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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普通法法官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利益的衡量,但是这种利益衡量又不是一种独断,而是有其特定的路径可循。这种路径既是一种判例传统,一种法律可预见性的体现;同时又是法律稳定性的体现。本文试图以方法为切入点来对这种利益衡量理论做出一种检讨,进而为成文法传统下的法官法律适用提供有益的启迪。  相似文献   

2.
日本利益衡量论的思想基础起源于德国自由法学及利益法学并深受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影响,加之其特殊的背景,最后形成了完全不同于利益法学派所主张的利益衡量.我国的司法实践在缺乏类似背景的情况下,应对利益衡量进行必要规制.利益衡量是否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适用方法以及属于何种法律适用方法?应如何规制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利益衡量的运用?前者属于利益衡量的方法论类型归属问题,从法解释学的整体角度等出发,利益衡量应属于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之一;对于后者,应从适用范围、适用顺序以及适用规则三个方面考虑,对其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3.
从当代有代表性的正义法理中提炼出适用于法官思维与司法过程的内容,组成一种指导法官司法裁判的正义思维系统,是当今司法哲学的一项重要理论创新.从正义的前设到正义的范围、区域与相对性,直至正义的原则与具体权利、利益、底线、程序标准,最后回归正义的神圣与宪政的标准,法官在正义的思维中实现正义的裁断.  相似文献   

4.
民事政策是法官在民事案件中进行利益衡量的重要参考依据,民法适用解释中的政策介入有利于提升法律的动态性,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政策介入民法适用解释可以实现法律思想和法官造法,能够规范公权力机关为公共目的而实施的私法行为;政策在民法适用解释中发挥作用必须受到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双重规制。  相似文献   

5.
文章从法律解释与利益衡量的关系出发,阐明利益衡量在民事审判中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法官在进行利益衡量时应使用哪些方法,排除哪些有碍利益衡量的因素,以及进行利益衡量时应考虑的利益原则和所负担的相当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6.
司法裁判中,法官往往需要进行价值衡量。运用行为功利主义只注重判决带来的效果,而不注重形式正义;运用规则功利主义虽注重规则的形式正义,但不注重实质正义;系统功利原则结合两者,将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为价值衡量提供一个理性的规范性论证。  相似文献   

7.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了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与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基准,如何理解和适用该规定是学界的一大难题。受动态系统论的影响,《民法典》第998条确立了法律效果的弹性评价机制,基于规范目的和法律适用关系的双重考量,应当运用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规则的解释论作业中,但在侵权责任构成与损害赔偿范围方面发挥作用的机理不同。具体而言,在侵权责任构成领域内,该条主要在构成要件框架下起到辅助法官判断的作用,赋予法官一定自由裁量权;而在损害赔偿范围领域,通过充当评判法原理充足度的因子,强化法官的价值衡量与论证义务,使得评价结果趋于弹性化,实现个案正义。  相似文献   

8.
追求正义是人类的普世性原则,是一切法律秩序的基础。司法权委由法官行使,实现司法正义应是法官根本的价值追求;理性裁判是法官实现司法正义的有效载体;发现法律是法官理陛裁判的科学路径;当司法正义实现不能之时,即为法官责任产生之日。  相似文献   

9.
司法裁判中一般以法律规则为依据,但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规则失灵情形不断出现,此时应有法律原则适用之余地.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对前述观点进行论证的基础上,指出利益衡量是法律原则适用的中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利益衡量可细化为三个步骤.  相似文献   

10.
利益衡量又称利益平衡,它和价值衡量密切相关,可分为法律制度层面的利益衡量和司法层面的利益衡量,民法即是一门利益衡量的艺术和学问,其目标指向正义.同时,民法中的利益衡量又须遵循相应规则,以避免主观、随意而达到客观、科学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公司控制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代表公共利益的主体要求法院责令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主要适用于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利用公司法律人格逃避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以及公司人格形骸化等情形。在程序上,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必须依赖于司法程序,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依据利益衡量来具体认定。  相似文献   

12.
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法官是非职业化的法官,其思维是一种平民式的追求实质目标而轻视形式过程的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可称为实质性思维,与形式性思维相对.具体表现为传统法官在法律与情理关系上往往倾向于情理;在法律目的与法律字义面前倾向于目的;在思维方面"民意"重于"法理",具有平民倾向,把民意作为衡量判决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准;思维时注重实体,轻视程序.尽管中国传统法官的思维方式与后自由主义西方法官的思维逻辑有某种契合,也尽管法律形式主义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我们更需要一种法的形式理性.  相似文献   

13.
法律推理是法官适用法律过程的思维方式。法律推理的过程及方式与法律适用过程是一致的。法官适用法律中主要运用演绎推理或三段论推理。此外 ,有时也运用辩证推理形式。  相似文献   

14.
法官的裁判模式分为逻辑推理模式和价值衡量模式.逻辑推理模式要求法官严格按照三段论形式进行裁判,其中理性因素占主导地位.而价值衡量模式须考虑与案件相关的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其中不可避免地带有法官的非理性因素.逻辑推理模式和价值衡量模式在司法适用中是相互结合的.法官的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相辅相成,相互渗透,影响着法官的裁判行为和司法进程.要使法官的非理性因素在审判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加以引导和规制.  相似文献   

15.
利益衡量,是指法官在对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进行估量后,确认和保护哪一方利益的一种裁判方法。司法作为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通过利益衡量方法对冲突的利益进行确认、评估、限制和保护,以化解社会矛盾,调处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利益衡量的前提和基本出发点,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利益衡量不可逾越的一条底线,是司法裁判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6.
传统“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不足以满足产品生产国际化的需要.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法既要承担起保护弱势被侵权人利益的责任,又要考虑在技术发展水平不高的中国,生产者、销售者作为侵权人的法律风险.因此《法律适用法》在修订时应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技术,采用阶梯式立法模式.增加弹性连结点,在赋予被侵权人意思自治选法权利的同时,给予相应的选法范围的限制,同时对最密切联系原则明确相应的判断标准.最终实现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法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有机结合,在公平与福利间实现平衡.  相似文献   

17.
尽管基本原则贯穿于民法始终,但它并不能离开具体的法律条文,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基本原则才有直接适用的余地。在本案中,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遗赠法律关系和侵害配偶权的法律关系。找法的不正确,是本案中法官不得不依靠抽象的基本原则去寻求所谓“公平、正义结果”的直接原因。要通过较为完善的立法,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8.
刑事陪审团制度价值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由于陪审团分割了法官的审判权,陪审团代表的民主主义正义观与法官代表的法治主义正义观有时就存在着冲突,二者的冲突通过合理配置陪审团的权力解决.刑事陪审团在个案中的无罪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否决法律适用的功能,使法治主义在个案中让位于民主主义,防止法律在个案中变成危害公民自由的恶法.但陪审团作出的有罪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需要经过法治主义的检测,这样可以防止危害公民自由的民主暴政发生.从陪审团的权力配置可以看出,陪审团制度虽是一项民主制度,但却以保护公民自由为优先价值目的,而并非司法民主.  相似文献   

19.
伴随公民主体意识的提升,法律正义对于法律权威建立的根本意义为公众所接受,强制作为法律的本质属性只有得到正义的说明和论证才是合理的。法律正义是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总和。在社会主义法治条件下,形式正义相较于实质正义有更加突出的地位。正义美德是法律正义实现的品质保证。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权威在于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院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如何在权力运行中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才是法官追求的最终价值所在,在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被执行人前,应该充分分析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把握司法权与执行权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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