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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学本科教育应确立职业教育的教育目标,并围绕职业教育目标充实法学本科教育内容,重视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法治理想。实践教学是完成法学教育内容、达成法学教育目标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由于受传统法学教育观念的影响,实践教学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建立与理论教学平行的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方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法学是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我国的法学教育应根据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发展需求,转变教育理念,创新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提高法学本科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3.
当前法学人才培养中存在法学本科招生规模过大,入学生源未严格选拔,水平参差不齐;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与方法重理论轻实践;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不妥当等问题,需要在案例式教学与司法考试良性互动中得到改善。案例式教学与司法考试良性互动,会推进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与此同时,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变革也会丰富和发展案例式教学,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4.
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是整个法学教学的灵魂和基本出发点 ,为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发展 ,我们应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 ,将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以职业教育为主 ,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5.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司法考试已举办了九届,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事实上已经纳入评价法学本科教育的指标体系,不关心法学本科教育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事实上已不可能。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怎样定位,如何理性选择,使二者之间形成良好的对接,这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需要认真应对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6.
2002年以来,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和深远的影响。民法学作为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集中体现了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冲突与契合。我们要理性看待司法考试对民法学本科教育的负面影响,正确确立民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民法学的本科教育尽快脱离困境,实现民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存在本科专业教育与司法考试脱节、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实务工作脱节、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者服务对象脱节的问题.结合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的具体实践以及法学学科建设的实效,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包括正确定位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丰富和完善法学本科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体系、优化法学本科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改进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等.  相似文献   

8.
面对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我国法学教育 ,要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 :必须对法学教育的多层次性进行反思和正确定位 ;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培育目标 ;必须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教学。  相似文献   

9.
以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法学教育的属性、法学教育供给与法律职业需求的非对称性矛盾,指出法学教育是建立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基础上的职业精英教育。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归根到底就是法学教育目标的职业化与人才模式的国际化。在我国目前法律人才培养的层次性、同质性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的特殊历史时期,法学教育无论是在教育理念,还是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刻的改革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后起法学本科院校亟须树立"成品"意识,及时回应法律服务国际化的要求,大力改善师资结构,突出实践教学与双语教学,重塑法学教育的精英使命。  相似文献   

10.
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互动关系。坚持法学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相结合,既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现实需要,又是法学本科生自身就业的迫切需要。淮北师范大学法学系近些年围绕着司法考试,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法律实务课程设置、教学主体、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大大提高了法学本科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丰富了高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相似文献   

11.
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本科教育目标反思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学教育改革中 ,教育目标的改革是教学内容、方法改革的前提。本文认为 ,当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应当以培养不仅具有坚实的法律知识 ,同时要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职业者作为目标。在这个目标的指导下 ,提出实践性法律教学应当成为法学本科教学的主要内容和手段。  相似文献   

12.
法律本科教学方法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健全,对新时期法律本科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是对中国法学教育者传统教学方法的一次新挑战。需要我们吸收传统教学方法的优秀经验,探索适合本科阶段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开展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注重教学中的师生互动关系,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以使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更能适应现实社会和法律职业的需求。  相似文献   

13.
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及教学方法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已具有相当的规模,教学质量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教育培养目标不明确,规格不统一,这又直接导致与之匹配的教学方法的不科学。本文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应用型的职业法律工作者,是职业教育,而非精英教育和通识教育。与之相适应,法学本科教育应强化实践性教学,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完善案例教学法。  相似文献   

14.
文章首先从问题意识入手,指出我国当前法学本科教育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需求向脱节。随后,文章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三大原因:传统理念和方法的限制、资金的缺乏和师资力量分配不均。文章指出走法律职业教育的发展道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要搞好中国的法律职业教育,必须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联系。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法学教育界围绕法学本科素质教育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在法学教育实践中摸索法学素质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对法学本科培养目标认识的不一致,导致了实践中的偏差。法学毕业生在就业以及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职业伦理观念不强、知识结构不合理、职业技能较差、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等素质缺陷,认证了我们的法学本科素质教育还很不完善。就全日制高等教育而言,深化本科法学素质教育的改革,仍然要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究并逐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分析——以河南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通过对2000年以来河南省法学本科招生院校、培养目标、学生数量、师资力量、课程建设和就业情况及其发展变化的调查发现,地方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普遍存在专业定位模糊、培养目标单一,教学忽视应用、实践环节虚化,办学条件薄弱、质量控制缺位等问题,教育质量堪忧,亟须实现教学由法条释义向综合应用,定位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培养模式由大一统向分类培养、特色教育的转变,以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关于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汉昌 《南都学坛》2009,29(2):99-101
法学本科教学应当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但是,由于主客观等原因,法学本科的实践教学还存在着缺乏科学性,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活动的时间少,内容形式单调乏味;既缺乏师资,又缺乏教学仪器设备;具有自发性,缺乏显式要求和标准等问题。为适应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需要,在更新法学本科教育理念的同时,还必须把实践教学强制性地纳入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培养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要建设好校内的专业实践中心和校外的专业实践基地;要规划和建设一批适用的实践教学大纲和教材;要结合不同学习阶段制定和规划实践教学的内容。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健全,对新时期法律本科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是对中国法学教育者传统教学方法的一次新挑战.需要我们吸收传统教学方法的优秀经验,探索适合本科阶段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开展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注重教学中的师生互动关系,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以使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更能适应现实社会和法律职业的需求.  相似文献   

19.
郝晶 《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5):136-137,140
本文论述了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教育采取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以案例教学法为实践性教学的核心,分析了当前法学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教学实践,对如何适用法学案例教学法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实践性与法学教育之间的关联与融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的工具性、世俗性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导向。但困于理念误区、教学成本、学生规模、教师评价机制、课程体系设置的强制性及与司法考试的疏离等因素,实践性法学课程在整个法学教学体系中实际上处于若存若亡的尴尬境地。唯有在法学教育精英化的导向下,把握好实践技能培养的阶段性特征,突破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与实践性课程观念上的鸿沟,将实践技能尤其是法律思维的训练融入每一堂法学课程之中,法学本科实践性课程才能拓展出一片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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