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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明标准重点研究如何对排除合理怀疑进行解释和运用;大陆法系国家则重点研究内心确信如何形成。我国规定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中国式的刑事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衡量事实判断确实性的不同标准,对理解和运用确实充分的证据标准具有辅助、补充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追求的是客观真实,在理论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在实务中陷入无法解决的困境。通过比较分析,用“法律真实”来界定证明标准的性质比较合适,在此指导之下,我国在立法上应当设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明标准。为了更好地适用这一标准,应当注意相关制度的协调,建立一系列的配套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3.
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一方对待证事实进行证明所要达到的真实程度,它有客观层面和主观层面之分。与英美法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大陆法中的"内心确信无疑"不同,中国法确立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近年来对这一证明标准作出了较为精细的解释,并将英美法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引入到这一证明标准中来。对普通案件以及死刑案件中所要适用的证明标准作出适当的解读,是证据法学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既是指承担控诉责任的检察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法律所要求的程度,也是指法官根据既有的法律规范和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准确判断时所需的标准。客观真实只能作为一个理想证明标准,而不能作为具有规范意义的和可操作性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实际,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可以设定为两种:“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一般标准和“证据确实、充分”的特殊标准。  相似文献   

5.
从立法上看,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之处。确定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不能离开对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特点的分析,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略高于行政程序中的证明标准,以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为原则;少数几种情况下适用优势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6.
中国公诉证明标准在具有客观性、主观性优点的同时,也具有与诉讼认识规律不符、模糊性等缺陷。2012年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排除合理怀疑"确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内涵之一。为避免中国公诉证明标准的适用与之混同、正确适用有罪判决证明标准,完善我国公诉证明标准,应坚持高标准、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原则,将之确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唯一性"。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采客用观证明标准,但目前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都呈现出诸多困境,通过比较分析,用“法律真实”来界定证明标准的性质比较合适,在此指导之下,并兼顾我国目前的立法、司法实际状况,对证明标准进行了全新表述,将其分为理想的选择——“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和现实的选择——“确定无疑”证明标准,理想的证明标准应遵循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兼顾的基本思路,从多角度、多层次、体现诉讼阶段性来构建一个系统化的刑事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8.
为准确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衔接与适用,需要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对该条例加以检视,《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两法在证据衔接上迈向新的台阶。进行解释前,应当明确主观论的法解释学立场。《监察法实施条例》在证据衔接上有其自洽的逻辑体系,具体而言,包括三种类型:证据准入规范类型、证据取得规范类型以及证据排除规范类型。证据准入规范涵盖的证据种类均可进入刑事诉讼作为证据使用,其中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创设了双向衔接规范;证据取得规范不包含证明标准规则;证据取得规范从积极方面规定了证据收集、取得方法应当“对标”刑诉法;证据排除规范则从消极方面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察人员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完善了证据制度,确立了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使整个案件的证据形成一套完备的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概念界定不明,且现行法引入“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并未从实质上改变传统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检察机关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证明对象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方面亟需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对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提出具体的重构设想.  相似文献   

10.
正当防卫的证明标准是关系到正当防卫事由在司法证明中能否被认定成立的关键问题,而传统刑事诉讼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已然不能够笼统指导正当防卫证明标准的确立。该问题的解决应当以阶层犯罪论体系为理论基础,寻求正当防卫区别于构成要件该当性证明标准的独立定位,并且结合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以及证明对象来完成正当防卫证明标准的确立。首先,由被告方负担正当防卫事由的初步举证责任,而这里的证明标准只需达到具有合理怀疑,并形成“争点”的程度即可;其次,此后举证责任转移给控诉方,其负责举证排除正当防卫事由的存在,该证明标准与指控犯罪事实成立的证明标准相同,都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最后,与控诉方排除正当防卫事由证明步骤同时进行的也有被告方继续举证证明正当防卫成立的活动,而正当防卫最终成立的证明标准则是高度盖然性标准。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涉案财物认定的证明标准不明,是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的症结之一,证明标准应当尽早确立。证明标准的确立不能偏离证明过程本身,涉案财物认定的待证事实或与定罪量刑事实无法割裂,涉案财物认定亦应适用与定罪量刑同一的“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涉案财物认定举证责任只由公诉机关担负,适用优势证明标准不会带来诉讼资源的节约,相反存在动摇刑事诉讼严格证明根基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1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存在的问题新刑诉法第五十四条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录音录像制度对固定证据,打击犯罪,防止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排除非法证据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新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侦查讯问阶段实行同  相似文献   

13.
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过程中,证据的可采性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新刑诉法第52条对可采的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主体、证据形式等内容作了规定,弥补了刑诉法典在这一程序上的空白。同时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该问题在各自的规定和解释里对新刑诉法条文予以了细化,对"行政机关"作了扩大解释,增加了可采的实物证据种类,对言词证据作了例外规定,并受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调整。  相似文献   

14.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新《刑事诉讼法》为非法口供的证明设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最高证明标准。实践中,控方举证难以达到此标准,而法官又常常以低标准作出不排除证据的裁决。问题的核心并非法律对控方证明标准的过高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任意性是非法口供证明标准难以落实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对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规定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最高的证明标准。但是,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法院并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那么是否有必要采用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最高的的证明标准呢。如果申请方提交的证据不能让法官建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心证,将不利于保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了兼顾国家、人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利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必要摒弃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确定优势证据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6.
《监察法实施条例》有效解决了监察证据体系零散、监察取证程序粗略等问题,在助力“法法衔接”上取得明显进步。但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难题并未就此消弭,其在证据资格来源、“依照本法”的意旨等方面仍留有争议,故有必要对以上方面进行再分析。具言之,监察证据的刑事证据资格来自监察机关的职务犯罪调查权,《监察法》第33条第1款属于注意性规定;“依照本法”需区别对待初步核实阶段取得的证据与职务违法调查取得的证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亦是监察取证的基准法,但在审查判断时不能优先适用;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外,还需增设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与瑕疵证据排除规则,同时搭建绝对排除、裁量排除、补正不能排除的多层次排除模式。  相似文献   

17.
正确地收集、认定和适用证据是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审判活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表明证据有以下特征:1.从证据的内容看,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从证据关系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3.从证据形式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7种表现形式,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相似文献   

18.
证伪主义是波普尔哲学思想的核心,他认为科学命题不能被经验证实,但可以被经验证伪,较好地经受住证伪的理论是确实度高的理论。我国现行的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一种证实思维,忽视了对案件疑点的证伪,应予以完善。刑事侦查要得出确实度高的结论,就必须经受严格检验,排除疑点。因此,应增加"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以提高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质量。  相似文献   

19.
证明标准具备三大特征,即证明标准由法律所规定,其适用客体是案件事实,其适用主体是裁判者。我国现存的客观真实证明标准在立法、理论、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系列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表述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不同审查阶段适用的证明标准欠缺层次性等。因此,我国应重新建构刑事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20.
司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依赖证据,若案件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司法人员就容易得出正确的事实认定结论;若案件中证据短缺,事实就会模糊不清,司法人员则较易出现裁判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把证据的“确实、充分”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要求定案证据的质和量都要达致很高的水平。证据短缺现象在刑事错案中普遍存在,其特点是:短缺往往出现在司法证明的关键环节,言词证据容易出现证据质的短缺,实物证据容易出现证据量的短缺。导致证据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案件客观条件的因素,也有办案人员的主观因素,研究证据短缺现象对于认识错案发生规律和预防错案皆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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