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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法律上的工伤种类尚未包含职场纯粹精神损害,存在法律空白。但这部分损害又有纳入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因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恶劣的工作条件,包括歧视和不平等、超负荷工作和工作不安全等正极大地威胁着劳动者的精神卫生状况。解决该问题的一项恰当对策是将职场纯粹精神损害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其首要任务是制定契合国情的纯粹精神损害工伤认定标准。具体而言,即通过借鉴域外法尤其相对成熟的美国法的经验,为我国“从无到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纯粹精神损害工伤认定标准提供备选方案。  相似文献   

2.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少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的根本不懂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往往也成为工伤认定的焦点问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3.
本刊2011年第9期、第10期分别刊登了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认定工伤的案例分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的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在实务和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是否认定工伤的实质焦点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同时为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规定了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是,视同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视同工伤的认定应该确立宽严相济的认定原则,严格遵守"与工作相关"原则,并宽泛认定"与工作相关"的情形。在操作层面,应统一突发疾病视同工伤认定标准,运用用人单位是否因劳动者行为获利这一标准认定工作时间与岗位。取消48小时时间规定,减少伦理风险,并确立突发疾病的原因与工作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5.
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调查核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就是最大可能地保障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能获得医疗就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事工伤认定的人员在受理工伤认定过程中,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对千差万别的工伤情形作出综合判断。《条例》第19条  相似文献   

6.
追索工伤医疗费裁决先予执行是否需先经工伤认定,实务中有不同看法,本刊第一期刊登的高德健一文,认为追索工伤医疗费裁决先予执行不需先经工伤认定,笔者有不同观点,现提出与大家商榷。劳动者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应首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7.
正面对复杂的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案件,长春市双阳区人社局从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服务水平入手,分步骤解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末,累计认定个人申请工伤10人。一是接待解释。面对受伤职工首先要详尽地向其了解事故伤害的全过程,依据受伤职工的描述作出初步的判断,即是否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对于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向其细致讲解工伤认定申报时限、  相似文献   

8.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劳动者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确定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相似文献   

9.
今年春节前后.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冰冻雨雪灾害,在抗雪救灾中,部分人员受伤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普通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明确,伤亡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是否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相似文献   

10.
通勤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勤事故工伤认定规定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事故伤害的正确法律解释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根据现实生活和具体情形,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上下班途中应界定为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通勤事故类型或范围是车辆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交通事故、火车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判断应以公安等法定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调查报告等对事故责任定性的证明材料为形式标准,以证明文书所载明的责任类型为实质标准。通勤行为违法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应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与排除之规定为判断依据。  相似文献   

11.
吕琳 《中国劳动》2007,(4):46-48
由于劳动者上下班途中与工作本身的紧密关联,将上下班途中的风险视为劳动风险或社会风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列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上下班途中的概念作了补充规定,即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也能认定为工伤。但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空间和线路要素没有进行界定。在实践中,劳动者偏离正常的上下班路线,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就成为一个疑难问题。本期刊发了吕琳的文章,欢迎读者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2.
咨询台: 我县粮食系统在企业改削工作中发现,有的职工多年前负伤后,企业和职工以及亲属都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且超过了认定申请时限.职工认为自己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懂政策;企业认为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职工负伤不属工伤范围或伤情轻。现这类职工要求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的工伤待遇。请问,这一要求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13.
王毅 《劳动世界》2010,(12):82-84
文章用百姓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餐饮业员工受伤为例,剖析了员工发生人身损害过程中的事实与法律问题,指出餐馆在组织形式上虽然仅仅是个体工商户,但是此种餐馆所雇用的洗碗工也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界定的职工范围。该种个体工商户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地点所发生的第三人导致的人身损害亦构成工伤。但是,职工之间争夺劳动用具导致的人身损害并不能归结为"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宜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4.
随着年初《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的正式施行,以及《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关注的话题之一,有关于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争议、工伤救济等诸多问题也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作出了列举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仍然容易给用人单位造成困惑。本文将从现行法律出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如果在工作中打架斗殴,甚至是受伤害一方先动手并存在一定的过错,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  相似文献   

16.
丁晓华 《中国劳动》2006,(10):30-31
目前,许多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在工作中没有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由于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承担,双方便会围绕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执。上期“以案论法”中的案例正是这一典型现象的反映,究竟谁是用工单位成了工伤认定过程中的争议焦点。那么,工伤认定机构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是否有权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对于这一问题,在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施行以后,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观点一:工伤认定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应由工伤认定机构行使。持这种观点的人…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施行以来,我省工伤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但在工伤认定的受案范围、文书格式等方面,各地做法不尽一致。为了促进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切实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努力维护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职工工伤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等能否适用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为工伤?纵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用工情况,其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已办理退休手续,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或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二是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有基本养老  相似文献   

19.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置程序,决定着受伤或患病职工是否具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工业社会发展的脉络来看,工伤认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雇主过错责任时期、雇员无过错责任时期以及过错责任共担期,其间体现着各国政府对效益与公平的考量。我国工伤认定制度以无过错责任、劳权保护及认定法定为原则,但在制度建设和实践中存在着劳动关系确认"扩大化"、工伤认定标准"差异化"、工伤认定程序"失调化"等问题。因此,拓宽保障"范围"、统一认定"尺度"、优化认定"程序"是破解工伤认定制度与实践困境的核心要义。  相似文献   

20.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职工工伤后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而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却遇到取证难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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