号权利保护的评判标准,在解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是否造成混淆作为确权依据,就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认定混淆的判断标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问题上,体现了制止混淆原则,但仍存在规定不明确、实践中操作不易等不足。需要借鉴国外相关做法,从确权环节开始制止混淆,并且有条件适用“在先权”,从而建立一种有效制止混淆、解决权利冲突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6.
从“社会本位”到“个人本位”的转变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经过程。“个人本位”是对“社会本位”的超越,但“个体本位”并不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最佳状态和目标,必然会被新的形态所替代。克服“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两种片面倾向,既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们对主观认识不断改变与提高的要求和结果。  相似文献   

7.
现行法规对于商标近似的认定标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由于标准本身的不确定性,交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综合认定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司法裁判的准确和公正。混淆可能性原则是判断商标近似的国际准则,但是在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并未涉及,这种立法的模糊与不确定性极易造成法律适用的困惑与不便,也未与国际惯例接轨,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多因素商标近似判定方法可以作为我们完善相关立法的有效借鉴。另外,问卷调查作为一种贴近社会现实的证据形式在英美法系已经有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引入问卷调查形式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8.
“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公有制理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恩一直怀有批判资本主义和私有制的革命倾向,十九世纪中叶,亚细亚社会在西方资本主义之外,提供了公有制的生动说明,马克思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就是为了对资本主义和私有制进行历史的批判。在他的视野中,当原始公有制尚未成为一种普遍事实时,“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实际上被用来标称原始公有制,以说明私有制并非一种永恒的历史现象。这既是由马克思的革命倾向所决定的,也是符合其“历史─逻辑的方法”论要求的,同时也以对史前社会认识的有限性为依托。随着对史前社会认识的不断增加,即当原始公有制成为一种普遍事实时,再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来标称原始公有制就没有必要了。  相似文献   

9.
本文指出,以往关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研究,存在着一个较普遍的方法论上的问题,即以现时代的哲学范畴和原理为模式,去理解和判定历史上各种观念、学说的性质归属,而古今思维方式所涉及的哲学范畴和原理的涵义并不完全相同。这就难免造成用“应该怎样”的标准去判定“事实上怎样”的倾向,进而影响传统思维方式研究的准确性。中国传统思维方式有其特定的认知结构,它以“心”为认识主体,以“象”为认识对象,以“术”为认识结果,“心”──“象”──“术”构成中国传统思维的一条主线。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三个代表”内在的相互联系、其所涉及的概念范畴的博大性、兼容性及实践性三方面 ,论述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个科学完整的思想体系 ,这既是其理论上的前瞻与创新 ,同时也是当前深入学习和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基础与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11.
一度影响全国的“齐二药”假药案,目前已经尘埃落定,对于该案定性存在严重分歧,通过深入细致的法理分析,文章认为该案应该定性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案认定分歧的厘清和准确定性将对未来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伴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民意与司法裁判博弈的法律现象被不断复制和演化,民意的热度参与在促进司法改革及提升司法裁判品质的同时,亦可能贬损司法独立和侵蚀司法公正。如何正确对待民意,司法裁判如何合理、有序吸纳民意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可以说,价值判断之客观化是法律方法论上的一个根本难题。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在本质上是一个判决的可预期性问题,由此揭开了人们探寻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之序幕。实证主义、本质主义和个案主义等进路各有优劣,必须在"适合个案"原则的指导下予以安排和协调。由是亦揭示了诸如文化、程序、规范和事实等有利于价值判断之客观化的因素,在"司法目的"的指引下亦可整合达成前述目的之机制。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反恐刑法立法具有前置性、抽象性、复合性和片断性特点,分别对刑法谦抑主义、法律专属主义、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以及司法判断方法提出了挑战。不应当以既有刑法理论对反恐刑法立法一味地进行批评,而应当依据反恐刑法立法的特点对既有刑法理论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为反恐刑法立法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此,刑法谦抑主义应当从立法论回归解释,为出罪判断提供理论基础;法律专属主义应有例外,把地方性反恐法规作为恐怖主义犯罪司法判定的重要依据;犯罪的刑法治理模式应由封闭走向开放,实现刑法与行政法及地方立法之间的有效合作;同时,应当超越"在刑法规范与案件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建立"在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司法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15.
商标近似不一定构成侵权,只有在能够造成混淆可能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我国各级司法机关最近公布的一些案例已经突破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这些案例当中,人民法院虽然认定商标近似,但仍判决不侵权,其依据就是是否产生了混淆可能性这一新的侵权判断标准。从司法机关公布的几则最新案例及国外的一些判例中总结出判断"混淆"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独创性、商标的历史发展过程、被告的主观意图、消费者的范围等。在判断是否侵权时,根据是否会造成一般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两份商标之下的产品来源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这一基本理论,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逐案认定。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审查有限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这导致了“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存在争议。“尹荷玲案”不但证成了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存在的正当性,而且明确了该判决适用的“双阶要件”,即“理由具备、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的一般要件,与“法效果唯一性”的特别要件。其中“法效果唯一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羁束行政行为,二是行政裁量收缩为零,这恰与《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规定相契合。纵观司法实践,重做判决、履行判决、给付判决形成了“程序性判决—提示性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3种判决方式,体现了三者功能的相似性。作为实质化解争议的履行法定职责实体判决,也彰显了司法推动制度发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司法权基本属性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权的本质属性是判断性,并由此衍生出其他属性。因此,司法权的生命在于说理,权威来自于民众对司法裁断公正性的服从与认可。司法权是"高度个性化的精神推断过程",司法权的属性体系为独立性、被动性、中立性等构成的复合体系。  相似文献   

18.
司法独立原则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其历史作用在于反对封建专制、确立民主法制;马克思强调的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中实行法官独立只服从法律的原则;司法独立的现代意义在于司法独立是审判者实现公正裁判的制度保障,也是严格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保证;它能够提升司法审判的信誉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9.
在中国法学研究中,中国法治建设目标的缺位,导致了诸多学术争论与制度设计缺少基本方向的指引.依据中国人的行为方式与行动逻辑,辅之以中国社会乃为“物化社会”的判定,或可认为“论证性正义”可以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如果以论证性正义来解释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问题,中国信访制度的出路就是一个恰当的实例.  相似文献   

20.
全国法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估,以及各地高、中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开展的"绩效考核",是审判管理改革的重要探索。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简称上诉发改率)是案件质量评估中最重要的指标。基于"二审裁判结果是一审案件质量的直观反映"的评估原理,上诉发改率即成为评价一审法院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并非都系一审裁判错误所致,新证据、新事实、自由裁量事项、其他各种不可归咎于一审法院的原因等,都可能导致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现有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未能合理区分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具体原因,只能将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一律纳入计算,这样势必会影响以上诉发改率为依据的案件质量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相应地也必然会影响管理行为的有效性。破解这一实践难题的路径是构建案件质量评估数据区分与审核机制,即完善裁判机制与统计机制,建立审核机制与申辩机制,不断推进审判管理改革的完善与创新,使审判管理行为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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