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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除被领养外,家庭寄养是理想的养育方式。但由于寄养儿童中残疾类别多,残疾情况复杂,当地教育机构无法满足入园入学需求,寄养家长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教育观念陈旧,寄养儿童基本处于自然养护状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充分利用院内教育、康复等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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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发挥资源中心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已经形成了多种养育模式并存的社会化格局。新《收养法》实施后,大部分正常儿童将被家庭领养,这是养育孤残儿童的最佳方式。但是目前儿童福利院内大多数残疾儿童还不能被家庭领养,所以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家庭寄养,使之成为主要的孤残儿童养育方式。这种养育方式能使孤残儿童尽早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更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根据民政部颁发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重新定位,走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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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孤残儿童的养育方式及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孤残儿童的养育方式长期以来,日本把贫困或失去父母的儿童称为需要保护的儿童,包括的范围大体与中国的孤残儿童相近。对他们的保护措施,大多是让他们进入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院来养护和保育。近年来,这种现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儿童的援助也变得多样化起来。具体表现为:日本在1997年对儿童福利法进行了修订,不仅是满足于让需要保护的儿童进入福利设施,而是树立起一个理念,就是把他们培养成具有丰富的个性、自立人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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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有的孩子,都应得到同样的关怀和温暖."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是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的办院宗旨,也是发展之要.近年来,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孤残儿童福利服务的资源中心为目标,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探索孤残儿童科学养育方法,在规范化管理、教育康复、养育模式等方面的探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孤残儿童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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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拥有儿童福利机构8所——讷河、牡丹江、佳木斯、巴彦儿童福利院由省级财政拨款,哈尔滨、大庆、双鸭山和鹤岗市儿童福利院由地级市财政拨款,现收养在院孤残儿童1454人。近年来,在民政部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与资助下,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在孤残儿童的养育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养育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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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弱智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如何做好孤残弱智儿童的康复工作,激发这些儿童自我成长、自我发展的潜能,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已成为儿童福利院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也是福利机构长期以来最困惑和十分棘手的难题。温州市儿童福利院就如何做好痴呆症型和自闭症型孤残弱智儿童的康复工作摸索点滴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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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多年来本着全心全意为孤残儿童服务的宗旨,坚持养育与教育并行,治疗和康复并举,注重各类儿童早期情感的培养、智能的开发及其他各项能力的促进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孩子们的生活质量,引导并帮助大量孤残儿童顺利回归了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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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服务宗旨,努力完善制度,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了管理上的三次飞跃,构建了人性化的孤残儿童服务环境,使孩子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水平日益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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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儿童福利院领导班子在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宗旨,以《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为标准,以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医风建设、规范操作为重点,团结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务实苦干,有效地维护了儿童合法权益,为孤残儿童提供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福利院先后荣获全国城镇妇女“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先进集体”、自治区“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区直机关“创百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20多项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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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市儿童福利院一直以"一切为了孩子"为服务宗旨,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利益优先为原则,积极探索孤残儿童的发展问题,已形成了养、治、教、乐四为一体的服务模式,为他们以后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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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孤残儿童福利的保障需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孤残儿童包括父母双亡的孤儿、被父母遗弃的弃儿以及患有各种残疾的缺陷儿童,保障他们的权益的一直是我国社会福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创造一个集护理、治疗、康复、教育为一体的成长环境。随着社会的进步,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然而福利机构所面对的服务对象也日趋复杂。 建国初期,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是一些因贫困或受灾后家庭无力养育的孩子及灾后父母双亡的孤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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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现有57万孤儿,其中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10.9万,社会分散抚养的40多万。如何既做好散居孤儿的保障工作,同时又不断提升机构的养育水平,实现两者兼顾,一直是民政部门着力探索的内容。自《国务院办公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发布以来,全国各地如江苏、湖北、浙江等地已经开始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成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旨在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提高儿童福利水平。2013年6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儿童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3]33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保障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分散抚养孤儿的权益保障做出制度性安排,也为进一步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做出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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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发展的孤残儿童福利事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收养。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城乡共创办各类福利院3.9万个。在城市,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各类社会福利院1175个,其中儿童福利院126所,其中包括SOS儿童村9所(天津、齐齐哈尔、成都、开封、南昌、烟台、莆田、拉萨、乌鲁木齐)。此外,全国各地还兴办了康复中心、弱智儿童培训班、残疾儿童寄养站、社区康复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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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舍照顾到社区照顾:中国孤残儿童养护模式的战略转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历史变迁与特点 中国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已走过五十多年的辉煌历程,初步建立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体系,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在社会福利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孤残儿童救助活动始于建国初期,机构救助型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始于1956年儿童生产教养院。1958年生产教养院更名为社会福利院后,基本形成收养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老人院、儿童福利院和精神病院“三足鼎立”组织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