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你部《关于建立水利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的函》(水人劳[1993]367号)收悉。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劳薪字[1992]3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建立水利系统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一、享受艰苦岗位津贴的范围艰苦岗位津贴的范围应该按照原水电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范围执行。执行中还需列入享受艰苦岗位津贴范围的其他艰苦岗位,应根据岗位劳动测评情况,及时报批后作适当调整。二、增资指标你部所属企业艰苦岗位职工人数共1.2万人,按人均日津贴标准0. 9元计算,每月共核增增资指标27.54万元。地方所属水利企业建立艰苦岗位津贴问  相似文献   

2.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就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待遇有关问题陆续向省厅专题请示,经研究,现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符合享受增发待遇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通知》中已明确规定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川人发[2007]8号文件划定的范围和类别名单予以执行.  相似文献   

3.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咨询台     
布拖县汽车队职工鲜开明来信询问:没有新的残废人员护理费标准之前,护理费应按什么标准计算?经与有关部门联系答复如下:四川省劳动厅川劳险[1993]11号文件规定:"护理费标准,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程度,每月分别为各市、地、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以后每年7月1日随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而调整计发的护理费。""按上述规定计发护理费后,原已享受的护理费标准高于现行办法的,可仍按原标准执行。已经实行工伤社会保险的地区,原规定的护理费标准,可按此规定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5.
<正>于1993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二)项规定,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适用于该条例,全国各地仲裁机构先后将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补缴纳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范围。比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第1条明确,劳动者诉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  相似文献   

6.
咨询台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是否可以继续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洪雅县花溪煤矿劳资科来函咨询:符合国务院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年满55周岁、在井下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退休,是否也属于省劳动厅[1998]21号文件规定停止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这类人员的退休手续现在是否还可以继续办理?经本刊编辑部与有关部门联系,现对此问题答复如下: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劳社发明电[1998]5号)和四川省劳动厅[1998]21号文件的规定:鉴于当前一些地区、部门(行业)在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一、鉴定审批不  相似文献   

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精神,提高煤矿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煤矿职工队伍,促进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调整煤矿井下工人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以及人社部发[2013]34 号第十一条等规定,其主要立法精神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享受原本人工资75%的伤残津贴.  相似文献   

9.
韦公远 《劳动者》2004,(1):28-28
首先,对于下岗职工,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概念。国税发[1999]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税发[1999]43号《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为  相似文献   

10.
山西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山西机床厂卢毅同志工伤后如何享受保险待遇的请示》(晋劳险便字[1998]17号)和所附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在国内发生由外国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并由外方给付赔偿金的,被伤害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参照劳动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92]16号)、《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31号)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方支付的赔偿金,属于人身伤害赔偿性质,应归被伤害职工所有。同时,该职工应从外  相似文献   

11.
经省政府1998年6月15日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1998年不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省政府1997年川府发[1997]90号文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请各市、地、州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具  相似文献   

12.
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规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对我省2005年、200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南充市为深化改革技校招生工作,面向农村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到技校定向培训。省劳动厅、省公安厅根据省政府指示和劳动部劳部发[1993]255号文件、公安部公治[1993]533号函的有关规定,同意南充市从今年起对高空、高温、野外、矿山井下和在城镇招生(招工)难的个别工种(专业),试行面向农村招生,定向培训,在校培训期间,保留农村  相似文献   

14.
为方便省级机关退休公务员普通门诊购药,经研究,省级机关退休公务员普通门诊购药范围由省本级定点医院扩大到省本级定点药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享受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变,仍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36号)的规定执行。二、从2005年10月1日起,退休公务员在省本级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可在定点医院购药,也可凭定点医院处方在省本级定点药店购药。在定点药店购药时,须要求药店出具药品清单和收据,药品清单包括购药品种、剂型、规格…  相似文献   

15.
咨询台     
1994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做好199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18号文件)中第五条指出:"为缓解转业干部住房的困难,中央财政对全迁户转业干部按每人2500元、其余转业干部每人2000元的标准拨发建房补助费。要继续贯彻以地方解决为主、中央财政补助为辅的方针,适应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各种形式、多种途径解决好转业干部住房。各级政府要把转业干部住房纳入解决城镇居民特困户住房的范围,统筹考虑,尽快解决。要认真抓好解决转业干部住房政策的落实,免征免收有关税费的问题,继续按照国发[1993]3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接收单位在分配住房时,对转业干部要予以照顾,转业干部的军龄可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对全迁户要优先分房。"  相似文献   

16.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四川省的实施力、法中关于"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有条件的可以由登记注册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特别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审核"的规定,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以下称《审计监督规定》(川审办[1993]111号文转发)中关于"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条例》的规定、承办企业生产性建设投资验证、工资和奖金分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审核事项"的规定,省劳动厅发出了《关于做好我省一九九二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劳资[1993]22号),并委托四川省劳动审  相似文献   

17.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省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金平衡问题的意见》(川委办[2000]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省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参照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民发[2007]239号)的规定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调整后新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人社部发〔2014〕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有关要求,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范围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  相似文献   

19.
《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生活保障部令第21号)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8月,我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按规定选择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近,劳动保障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04号),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咨询台     
企业改革分配制度 对在职伤残补助金有影响吗咨询台: 我厂根据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有关规定,对1996年至2003年出现的6名在职职业病职工在工伤认定后调整了岗位,并按本人当时工资降低部分的90%按月发放在职伤残补助金。2003年,我厂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对工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实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这部分职工原有的补助金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